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掩耳盜鈴的凶手(1 / 2)

小月和張娜,同是這次的被害者,行事作風和性格卻截然不同,但這也更加凸顯了兩者之間為數不多的共同點:都是站街小姐,都年輕漂亮。

而這少的可憐而又顯而易見的共同點,目前來看,最有可能是凶手挑選目標的條件之一。而符合這一條件的女人,每天晚上街邊遊蕩的並不在少數,還是某種意義上戒心最低的那群人,有錢就能跟別人走的。

“怎麼辦,總不能滿大街找小姐,跟她們說有變態凶手要殺她們吧,她們信不信先不說,這樣會引起恐慌的啊!”張鵬有些頭疼的說,無論再看不起這些性工作者們,她們終究是合法公民,作為一名人民警察,張鵬有責任和義務去保護她們的人身安全。

林凡搖了搖頭,道:“沒有必要告訴她們真相的,即便相信了你的說法,她們也不會就真的停止接客,最多消停一兩天,可是凶手不抓住,她們就會一直消停嗎?不會的,畢竟她們也要吃穿用度,也要生活,雖然不光彩,但接客是她們的收入來源,甚至有可能是唯一的收入來源。”

“那怎麼辦,眼看凶手的冷卻期就要到了,總不能還眼睜睜等著有人死吧,雖然做什麼都可能無濟於事,但不做點什麼,心裏總覺得不好受啊!”說完,張鵬煩躁地抓了抓淩亂的頭發。

“那就嚴打,掃黃!逼她們躲起來,最起碼接客的時候也會更加小心。”林凡喝了一口咖啡,皺了皺眉,警局裏的咖啡還是這麼難喝。

是的,林凡作為一個曾經的警察和逃犯,如今又大搖大擺地坐在了警局裏。之所以沒人提出異議,一是最近別處發生了大案,大家都忙得腳不離地,沒空理會林凡,二是,林凡一直都在幫助張鵬破案,並且很有兩把刷子,對於現在急缺人手的警局,沒有理由把有能力且主動幫忙的林凡趕出去。於是,林凡自由出入警局就這樣被默許了。

“可是人手不夠啊,怎麼嚴打?”張鵬提出疑問。

林凡一邊打量警局裏的變化,一邊說道:“沒關係的,做做樣子就行了,就是嚇唬她們,讓她們躲起來避避風頭,又不是真嚴打掃黃,人多人少效果差不了多少。”

張鵬“啪”的一巴掌拍到了桌子上,歎了口氣道:“也隻有這樣了,希望有些作用。”

林凡一笑:“作用肯定是有的。”

聽完林凡的話,張鵬臉上的煩躁之色反而更濃,跟林凡接觸久了,他有時候也能聽出林凡沒說出來的那部分。就像現在,林凡說作用肯定有的,言下之意,小姐們肯定會避避風頭,給凶手尋找目標增加難度,但想要完全杜絕凶手再一次作案,恐怕不太現實。

張鵬慢慢沉默了下來,良久,問道:“對於凶手,現在有什麼結論嗎?”

林凡安靜地說:“有一點。”

“說說。”

林凡喝了一口咖啡,潤潤嗓子,又情不自禁微微皺了下眉頭,說道:“目前來看,凶手作案的目的應該是性,而不是殺人或者財物。”

“為什麼這麼說,如果隻是性,那跟小姐們發生完關係後,完全可以走人的啊,他這算是自由買賣,你情我願,又不是強奸,夠不上刑事責任的啊!”張鵬不解。

林凡一笑,不緊不慢說道:“你聽我慢慢給你解釋。第一,凶手事後帶走了兩個被害人的包沒錯,但之前我們分析了,這是一種收集戰利品的行為,是為了重溫當時的滿足感,而且張娜身上的金項鏈金戒指金耳環和金鐲子都在身上,凶手並沒有帶走,這就更加印證了我們的推測,凶手不是圖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