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風鈴的聲音(1 / 3)

01

風鈴的聲音並不一定隻有在有風的時候才能聽見。

風鈴的聲音,也不一定是風鈴發出來的。對丁寧來說,風鈴的聲音隻不過是一種可以令人銷魂的聲音而已。

每當他聽到這種聲音,就會想起一個夢一樣的女人。

現在他仿佛又聽到了這種聲音。

可是現在距離那一個清涼的四月黃昏,已經有很長的一段距離。

甚至可以說,已經有了一段超越人生中萬事萬物,甚至已超越生死的距離。

那個黃昏,他和薑斷弦正在插花。

02

四月的黃昏,總是清涼的。

最後的一枝花已經插下去,瓶中的花已滿,滿得連那滿天夕陽都照不進一絲去。

瓶中錯落的花枝,每一根枝、每一朵花、每一片葉、每一個陰影,都被安置在最好的地位上,恰巧能擋住滿天夕陽,讓它連一絲都照不進來。

丁寧凝視著這一瓶花,眼中就好像服食了某種丹砂的術士一樣,忽然變得說不出的空虛和渙散,卻又顯出了一種無法描述的光芒。

--他是不是看到了他的神?

過了很久,他才能開口問薑斷弦。

“這是不是真的?”

“是。”

“你真的做到了?”

“不是我做到了,而是你做到了。”薑斷弦說,“你自己應該明白這一點。”

“你也明白?”

薑斷弦慢慢地點頭,他的神情更嚴肅,甚至已嚴肅得接近悲傷。

“別人不明白,可是我明白。”薑斷弦說,“在別人眼中看來,也許會認為是我看出了你這一局的破綻,及時攻入,隻有我才知道,刀與花的精魂已經盡在瓶中,我這最後一枝花如果不插進去,反而更見其妙。”

“為什麼?”

“因為有餘即不足,有空靈的韻致,就比‘滿’好。”

薑斷弦悠悠地說。

“一個人無論做什麼事,都不要做得太滿,否則他就要敗。”

這道理本來是大多數人都應該明白的,隻可惜這個世界上偏偏大多數人都不明白。

丁寧忍不住問薑斷弦:“你既然明白這道理,剛才為什麼還要把那最後一枝花插下去?”

薑斷弦的回答簡單而明確:“因為我好勝。”

丁寧沉默。

他也明白薑斷弦的意思,古往今來,也不知有多少英雄豪傑,就敗在“好勝”這兩個字上。

薑斷弦直視著他:“如果你是我,剛才你會不會那麼做?”

丁寧沒有回答,隻是用一種很奇怪的態度說:“剛才我布的那一局,如果不是花陣,而是刀陣,我留下的那最後一隙之地,恐怕就是死地了。”

“恐怕是的。”

“在那種情況下,你會不會做同樣的事?”

薑斷弦也沉默良久:“我不知道。”他說,“未到那一刻之前,連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會怎麼做!”

他說的是真話。

高手相爭,決生死於瞬息間,在那一瞬間所下的決定,不僅是他這一生武功、智慧和經驗結晶,還要看他當時的機變和反應,甚至連當時風向的變換、光線的明暗,都可能會影響到他。

高手相爭,生死勝負本來就是一念間的事。

在那一刻,生死勝負之間,幾乎已完全沒有距離。

丁寧長長歎息。

“是的。”他說,“未到那一刻之前,誰也不能猜測我們的生死勝負,因為誰也不知道我們在那一刻會下哪一種決定。”

他蒼白的臉上仿佛露出像夕陽般淒豔的笑容。

“這一點,恐怕也就是我們這種人覺得有趣的地方。”

“是的。”

“那麼,薑先生,”丁寧偏頭,“你看我們今天是不是應該為這一點,破例喝一點酒?”

