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以前四樁自殺案的案底和一些相關資料,我找檔案室的小吳幫忙搞來的。”
李叔從公文包裏掏出一個檔案袋,扔在了桌子上,順手把公文包也隨意扔到了沙發上,招呼林凡道:“坐,到自己家就別那麼拘著了,想喝啥冰箱裏自己拿。”說完著急忙慌衝進了廁所。
“誒,好嘞!”林凡應了一聲,坐了下來,打開了桌子上的檔案袋。
2分鍾後,廁所裏傳來一聲衝馬桶的聲音。李叔從廁所出來,看見林凡正老老實實坐在沙發上,桌子上的檔案袋已經被打開了,裏麵的資料整整齊齊的放在林凡麵前。
“別楞著了,你先仔細看一下資料,等會我們分析一下案情。”李叔從冰箱裏拿出一罐可樂,隨手給林凡也拿了一罐,遞給林凡的時候隨口交待道。
“我看完了。”林凡接過可樂,打開喝了一口,非常輕鬆回答道。
李叔一皺眉,看了一眼桌子上靜靜躺著的兩指厚的資料,不滿道:“做事不要那麼糙,辦案又不是過家家,細節很重要,你再仔仔細細看一遍。”
“不用了李叔,我真的仔仔細細看完了。”林凡又喝了一口可樂,還是一臉的輕鬆寫意。
李叔的眉毛皺得更狠了,快擰到一塊去了,有點生氣道:“就這麼兩分鍾,你能記住多少東西。林凡,不是我說你,這可是你主動要求要自己幹的,年輕人要腳踏實地,這麼虎頭蛇尾可不好!”說完拿起桌子上的資料又重重摔在了桌子上。
林凡一臉認真道:“李叔我沒騙你,我真的是仔仔細細看完了。我從小記憶力比較好,一秒鍾能記憶300左右的字數,就是平常別人說的一目十行。你上廁所一共用了2分14秒,這遝資料包括受害人資料,親人筆錄以及屍檢報告一共是32頁,我平均1.5秒就能讀完一頁並記住所有細節,為了確認不出紕漏,我還特意複讀了第2遍,加起來共用了96秒,也就是1分36秒,然後花了38秒等你從廁所出來。”
看著李叔一臉的懷疑,一副你忽悠誰的樣子,林凡繼續說道:
“第一個案子,死者張娟,30歲,死亡時間2000年2月23日,超市理貨員,當日上午9點10分,公安局接到報案,9點13分張娟於32層世貿大廈樓頂跳下,9點15分警方趕到現場,張娟已當場死亡,現場多名目擊者證明並留有筆錄,確係自殺,警方在收拾張娟遺體的時候,從張娟口袋裏掉出來一張撲克牌,梅花A。”
李叔將信將疑翻開手中的資料,發現死者姓名,職業,年齡,死亡時間,案發經過說得一點不差,盡管如此他還是不相信,這麼短時間內,有人能把所有資料細節都記住,忍不住問道:“那第二個案子呢?”
林凡喝了一口可樂,張口就來:“王樂,男,38歲,建築師,死亡時間2000年7月10號,早上6點鍾被發現浮屍人民公園青水湖,法醫判定死者麵部青紫腫脹,雙目充血,口腔,鼻孔和氣管充滿血性泡沫,肺部積水並伴有水腫現象,周身無進攻或防禦性傷痕,確係溺水而亡,有多名目擊者稱7月9日晚死者徘徊在青水湖附近,神情恍惚麻木,警方就此判定自殺結案。在王樂口袋裏同樣發現了一張撲克牌,梅花2。”
李叔見林凡連屍檢報告主要內容都能張口就來,心裏已經信了三分,那七分則更多的是不可思議,這種一目十行記憶力非人的人真的存在?於是又忍不住道:“第三個案子?”
林凡扶了一下眼睛,自信滿滿道:“張萍,女,26歲,理財公司前台,2001年7月29號21點30分,張萍室友發現張萍割腕自殺,並撥打120,於22點13分醫院方宣布搶救失敗,張萍死亡。現場協助警員,李有威”說到這林凡頓了一下,看了一眼李叔,道:“發現死者口袋中同樣有一張撲克牌,梅花3。”
李叔麵無表情,道:“第四個!”
林凡看著李叔麵無表情的臉,波瀾不興,沒有一絲的變化,不禁暗暗歎了一口氣,難怪李叔當初說起第3張撲克牌的時候,語氣裏會充滿了不屑和不滿,想來第一個發現不對勁的李叔,興致高昂向上麵報告的時候,卻被澆了涼水,這不屑,是對大家冷血無視的鄙夷,這不滿,是對上麵無動於衷不作為的控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