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成為功臣,就該小心了(1 / 1)

“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古人有此感歎,今人亦難逃此人性羅網。

廖先生今年40歲,剛離開他待了15年的公司。

15年前,他到一家小電器行工作。廖先生忠誠能幹,甚得老板的器重,廖先生頗有“士為知己者死”的豪氣,每天賣命地做,老板也未虧待他,兩人情同手足,業務也因此而一日千裏。

後來公司擴大,進口外國家電,廖先生花了半年時間建立了全省的經銷網,可以說備嚐艱苦。老板對他的表現相當滿意,待遇、紅利也一年比一年給得多。

3年後,公司開始穩定成長,廖先生的擔子放了下來,開始有空出國散心。在老板的指示下,他把很多重要工作交出去,成為一個“德高望重”的“長老”。廖先生也對他能在立下戰功之後享“清福”大為滿意,誰知半年後,老板拿了一張支票放在他桌上,要他離開這家公司……

廖先生萬分不情願,可是也不得不離開。

這個故事就是“殺功臣”的故事。

並不是每個“老板”都會殺功臣,但“功臣”被殺,也總是有原因的,分析如下:

——就“老板”這邊來說,有的純粹是基於私利,不願“功臣”來分享他的利益,搶他的光芒,所以“殺功臣”;有的老板為了保持“天下是我打的”的絕對成就感,所以殺功臣;更有的認為“利用”完了,再也不需要這批當年共打天下的“戰友”,所以殺功臣。

——就“功臣”這邊來說,有的“功臣”自以為幫老板打下天下,如今“天下太平”,自己正可以握重權,領高薪,甚至“威脅”老板順從自己的意誌;有些“功臣”因為的確“功績不凡”,頗受屬下愛戴,因而結黨營派,向老板“勒索”權益;有的“功臣”則不斷對外炫耀自己的功績,忘了“老板”的存在……

總之,功臣對老板產生威脅感、剝奪感,老板自尊被損,又不願功臣成為負擔,從義理、私心考量,於是不得不假借各種名目把“功臣”殺了。

說老實話,有時候“功臣”還不得不殺,因為有些功臣在立下“戰功”之後,會認為自己的功勞天大地大,其囂張跋扈反而成為大局的危險因子,殺了他,反而可以使大局清明穩定,所以,“殺功臣”這件事並不見得都應受到責備。

不過,再怎麼說,“殺功臣”之事總是令人傷感,而一個人若有能力,也不必避免當“功臣”,倒是“天下”打下來之時,自己的態度要有所調整:

——急流勇退,另謀出路。功臣不必然會被殺,但被殺的可能性永遠存在,因此與其待得越久,危險性越高,不如在老板還“珍惜”你時,以最光榮風光的方式離開,為自己尋找另一片天空!也許你走不掉,至少這個“退”的動作也是表態,老板會欣賞你這個動作的。

——隱姓埋名,不提當年勇。也就是說,如今隻有老板的名字,你的名字“消失”了,一切“榮耀”歸於老板,你從此“沒有聲音”!也不可提當年勇,你一提,不就在和老板爭鋒頭嗎?他是不會高興你這麼說的!

——淡泊明誌,終生為“臣”。利用各種時機表現自己的“胸無大誌”,無自立為“王”的野心,永遠是老板的人。你若野心勃勃,老板怕控製不了你,又怕商機被奪,遲早會對你下“毒手”!

——與時俱進,自顯價值。很多“功臣”認為“理所應得”很多利益而不做事,然後成為退化的一群,因而被“殺”!因此要保全,必須隨時顯露自己的價值,讓老板覺得少不了你,否則一旦成為“廢物”,就會被當成“垃圾”丟掉,誰在乎你曾是“功臣”呢?

廖先生的事很令人同情,不過,恐怕他也有需要檢討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