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公安廳也就正兒八經地在一九五九年七月二十五日成立了“李幹卿問題調查組”,成員有濟南鐵路局公安處副處長王茂青、一科副科長曲和鈞、科員史殿安等。
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調查組三易其稿寫出了李幹卿調查材料,打印上報。
這份調查材料的內容,大致如下:
李幹卿,一九○一年三月十三日生於山東省諸城縣東關,曾讀過幾年私塾。一九二一年四月至一九二三年三月,曾在軍閥張宗昌所部的偽四十七旅九十三團二營八連當“師爺”(文書)。
日偽和國民黨時期,曾任過警長、巡官、局員、津浦鐵路防建組組員等反動職務。
一九三九年,在日本憲兵隊特務的指揮下,李幹卿曾兩次寫信對江青進行策反。
據山東第二勞改隊第一大隊犯人米瑞晟供:一九四五年底,李幹卿曾去他在濟南林祥南街六號家中,“借”去王虎牌手槍一支。
李幹卿自己也交代:一九四五年十月,米瑞晟給他土造的三號手槍。他說,這支手槍自己玩了幾天,又被國民黨山東行動總隊十五支隊副官李幹臣要去了。
李幹卿還有偷竊、貪汙劣跡:
一九四八年偷車站食堂麵粉兩袋,價值五十六萬元(指舊人民幣,新人民幣即五十六元。下同);
一九五一年任濟鐵公寓管理員時,貪汙食堂大米、麵粉、雞蛋,計三百九十萬元;
一九五一年六月,在機務公寓造假單據,貪汙八萬元;七月在機務公寓買鹹菜,多報銷五萬元。
李幹卿雖通過曆次政治運動的學習和教育,但覺悟不高,轉變不快,平日不參加任何學習,開會也經常不願參加,工作態度不夠積極,上班忙於燒水喝茶,在公安處工作期間,辦公時常私自回家。
一九五四年七月濟南市公安局李元祥同誌找他談話,李便說:“有人暗算我。”說已給他妹妹(引者注:指江青)寫信反映等等。
由於貪汙,李幹卿在“三反”期間受記過處分。
對李幹卿的審查,深深激怒了江青。她在“文革”中進行報複。陳伯達稱這是“陰謀陷害江青同誌的重大反革命集團案”。
一九六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江青聽了“山東省革命委員會主任”王效禹的彙報,哭道:
“我哥哥李幹卿過去很苦,為了糊口,在舊社會幹了幾天警察,他們就對他……對我……其實是對著我們的毛主席的呀……”
陳伯達則幫腔道:
“從山東搞李幹卿的問題說明,原來公安部是兩個公安部。一是中央的;一是劉、鄧、彭、羅為首的地下公安部(引者注:指劉少奇、鄧小平、彭真、羅瑞卿),上通劉、鄧、彭、羅,下通全國各地,這是一條又粗又長的黑線,一定要把這條黑線挖出來,一定要把公檢法徹底砸爛!”
急急如律令。翌日,從北京派出三名負有特殊使命的人物直奔濟南。
幾天之內,身患癌症的山東省公安廳廳長張國峰,副廳長李秉政,省交際處處長陳靜波,省公安廳警衛處處長於傑,濟南鐵路局公安處副處長王茂青,分處處長曲和鈞,保衛股股長史殿安,全部被捕。除張國峰病重外,其餘六人於四月二十九日被用專機押往北京。
病重的張國峰受到日夜折磨,六月三十日便死去。被押往北京的六人,受盡酷刑和屈辱。
直至一九七七年八月,這樁案件才得以平反。一九七八年十月十三日,《人民日報》刊載《山東省委為一起重大政治冤案徹底平反昭雪》,這才為審查李幹卿引起的風波降下大幕。
李幹卿未能住進中南海,隻在毛澤東一九五九年底路過濟南時,在專列上見他一麵,算是給了江青一點麵子。毛澤東接見李幹卿,前後隻有五分鍾,話不投機,純屬敷衍而已。江青之姐李雲霞倒是在中南海長住。李雲霞的丈夫早逝,留下兩個兒子,一個兒子叫王博文,另一個在山東遊泳淹死,王博文隨李雲霞也住進中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