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啊,我做毒藥等你!”

“噢,這樣哦,那你做一份自己吃就好了,我不回來了!”

嗬,真是夠“毒”的。

批評人的人總認為自己是對的,被批評的人往往認為自己是錯的。那你為什麼不做個對的人呢?

美國心理勵誌大師卡耐基先生多次講到過這樣一個故事:

“在很多年以前,我所辦的成人教育班和示範教學會中,多了一個從紐約《太陽報》來的記者。他毫不給我留情麵,不斷攻擊我的工作和我。我當時真是氣壞了,認為這是對我極大的侮辱,不能容忍。我馬上打電話給《太陽報》執行委員會的主席古斯?季塔雅,特別要求他刊登一篇文章,以說明事實真相,而不能這樣嘲弄我。我當時下決心要讓犯錯的人受到應得的處罰。

現在我時常為我當時的舉動感到慚愧。我現在才了解,買那份報的人大概會有一半人不會看到那篇文章,看到的人裏麵又有一半會把它隻當做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來看;而真正注意到這篇文章的人裏麵,又有一半在幾個禮拜後就把這件事情忘得一幹二淨。”

卡耐基由此得出一個重要的結論:雖然你不能阻止別人對你做任何不公正的批評,但你可以做一件重要的事,你可以決定是否要讓自己受到那些不公正批評的幹擾。

“盡可能做你應該做的事,然後把你的破傘收起來,免得讓批評你的雨水順脖子後邊流下去。

美國總統羅斯福的夫人也曾告訴過卡耐基地在白宮的行事原則:避免所有批評的惟一方法,就是“隻要做你心裏認為是對的事——因為你反正是要受到批評的。做也該死,不做也該死”。

任何人好像都有批評你的權力,無論你做任何一件事,你要把握好以下原則:哪些是聽都不要聽的,哪些是禮節性地應付,哪些是真正有益於你的工作的。

“受人尊重”與“生理”、“安全感”、“愛與被愛”、“自我實現”等,是人的五種“基本需求;每個人都需要從他人語言認同、肯定,來增加“自我價值”與“自我尊嚴”。

14、恥笑譏諷萬不可

不要以為小節無傷大雅,相反要注意從小處入手,樹立自己的形象,全方位地完善自我,才能使自己登上大雅之堂。

台北縣曾發生過一起滅門血案,蕭崇烈一家三口均遭殺害,在警方鍥而不舍的查緝,最終得以偵破。凶嫌鄧笑文被捕後,坦白說因受經營堆高機生意的蕭崇烈“譏諷”而萌生殺機,在行凶後因擔心事情敗露,而再殺其妻女滅口。

鄧笑文表示:死者蕭崇烈曾經多次用話刺激他、恥笑他,並用手指指他胸前,笑他“沒什麼用”,開堆高機那麼久了,仍然是“給人請(聘雇)”,不像他自己開堆高機沒多久就當了老板。對這樣的“譏諷”,鄧笑文一直懷恨在心,後來蕭某隻要與他碰麵,就不斷嘲笑他,最終使他萌生殺人泄恨之心。

據警方表示,凶嫌鄧笑文心智健全,但因受到對方不斷的譏諷和嘲笑而殺人,這成為曆年來滅門血案的特殊案例,值得人們警惕。

古人早有明訓:“言語傷人,勝於刀槍。”許多人常以“嘲弄”他人為樂子,也有部分綜藝節目的主持人,戲稱未能在比賽中過關的來賓“笨”,或嘲笑比賽者的長相“醜”。這雖然隻是一些無傷大雅的玩笑話,但總讓人覺得不妥,畢竟“尖酸刻薄”、“有失厚道”的言事批評,會使聽者產生不悅;嚴重的,正如滅門血案的被害人一般,遭到殺身之禍,後悔莫及。因此,古人說:“喪家亡身,言語占八分”,自有其道理,真是叫人不得不謹慎。

其實,言辭起衝突而萌生殺機的情況,在其他一些國家也有所聞。法國巴黎有一名“美食專欄作家”,經常在文章中特別讚譽某家餐廳,或嚴辭批評某些餐廳的菜肴。有一次,此專欄作家在專欄中對一餐廳的菜色做“像豬食”的評語,以致激怒了餐廳老板。該老板事後特別再請此美食專欄作家去試吃“精致美味的佳肴”,不料美食專家吃完後臉色大變,暈倒在地,送到醫院時氣絕死去。餐廳老板被警方逮捕收押後,坦承“設毒宴”下毒,他說:“批評我們的美食像豬食的人都該死!”

這真是叫人瞠目結舌,“專欄作家”們下筆時一定要小心點,就像你說話一樣,盡管並沒有惡意,但是若言詞過於尖酸刻薄,批評太過分,可能也會“惹禍上身”。

事實上,不管是男人或女人都一樣,隻要被一些不中聽的話激怒,都可能會因情緒狀態失控,而口出狂言,大打出手,最後鼻青臉腫。宜蘭縣頭城鎮有兩家相鄰的家具行,俗話說:同行是冤家,後來他們又因轎車被刮蹭而引起言語衝突,於是兩家除了動口怒罵、動手狠捶互毆外,又用口“互咬”。結果,四十一歲的林先生鼻子被咬落於地,他忍著疼痛拾起半截鼻子,趕至醫院求救縫合,另一方是五十三歲的許先生,也在“口齒互咬大戰”中,下巴被咬下一塊肉,鮮血濺滿臉孔和家具,也痛苦萬分地趕赴醫院縫了十多針。

上述因說話而遭到殺身之禍、或打得鼻青臉腫、咬掉下巴的實例,看來,似乎覺得很好笑,介是卻值得我們深思,說話切不可口無遮攔,否則,你的一句無心之話,卻有可能惹禍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