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寫日記。
她看日記。
用她寫日記的心情跟頻率來看日記。因為那些都是慘痛的記憶。
有了你。
孩子。
我不清楚,你帶給我的,究竟是喜悅還是疲憊?然而,向來缺乏安全感的自己,卻突然變得堅強了。
你身體裏應該流著他的血液。那是我一生都會熱愛的液體,它們曾經流淌過某座大樓的水泥地上,與烈日爭奪最耀眼的顏色。
暫時,我不清楚如何與你闡述愛情。或許很久很久以後,你會明白的。你是我用盡愛情的產物。可有時候,當我把手掌貼在臨近你的皮膚上時,卻覺得你是我的所有。
安。在101天後才發現你存在的我,想這麼稱呼你。
……
——柳經年1、
每次走在黑暗當中,都希望自己變成瞎子,那些零星碎裂的光在夜幕裏會讓人發暈,所有模糊的黑色輪廓也變得晃眼,不願再看見任何色彩,哪怕是黑的淺影。
是什麼時候起,開始憎恨色彩與光,仿佛厭倦了生活。厭倦了愛情。厭倦了每天都會見到的女人,包括她的身體。
他是充滿顏色的攝影師——至少曾經,我是那麼認為的。
他的手指是專屬於藝術家的,可以把許多色彩變得繽紛並且濃釅。
他說,我身上的顏色太過淺淡,所以迫不及待地想要為我定格豔麗的瞬間。如果能夠就此保留,那就再好不過了。
十七歲的年華,當許許多多的人都在為學業而奮筆疾書埋頭苦讀的時候,我卻逃課在市中心的噴泉廣場兼職做禮儀小姐。穿粉色繡花的無袖旗袍,露出白皙纖細的胳膊,化著濃妝,頭發被迫挽成了發髻朵在腦後,發飾很漂亮,在陽光下熠熠生輝。
中午休息的時候,我跟其他禮儀小姐一起坐在臨時搭起的帳篷裏休息,並吃少量的食物充饑。厚重的粉底與汗液交融,粘稠並且溽熱,似乎可以從臉上撕下一張乳白色的粉質人皮麵具來。負責人規定,不許卸妝,待會還得再塗上幾層粉,繼續站一下午。
皮膚已經不會呼吸了。
有陌生男子揭開簾子走進來,手裏捧著巨大的黑色相機。是先前在廣場上負責拍照的攝影師。竟然徑直朝我走來,仿佛我坐著的位置是這帳篷裏唯一的亮光。
他在我身邊坐下,冒昧地上下打量我。然後點燃一隻煙,猛地吸了一口,撇頭向後吐出煙霧——是故意讓煙霧避開我,也許不想讓我吸二手煙吧。
看你樣子挺純的,年齡應該不大吧,幾歲了?
十七!我沒抬頭,依舊慢慢吃著一次性碗裏裝著的水果沙拉。
他錯愕地看了我一眼,原來才十七,我還以為十九了!那還是個高中生吧?怎麼沒去上課?
逃課了。我需要錢!
我嚼完嘴裏的水果,看向他。提及錢,心裏總會浮起莫名地厭惡感,可我卻急切地需要它。
他又猛吸了幾口煙,把剩下的小半截煙摁在桌麵上,熄滅。他說,我這裏有份工作,需要找個模特拍些照片,你幹嗎?一次一千!如果你表現好,或許我還能給你加些!
一千。腦海裏立馬出現了四位數。
在這裏站一天也不過隻有幾百塊的報酬,可拍一組照片就能有一千,整整兩倍!我點點頭,沒有思考任何!
那,下午結束後,我來找你!
2、
他叫成銘,22歲,才剛畢業,在一家影樓實習。後來我才知道,他是北方人,但在南方念書,也許會就此落地生根。
成銘帶我去了影樓。不算遠,他開車載我去。車是跟老總借的,不過他在偏郊區的地方有棟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房子,三室兩廳。在這裏,有能力買得起那麼大的房子的人一定非富即貴,何況他那樣地年輕。
我跟著他走進攝影棚。他似乎很忙,跑東跑西地取東西,我完全無法領會他的舉動。抬頭,看見靠近天花板的牆麵上貼了一些攝影作品。是女人的身體。一絲不掛的。但卻絲毫不齷齪。那是藝術,我理解。像芭蕾演員的女子挽起所有頭發,沒有劉海,沒有任何首飾。她的身體蜷縮在黑暗中,周遭被泛著晶藍色的光芒圍在一個圈內,似被埋沒的天才。微微彎曲的脊椎,纖細的手臂環抱住雙膝,露出細致並修長的小腿。在光芒之外,黑暗之中,隱約擱著一雙舞蹈鞋。鮮紅色的舞蹈鞋。她抬頭,60°的完美側麵就此定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