薑斷弦嚴峻的眼中也有了笑意。

“能夠找到一個很好的理由喝一點酒,也是人生中比較有趣的幾件事之一,”他看著丁寧說。“你能想到這一點,就表示你的心情和體力都已好多了。”

這時夕陽將落,廚房裏已經傳出了春筍燒雞的香氣。

春筍燒雞,恰巧酒飯兩宜。

03

對一個生在農村裏的孩子來說,廚房裏的香氣永遠是最迷人的。

城市裏的大戶人家子弟,對廚房的感覺,隻有肮髒、雜亂、油膩。

因為他們的母親不在廚房裏。

丁寧的感覺也是這樣子的,他這一生幾乎從未走入過廚房。他甚至不願看到那些帶著一身油膩,從廚房裏走出來的人。

可是現在他的想法居然改變了。

這兩個月來,他天天都在廚房裏吃飯,伴伴總是把廚房整理得很幹淨,而且經常洗刷,大灶裏的火光明亮而溫暖,鍋子裏散發出的香氣,總是讓人覺得垂涎欲滴,靠牆的角落裏那張已經被洗得發白的木桌上,擺滿了醬油、麻油、醋、胡椒、辣椒、蒜頭,和各式各樣可以幫助你增長食欲的調味品。

丁寧終於了解,當一個饑餓而疲倦的丈夫,攜著他的孩子,冒著寒風歸來,聽到他的妻子正在廚房裏炒菜,嗅到廚房裏那種溫暖的香氣時,心裏是什麼感覺了。

有時還不到吃飯的時候,他甚至也想到廚房裏去走一走,尤其是在那些淒風苦雨的夜晚,能夠坐在爐火邊,安適地吃頓飯,真是種無法形容的享受。

流浪在天涯的浪子們,你們幾時才能有這種享受?你們幾時才懂得領略這種享受?

用砂鍋燉的春筍雞已經擺在桌子上,鍋蓋掀開,鍋裏還在“嘟嘟”地冒著氣泡。

伴伴正把一壇放在爐灰裏溫著的酒,從大灶裏拿出來。

她彎著腰,把一身本來已經很緊的衣裳繃得更緊,襯得她的腰更細,腿更長。

而且,一到春天,年輕的女孩們還有誰肯穿太厚的衣裳?

丁寧盡量不去看她,隻是去看她手裏的那壇酒。

在這種荒僻的地方,能夠有這麼樣一壇酒喝已經很不錯了,隻不過對兩個酒量都非常好的人來說,這壇酒實在未免太少了一點。

“此時此地,酒本來就不宜過多。少飲為佳,過量就無趣了。”

他們都這麼樣說,都希望對方能少喝一點,讓自己多喝一點。

喝酒的人都是這樣子的。

看見有足夠的酒,就希望自己能先把別人灌醉,酒不夠的時候,就要搶著喝。

幸好他們都還可以算是相當斯文的人,所以搶得還不算太凶。

用山泉釀成的新酒,當然不是好酒,卻自有一種清冽的香氣。

對他們這種酒量的人來說,喝這種酒就好像喝茶一樣。

兩個人雖然盡量保持斯文,可是一砂鍋燒雞隻吃了兩筷子,一壇酒就已隻剩下一半了。

伴伴輕輕柔柔地說:“這種酒有後勁,你們還是慢點喝的好。”

薑斷弦忽然大笑。

薑斷弦是世代的劊子手,是世襲的刑部執事,世世代代,都是以砍取人頭為他們的職業,雖然他們砍的人頭是該砍的頭,也是人頭。

在這種家族裏生長的孩子,從小就會感受到一種別的小孩們無法想象,也無法承受的陰鬱之氣,他們六七歲的時候,隻要站到那裏看別的孩子一眼,就可以把比他們大很多歲的孩子嚇跑。

尤其是薑斷弦。

甚至連他的長輩們都說他是個很特別的人,從小就很特別。

在別的小孩都會哭的時候,他不哭,在別的小孩都會笑的時候,他不笑。

十七歲的時候,他已領了第一趟紅差,殺人頭顱如砍蘿卜。

然後他就是刑部的第一號劊子手,別人見到他,連哭都哭不出。

然後他就變成了橫掃江湖、殺人如稻草的彭十三豆,別人見到他,更哭不出,更莫說笑了。

這麼樣一個人,這一生中,也許根本就不知道“笑”是應該怎麼笑的。他笑的時候,也許比一個人一天中笑的時候還少。

可是這麼樣一個人現在卻忽然笑了,而且大笑,而且笑得開心極了。

“你要我們慢慢喝,你是怕我們喝醉?”薑斷弦大笑,“如果這麼樣一點比鳥還淡的酒,也可以把我們喝醉,那才怪。”

他不但大笑,而且笑彎了腰。

無論任何一個認得薑斷弦的人看到他這麼樣大笑,都不會相信自己的眼睛,無論任何人聽見他說出這樣的話,也不會相信自己的耳朵。

因為這是不可能的。

這種笑聲,怎麼可能從這麼樣一個人嘴裏發出來?

