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知秋枕著自己的雙手躺在一條溝壟上,看著天上的雲朵兒風馳電掣地變換著白雲蒼狗的把戲,感覺卻是如夢似幻。
此刻時值晚秋,張知秋所躺的地方應該是一塊正值休耕的閑地,各種不知名的雜草高過人膝,此刻卻是被他就地按倒,做了自己的墊背草床。
雖然還是正值正午,但卻已然是一派天高雲淡、草木蕭瑟的初冬景象,淡淡地陽光在呼嘯的秋風中,也早已是被將僅存的些許暖意捋掠殆盡。
張知秋上身穿著一件帶領的長袖T恤衫,下身是一件樣式普通的休閑褲,顏色則統一是一種深沉地土黃色,儼然還是一身套裝。
不過,倘若走近了看時卻可發現,張知秋地這身貌似尋常的“套裝”,其質地卻是極其地特殊,就是稱之為“特立獨行”也遠不足以形容那份莫明的怪異。
這一身衣服,所用的是一種非常特殊的材質,一般而言,人們會稱之為“麻布”,更準確一些,應該叫做“麻袋布”,因為它通常也隻會被用來製作麻袋。
張知秋的這一身服飾,在現代的某個小城中會被認為是“神經病”,如果是身處某個大都市,則可能會被視之為“行為藝術”。
但是在眼下的這個地方,張知秋卻是被華麗麗地無視了,雖然對他的衣飾樣式感到有些特別,但卻沒有什麼人感到有什麼奇怪。
在這個地方,所有知道張知秋此人的也都還知道,他的這身衣服本來就是用兩條麻袋所改製的,而且也隻能是做的這麼地別扭。
以當代的服飾標準,即便是兩條麻袋的麵料,那也是遠遠不夠做一身得體地服飾的,張知秋能夠做到眼下的這個樣子,就也已然是讓所有人都對他刮目相看了。
眼下張知秋所處的這個地方,已經是山西省忻州的邊界處,過了前邊的小樹林子,再往北就算是大同府的地界了。
此刻的時間,是大明崇禎三年十月初四,按張知秋所熟悉的公元紀年計,是一六三零年十月九日,星期六。
這是張知秋來到這個時代的第三天。
當然,張知秋堅信,自己在這大明隻會是一個過客,終有一天,自己還是要回到那個生養自己地現代去與父母團聚的,而且這個時間也絕不會太過於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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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是“秋高氣爽”,其實這種感覺是要在廣闊地原野中,才能得到最完美地體會的。
當然,如果你是餓著肚子、並且還衣著單薄到渾身冰冷的時候,那就看什麼都是那麼地討厭了。
“知秋,咱這麼做行不?”老孫頭第十七次地碎碎念叨咕著,手上卻是一直有條不紊不停地忙乎著,一輛滿載的兩****馬車被他拆的七零八落,但竟然還沒有散架。
這老家夥是整個輜重營裏最好地木匠,甚至鐵匠的細小活計也能多少對付一些,就是嘴實在是太碎,等閑人都難以忍受。
據說老頭子以前是一個非常惜字如金的人,他是在突然於一夜間變得這麼能言善道起來的。
“安啦、安啦,您老隻要聽我的,絕對不會有任何地問題的!”
回話地是一個身高體壯、但卻奇怪地不顯強悍地家夥,那足有一米八零加地身材,在這大多隻有一米七不到地人群中,當真是有如鶴立雞群一般。
不過,現在這隻鶴是倒著的,用老孫頭的準親家、鐵匠張老頭地話說,這就叫“挺屍”,但這卻一直是這個自稱“張知秋”地少年人最喜愛地休憩方式,隻要有可能,他就一定是在地上“挺屍”。
用張知秋自己地話說,那就是“能躺著就不坐著,能坐著就不站著”!
不管別人怎麼看,老孫頭倒是覺得這些話很有些道理,認為這確實是這個敗家子所說地關於那個什麼“效率”地最好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