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嶼在北京轉機,飛往華盛頓。他出國那天風和日麗,T1航站樓算不上擁擠,林家一向對他放任自流,林母把車鑰匙給他:“你停在機場就行,回頭我讓人開回來。”
林向嶼走得很低調,沒通知誰,隻有胡桃去機場送他。胡琳胡攪蠻纏,非要胡桃帶上她一起。
林向嶼穿著胡桃送給他的白色襯衫,頭發短成刺蝟,反扣一頂黑色的棒球帽,看起來神采奕奕。他的行李不多,一個黑色背包,一個二十四寸的旅行箱,看起來不像是要出國留學,更像是去海邊度假。
胡桃皺眉:“你就帶這麼點東西?”林向嶼打趣她:“哪個像你,爬個山還要背雙高跟鞋。”
“對了,”林向嶼忽然想到什麼,放下書包拉開鏈子,從裏麵摸出一個東西,遞給胡桃,“一直忘了給你。”他遞給胡桃的,是一個金色的福袋裝的護身符。“什麼時候買的?”“上次在金頂上給你求的,我偷偷摸摸去找方丈給我開後門,說了不少好話,嘴皮子都磨破了。”
胡桃看著自己手中這小小的護身符,上麵還殘留有林向嶼的體溫。他大概是再也不願意看到自己身邊的人出事了吧。人生在世,最大的奢求,不就是平平安安嗎?
“謝謝你。”胡桃低著頭,要將護身符戴上,心裏暗想,無論發生什麼事,自己都一定不會把這個護身符取下來。林向嶼笑了笑,說:“我幫你吧。”胡桃用手將頭發攏起來,林向嶼低下頭,幫她將掛護身符的繩子打了一個結。
胡桃一邊用手抓了抓頭發,一邊笑著說:“前幾天在書上看到一段話,大概是說,人生無非是一邊走一邊選擇,每選擇一次,就放棄一次,遺憾一次。你還記不記得,當年我高考失利,你給我說過的話?”
林向嶼漫不經心地笑:“都那麼久了,怎麼可能還記得。”
“可是我記得,”胡桃說,“你說,路是自己選擇,要努力地走,好好地走,哪怕再艱難再坎坷,都不要回頭。現在把這句話原封不動地送給你。”
“我知道了。”胡琳在一旁玩手機遊戲,看到林向嶼要進安檢了,才老大不情願地放下手機,說:“向嶼哥。”
林向嶼伸出手,準備像以前一樣摸摸她的頭,可是又想到胡琳也已經出落成大姑娘了,於是又將手收回來,對胡琳說:“好好學習,你可別把你姐吃破產了。”
胡琳說:“就她那寒酸樣兒,打一個月的工賺的錢還沒我一個星期零花錢多,我才看不上。向嶼哥,你去美國才是要好好學習,可不要找女朋友。”
林向嶼挑挑眉。胡桃生怕胡琳亂說話,連忙給她使眼色。雖然胡琳壓根就沒有理會,但她還是沒有真的出賣胡桃,她衝林向嶼揮揮手:“說好了啊。”林向嶼背起放在地上的書包,衝胡桃揮了揮手,向安檢口走去。“拜拜。”當年她去上海念大學,他沒有機會送她。仔細算來,這竟然是他們相識八年來,第一次真正的分別。
而從此以後,等待他們的,將是一次又一次的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