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社會的基本生活單位。人一生下來,首先是一個家庭成員。在家庭中接受父母的教化。由於父母具有不同的世界觀、人生觀和不同的文化修養,給予孩子的影響也不盡相同。所以,家庭對人的性格形成、特定心理品質的培養等方麵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這是其他方麵不可取代的。人們常說,不同的家庭給孩子不同的影響,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有什麼樣的孩子。父母及由父母所創造的家庭環境將會影響孩子的一生。不同的家風、家規、家庭關係對人的性格、氣質、情緒等方麵的影響也極大。
我國現代教育家、兒童教育家陳鶴琴先生指出:“幼兒自一出生,就得到父母和家庭成員的保護和關懷。幼兒在家庭中得到溫暖和愛撫,對幼兒的感覺和情感上的發展特別重要。同時,幼兒個性形成的最初基礎,也是在家庭中奠定的。家庭對幼兒的思想和行為習慣的影響是極大的。幼兒在父母那裏學說話,認識周圍的事物,模仿父母的言行,在父母的影響下形成性格。”
家庭環境可以從多個方麵對性格的形成產生影響。比如家庭的居住條件、父母的關係、父母與孩子的親密程度、父母的教養方式、家庭結構類型等等。這些因素對性格的影響,在程度上是有差別的,有的直接影響性格的形成,有的是間接地影響性格的變化。孟母三擇鄰的故事想必很多人都知道。孟母為了給孟軻選擇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一次次地搬家,孟子能夠長大成才,與其周圍良好的環境有著密切的關係。因此,家庭結構和家庭的教養方式對孩子的性格形成有著直接的影響,這種影響終其一生。
家庭按人口和序列的組成不同,形成不同的家庭結構。一般有單身家庭、核心家庭、主幹家庭、聯合家庭等幾種。家庭結構對人的性格形成有著很大的影響。
單身家庭指家庭中隻有父親或隻有母親組成的家庭。單身家庭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父母一方死亡,一種是離婚。父母一方死亡而產生的單身家庭相對離婚而產生的單身家庭,對孩子產生的創傷要輕得多。人們對死亡者總是寬容的,會時常提起死者的好處,所以,孩子雖然失去了一位親人,心理還是平衡的。但是離婚卻會給兒童帶來很大創傷,對孩子的個性形成有著極大的負麵影響。
父母離婚前,是處於一個衝突階段,因感情的破裂而互相指責,甚至摔打東西,這會使孩子產生很強的緊張和焦慮感,在他人麵前感到羞愧,心事重重、孤僻、傷感。
父母離婚後,由父母親的一方帶著孩子生活,家庭中的人際關係減少了,家庭內部的關係單調了。但是,孩子卻要麵對更為複雜的其他方麵的人際關係,而這種複雜程度往往是孩子所不能理解和接受的。比如,父母離婚後。離開的一方有時會偷偷地回來看望孩子,這可能會引起另一方的不滿而產生爭端。孩子會明白自己的父親和母親不能再生活在一起,不能再愛他了。父母為了爭取到孩子的愛,可能會對孩子說對方如何不好,這在孩子心目中,會對父母的形象產生疑惑。也可能父母離婚之後,雙方都不願意要孩子:使孩子陷入極大的痛苦和矛盾之中,從而產生一種被人拋棄的創傷,這在孩子性格的形成中,會產生極大的影響。在家庭中得不到父母的關注,感受不到家庭溫暖的孩子,往往在性格上出現不同側麵、不同程度的缺陷。比如平等觀念強烈,但欠缺同情心;忍受力強但意誌薄弱;思維獨立性強但發展方向不正確,欠深刻。
主幹家庭是家庭中有三代人,由祖父母、父母、子女組成的家庭。祖父母輩或父母輩有失偶的也包括在內。這種家庭形式俗稱為“大家庭”,是中國傳統的家庭結構形式。這種由祖孫三代人組成的主幹家庭關係比較複雜,孩子在家庭中要和三代人打交道,扮演多種角色。他們不僅是父母的子女,而且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孫子或孫女。如果有兄弟姐妹,就又多扮演一種角色。在這較為複雜的人際關係中。孩子適應環境的能力比在核心家庭中會得到更多的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