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雙贏是目的(1 / 2)

越來越多的商人意識到:為了獲取最大利潤就要遵守雙贏原則,雙贏成為商業競爭的目的。在職場中雙贏同樣成為競爭的目的,因為職場就是另一個生意場,隻有和你的競爭對手共同前進,才能一起同進,獲得自己應該得到的利益。

有人針對職場就是生意場這個觀點做了詳細論述:職場當中人和人之間最終隻有一種關係:生意夥伴關係,競爭對手即夥伴。以利益交換為基礎的生意夥伴關係。職場當中的所有人際關係,都是生意夥伴關係。

1.沒有夥伴,就不可能有生意;

2.生意夥伴要遵守共同的規則;

3.規則的製定者由買方、賣方的強勢狀態決定。主流是買方市場,局部是賣方市場。

職場生意以共同認可的規則為基礎,作為生意夥伴,如果希望達成交易,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建立一個共同遵守的規則。

既然是生意夥伴,就要彼此信任,要遵守共同的規則。這種規則,應該是“明契”而不是默契。隻有生意夥伴關係,才是真正平等和諧的,因為生意夥伴是為了共同的利益,並且必須尊重彼此的不同利益,得到合理的回報才能合作。

用簡單的方法來解構人的職場需求,可以用名、利、義三個字來概括。“名”的需要是被別人認可,需要理性;“利”的需求是得到實際回報,不理性也得不到。隻有“義”的需求,完全來自自我的感覺,所以往往有反理性的特點:反叛。

方向性,是期望變化的第一個屬性;期望變化的強弱度——能量,是第二個屬性;關聯對應性,是期望變化的第三個屬性;階段性,是期望變化的第四個屬性,也是最多發揮作用的屬性。

職場當中每個人的期望都在發生變化,唯一不變的就是變。

老板和員工之間的生意關係表現為兩個方麵:第一,利益交換。企業和員工都感覺劃算的交換。第二,增值。自己認為投資可以獲得合適的回報。

要明契,不要默契。默契有時靠得住,有時靠不住。生意不一定總是能夠做成的。市場有風險,職場也一樣。必須首先想到失敗,要麼能夠接受失敗,要麼是把所有的可能性和對策都設計清楚了,想到最壞,然後才做到最好。所以在職場中,隻需要一種思維方式,就是絕對理性,平等交易。

所以,職場當中誰也不比誰傻,想坑蒙拐騙、投機取巧是行不通的。隻有遵循工作就是生意這個被商業社會奉為圭臬的基本精神,才能公平交易,合理回報,事業成功,多贏共存。

我們看看下麵這個故事,也許從他們的身上你能更形象地理解雙贏的意義。

在一場激烈的戰鬥中,上尉忽然發現一架敵機向陣地俯衝下來。照常理,發現敵機俯衝時要毫不猶豫地臥倒。可上尉並沒有立刻臥倒,他發現離他四五米遠處有一個小戰士還站在哪兒。他顧不上多想,一個魚躍飛身將小戰士緊緊地壓在了身下。此時一聲巨響,飛濺起來的泥土紛紛落在他們的身上。上尉拍拍身上的塵土,回頭一看,頓時驚呆了:剛才自己所處的那個位置被炸成了一個大坑。

救人的同時救了自己,這就是“雙贏”的具體表現。職場當中,懂得利人利己的人,把職場看作一個合作的舞台,而不是角鬥場。一般人遇事多用二分法:非強即弱,非勝即敗。其實,世界給了每個人足夠的立足空間,他人之得並非自己之失。因此,“雙贏思維”成為人們運用於人際領導的原則。

我們從小就參與各種比賽、考試,培養了一種你贏我輸、你死我活的競爭心態。試想一下,誰又甘心在競賽中認輸呢?樹立雙贏思維就是要在人際交往中不斷尋求互利,以達成雙方都滿意並致力於合作的協議計劃。

利人利己觀念的形成是以誠信、成熟、豁達的品格為基礎的。豁達的胸襟源於個人崇高的價值觀與自信的安全感,所以不怕與人共名聲、共財勢,從而肯嚐試無限的可能性,充分發揮創造力和寬廣的選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