--他是不是瘋了?

薑斷弦當然沒有瘋,他一向鎮定冷靜,嚴峻如岩石,怎麼會忽然發瘋?

--他是不是醉了?

薑斷弦當然不會醉。

在他們這種家族裏,有一種很特別的習慣--喝“早酒”。

在執刑前,在天剛亮的時候,在別人宿酒尚未醒的時候,就要喝酒了,喝早酒。

從小就養成這種習慣的人,酒量總是要比一般人好一點的,有時候甚至還不止好一點而已,在一般情況下,酒量本來就是練出來的。

薑斷弦的酒量,一向都比大多數人好得多。

今天晚上他隻不過喝了一小壇山泉新釀半壇中的一半而已,他怎麼會喝醉?

就算他一個人把這一壇酒全都喝光,也不該有一點醉意。

就算他一個人把這種酒再多喝三五壇,也不應該醉的。

他既沒有瘋,也沒有醉,為什麼他忽然間就好像變成了另外一個人?

丁寧呢?

丁寧的頭上在冒冷汗。

他也覺得薑斷弦變了,好像就在剛才那一刹那間忽然變的,從一個冷峻嚴肅、擁有極高地位的人,忽然間變得說不出的輕邪而怪異。

這種改變本來是絕無可能發生的,尤其不可能發生在薑斷弦這一類人的身上。

難道這壇酒裏被下了某種可以使人神誌迷幻的邪藥?

丁寧立刻否定了自己這種想法。

以他的智慧、經驗和反應,酒裏隻要有千分之一的藥物,他相信自己都能在酒杯沾及嘴唇的那一瞬間感覺出來,再慢也不會等到酒已喝進喉嚨裏的時候。

如果有人想在酒中下毒暗算他,那個人非但愚不可及,簡直是在自己找死。

薑斷弦的仇家遍布天下,朋友幾乎沒有一個,他對自己當然保護得更好,要暗算他,當然更不容易。

丁寧想不通這是怎麼回事,而且也無法繼續思想。

他忽然也覺得有一陣酒意上湧,頭也暈了,此後這半個時辰,竟變成了一段空白。

在這段時間裏這地方發生了一些什麼事,他完全不知道。

他居然也像薑斷弦一樣醉了,醉得很可怕。

大灶裏的火雖然依舊燒得很旺,伴伴的臉色卻成蒼白,眼睛裏充滿了驚訝和恐懼。

--這兩個幹杯不醉的人,怎麼會醉得這麼快?

她又想起那個美如幽靈,讓她情不自禁神魂顛倒的女人告訴她的話:“不管酒量多好的人,隻要喝上三杯,都非醉不可。”

伴伴輕輕歎了口氣,直到現在為止,她還不知道自己該不該這麼做。

不管怎麼樣,她這樣做總是為了丁寧,她還是像以前一樣,隻要能幫助丁寧得勝,她還是不惜犧牲一切。

可是她這麼樣做,是不是真的對丁寧有好處呢?

伴伴又不免歎息。

她隻希望丁寧不要受到傷害,隻希望自己沒有做錯事。

嫣紅如火的夕陽已消沉,慕容秋水卻仍然獨坐在黑暗的晚窗前,手中有笛未吹,屋裏有燈未點,窗外什麼都看不見,夜空下剛剛才有一顆寒星升起。

韋好客的眼睛也是黯淡的,他正好用黯淡的眼神看著慕容秋水。

他永遠忘不了慕容秋水眼看著他一條腿被鋸斷時臉上那種表情。

那時候慕容秋水臉上根本沒有表情。

短榻上鋪著一張色彩鮮豔得幾乎已像是圖畫般的貂皮。

穿一身灰白色衣裳的韋好客就斜臥在這張短榻上,膝蓋以下的部分都被一張和他衣裳、臉色同樣灰白的狐皮蓋住。

其實他膝蓋以下可以被掩蓋的地方已經比平常人少了一半,少了一隻腳和半截腿。

慕容秋水也許還不能算是一個很壞的人,可是他有很多很壞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