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響了,我看了看,是烈馬給我打來的。
我接了烈馬的電話。
烈馬問我道:“你在哪呢?”
我說:“我在外麵,和朋友吃飯。”
烈馬說道:“我跟你彙報一個事啊。”
我說:“你說。”
烈馬說:“我昨天晚上,還有現在,都跟蹤到,龍哥的女朋友,殷虹,在和平商場門口東張西望的,不知道等誰。”
我一拍腦門,靠!
我都忙著王達這事,把和殷虹相約見麵吃飯這事忘了一幹二淨了。
可我實在沒有時間啊。
我說道:“不管她了,你盡量跟蹤,然後給我回複消息。”
沒想到,昨晚殷虹去等我了,等不到我,今天又去。
有意思。
被放了鴿子,還跑去等我,人真是犯賤啊。
而且她沒有我手機號碼,估計要鬱悶死了。
等我搞完這些,我再找她吧。
方潔回來了,看得出,她特地去塗抹了一下口紅,補妝了。
方潔回來後,坐下,撥弄了一下頭發,然後說道:“剛才是說到了我之前接過的一個案子,是嗎?”
我說:“對,你說下去。”
她說:“其實不止是我,我們律師事務所,接過不少類似案子,誣告強J。被女方誣告強J了之後,每個家屬,都會找我來訴苦,跟我說,方律師,我的兒子,很優秀,多麼多麼的好,不會是這樣的人。而且女方,當時是自願,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過了之後就告我兒子強J。如果知道是這樣,我兒子當時絕對不會和她發生什麼。而我去見嫌疑人的時候,嫌疑人也會告訴我說,說女方完全是自願的,並沒有很激烈的反抗,最多是半推半就的。可是我問他們,你怎麼證明,你用什麼證明她是完全自願的?我問當事人家屬,你們呢?你們不可能在場,更不能出具有力量的證明證明女方是自願的吧。然後,他們告訴我一些事,但是,這些都說不到關鍵,很多很多的人,包括警察,法官,檢察官,一聽到男方涉嫌強J,第一個想法,發生了關係,但都是女方不願意的情況下進行,肯定是強j,這樣的偏執思想是極其嚴重,這樣就更導致了強J罪冤案很多。無論是法官,警察,他們因為身為執法人員,不可能像社會上的另外一些普通人一樣,隨隨便便的去追求他們其實也想要的放縱的刺激,可是現在在這樣開房的社會環境下,性,時時刻刻都在刺激著人們,電腦,手機,廣告,電視,隨處可見。這些執法人員也是人,他們很多的一部分人,有這個心,但是他們沒有這個膽子,然後,在辦理這樣的案件中,隻要是有女方來報了案,他們大多不管那麼多,都盡量的往男方犯強J罪上辦,而且,這樣的案子,還會成為他們很多人的談資,無論是誰,對一個風流的男人,都是十分痛恨的,當然我不會否認有些人會有一些羨慕嫉妒的心理。”
方律師拿著水杯喝了一口水,繼續說道:“不過,這其中也是有著曆史因素的原因,在以前的我們父親那個年代,男人多看女人一眼,都很可能被判耍流氓,流氓罪,我做了律師之後,看到了一些被判決的流氓罪,和強J罪的材料,我感到非常的震驚。去年,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找到了我,要我給他代理申訴,他在三十年前,被判了強J罪。三十多年前,他和馬路對門的一位姑娘談了戀愛,可是,對方的父母嫌棄他,說他家裏沒錢,就不同意,百般阻撓。結果,一對情侶一氣之下,私奔,私奔的路上,女方父母報案,報案說他強J了他們女兒,他就被抓了,然後被判了強J罪。他自己都搞不懂,一直到現在,都搞不懂為什麼被稀裏糊塗的被告了強J罪。我就找了一些朋友,在檢察院,和法院的一些朋友,問了,可是沒有結果,因為那名女的已經不在人世,而且女方父母也不在人世,倒是那名女的,嫁了一戶好人家,丈夫是有錢人家,後來生的兒子現在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女兒是名大學的年輕教授。隻是可憐了這位大爺,背負了這個罪名,背負了一生,無論是工作,生活,都受盡別人的白眼,而且找不到了對象,想要給他翻案,是很難了。當我跟他說,女方已經去世,她的父母也不在人世,他沉默了好久,流下眼淚,說他隻能認命,我的心一直對他愧疚,幫不到他。一個人的一生,就這麼被毀,還好,到了這個年代,再也不可能輕易出現像以前那個年代一樣的冤案,雖然很多地方還不行,但不可能像以前一樣輕易判決犯人。現在最高法的規定是,刑事案件中,律師提出的任何意見,都要附卷,這對於我們這樣辦理此類案件的律師來說,是很有利的,而對被誣告的人來講,也是有好處,因為在給嫌疑人定罪的材料裏,附卷了為嫌疑人說話的材料,但是,律師必須要把話說到有用的點子上,還要敢為嫌疑人辯白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