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是個不安寧的家庭(1 / 3)

李家是不安寧的家庭,“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

李家充滿暴戾的氣氛,其原因有三:

第一,大老婆、小老婆爭鬥;

第二,李德文脾氣急躁、粗暴。特別是在手頭拮據的時候,肝火更盛,往往把怨氣發泄在妻子們身上;

第三,江青的母親李欒氏個性極強,不論在與大太太的爭鬥中,或者在與丈夫爭吵時,不肯退讓半步。

就這樣,江青的童年是在家庭不斷爭吵中度過,在貧苦、壓抑和不幸中度過的。江青的個性極強,極為好強,一方麵可能是母親“遺傳”的性格,一方麵也由於家庭環境所造成。

江青小時候曾經纏過腳,雖然沒有成為“小腳女人”,但是她的腳已經變形了。後來,江青成為“影星”、“第一夫人”之後,非常講究儀表,她從不穿淺口皮鞋。她的皮鞋往往定做,做成深幫深口。江青會遊泳,但是她很少遊泳,怕那有點畸型的腳在公眾麵前“曝光”。

維特克根據江青的自述,在《江青同誌》一書中這麼寫道:

在她出生時,她的父親已是六十多歲的“老人”了。雖然她的媽媽也已年過四十,但在江青的記憶裏,她媽媽比她爸爸仍要年輕許多,兩人有明顯的年齡和體態的差距。

她父親開始謀生時是跟著木匠學徒,以後逐漸成為專門從事製作車輪的手工作坊主(山東的木製手推車是很有名氣的)。

“由於我們窮,糧食不夠吃,所以我父親經常打罵我的母親。”這種行為使他贏得了“罵街藝術家”的綽號,成為一個侮辱別人的藝術家。

盡管無論什麼時候他感到氣不順,他就打孩子出氣;但是當他粗暴地毆打她母親時,所有的孩子就都聚集在母親的周圍,這也是他們試圖保護母親的最好方式了。

他的有些狂暴之舉是難以忘記的。那是個“花燈節”發生的事,適逢正月十五那天,一些地主家掛出了許多彩燈。似乎是受到這種超出他所能達到的富裕程度的炫耀的刺激而使他瘋狂起來,江青的父親抓起一把鏟子衝向她的母親。先是打她的後背,接著又擊她的手,她的小手指都給打斷了。當江青衝到她母親身前以保護母親時,她的嘴巴也被打著了,還打掉了一顆牙。正如江青所描述的這個強暴的情景,她母親的手指留下殘疾,她還用食指掀開自己的上唇讓人們看她兒時被打碎的牙。

像一種思想上的反省一樣,她談到:“最初我認為所有的男人都不是好東西,因為我父親就欺侮我母親和我們幾個孩子。事實上,導致他作出這種行為的根源是那折磨人的貧窮。”

無論他有天大的理由,這件事對於她母親來說,終於使她不能再忍受這最後一擊。她把江青綁在背後,娘倆逃走他鄉,再也沒有回來。江青故弄玄虛地又說,雖然還僅僅是個孩子,但是從那時起她就開始學著在黑暗中摸索著走路,隨後獨自在夜間行路。

諸城縣一個有一妻幾妾但還沒有男性子孫的地主收留了江青母親,讓娘倆作他家的仆人。江青雖然最初拒絕和母親一道去,不過隨後還是同意了。她記得從那時候起,她母親就一直被一些男人所包圍。她母親參與家務的目的和動機可能使江青很為難,下麵這些話為此提供依據:

“我母親要出去工作,因此我可以能夠上學。隻是因為學費和書本是免費的,我還能夠讀完小學。但就是這樣,我還是經常挨餓或者吃冷飯。最終造成慢性胃腸炎的疾病。”

她記得在勉強吃下鄉親們救濟給她的冰冷薄煎餅以解饑餓之痛以後,她嘔吐了,很長時間始終感到惡心。她說,自童年起,她就患上了消化方麵的疾病,且長期受此疾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