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貨投資中,為了要完成進唱—加碼操作——出唱—進場的循環操作,投資者必須要反做空,但是因為風險的不同,我們盡量不要以期貨部位作空,有一種較安全,但成本稍高的方法,就是以選擇權的方式操作,買進賣權。
投資者可以根據對期貨市場的觀察和實際的操作經驗發現:在商品的高檔時,因為行情震蕩激烈,期貨投資的進場點的決定和風險控製會變得較困難。但是經驗告訴我們,若以選擇權來操作,可以使風險固定,再用資金管理的方式來決定進場點,就可以建立倉位。使用選擇權的好處是不管行情如何震蕩,即使在期間權利金大幅下降,隻要在到期價格大跌,仍舊可以獲利,而不管行情來回洗盤的次數。若是同一筆資金用來作期貨的停損,可能幾次就賠光了,因此,投資者實施選擇權可以在行情轉空時,有效建立空頭部位。
在經過期貨觀察後,以當時標的期貨的總值10%為權利金。所謂權利金,是指購買或售出期權合約的價格。對於期權買方來說,為了換取期權賦予買方一定的權利,他必須支付一筆權利金給期權賣方;對於期權賣方來說,他賣出期權而承擔了必須履行期權合約的義務,為此他收取一筆權利金作為報酬。由於權利金是由買方負擔的,是買方在出現最不利的變動時所需承擔的最高損失金額,因此權利金也稱作“保險金”。
投資者應把權利金劃分成兩部分。投資者運用權利金的第一部分在價格跌破前波低點、多頭倉全部離場時,進場買進賣權,並且盡量接近市價或價內。第二部分在價格做第一次反彈進場,方法同前述。
投資者做買進賣權時,要比較合約月份的強弱去買進最弱合約月份的賣權。時機是選擇權買方的關鍵,若是買了一個不怎麼會跌的賣權,那就會很吃虧的。看著到期日的接近和權利金的減少,並且看著其他合約的期貨價格下跌,這種遺憾是很難接受的。
投資者在選擇權快到期或是下跌幅度減小時就可以準備平倉,因為這時的賣權常是深入價內,可能沒有交易量,使其選擇權市場平倉,因此必須要要求履約,成為期貨部位平倉。
由於從要求履約到取得部位會有時間差,因此投資者在這之前需在期貨市場先行買進鎖住利潤,然後要求履約待取得期貨空頭部位後,即可對衝平倉,完成此一操作。
若是在履約價的選擇良好的情況下,反向操作方法的獲利可以有十數倍以上,非常驚人(以權利金作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