說起這十不從,其實還有一樁軼聞,順治朝有一名國史院大學士,名叫金之俊,字豈凡,是蘇州吳江人,原本是前明舊臣。
李自成破京師時,他曾飽受淩辱;多爾袞入關,降了清朝。
雖事二姓,卻與同時期的那些的貳臣,馮銓的無恥、劉正宗的忮刻、王永吉的奸猾,有所不同,這位金之俊總算是個良心未泯之人。有名的“十不從”,就是他的創議。
據說當多爾袞招降明臣時,金之俊曾提出一個條件,要答允他十件事,方肯率領一幫前明舊臣投降。
多爾袞找了他來,當麵詢問,按照這位金之俊的說法,大清朝若想坐定天下,徹底融合滿漢兩族,就必須在民族政策方麵做出一些讓步,概括起來可以稱之為十從十不從:
開宗明義第一款,“男從女不從”,男子遵照滿族習俗剃發,女子仍舊梳原來的發髻,不跟旗人婦女學梳“兩把兒頭”或者“燕尾”。
還有就是“生從死不從”,男子生前守清朝的法度,死後的喪儀,仍用明朝舊俗,死既不從,則陰世的一切,自然跟陽世不一樣;做佛事超度,什麼“疏頭”、“路引”,都從明朝的花樣,與清朝無涉,所以叫做“陽從陰不從”。
做官的,高坐堂皇,觀瞻所係,自不能不穿朝珠補褂馬蹄袖的清朝官服,但隸役則依舊是明朝“紅黑帽”的打扮,這叫“官從隸不從”。
官宦從了,然而婚姻是一人一家之事,可以不從,所以新娘子鳳冠霞帔,儼然明朝命婦,這是“仕宦從婚姻不從”。
再有就是“老從少不從”,孩子們百無禁忌,穿什麼都可以。
至於“儒從而釋道不從”和“娼從而優伶不從”,是遷就事實,因為僧衣道袍,由來已古;而戲台上既然扮演的是前朝的故事,就必須用前朝的服飾。
最後兩款,關係清朝的開國規模,“國號從官號不從”,國號大清而官號仍舊是大明的六部九卿,總督巡撫。
“役稅從文字語言不從”,起先滿洲人說滿洲話,漢人用漢語,到後來連滿洲人也不能不用漢文,說漢語了。
這“十不從”又叫“十不降”,算是金之俊不忘祖宗,但也幫了清朝的忙,得以懷柔漢人。
所以自清軍入關以後,統治階層由於采取了較為對路的民族融合政策,漢人的抵觸情緒並沒有被大麵積激發,各地的反抗力量很快就被撲滅。
由於統治的理念跟三百年前入住中原的那些蒙古族兄弟們的大不一樣,雖然同樣是憑借武力占據了大江南北,但是元朝當局因為實行殘酷民族歧視政策,很快便遭遇了到此起彼伏的漢人反抗,以致最終占據中原才不過短短百餘年的時間,就被重新趕回了長城以北的老家。
然而此時的大清帝國,卻因為民族政策得當,那順治帝福臨雖然年少,但頗具見識。自從親政之後,上有太後挈綱,下有良臣輔佐,康乾盛世的大幕,已經悄然拉開。
雖然自己上一世的記憶當中,對於清初這一段曆史的了解少得可憐,不過呂嶽還是依稀記得當初曆史教科書中對這個時代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