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桃的畢業答辯在六月初,緊跟著就是畢業典禮。晚上所有人將學士服脫了往肩膀上一搭,去吃散夥飯。
胡桃難得地喝了酒,她其實酒量很大,大約是遺傳了她那位醉鬼生父。大部分女孩子喝酒上臉,她卻不,越喝臉越白,眼睛越是亮得能發光。
項潔潔也能喝,她們兩個坐在一起,別的人來勸了幾次酒,就再沒人敢來了。
唐菀靜和男朋友在一起。齊悅走過來,吵吵嚷嚷,說要吃冰淇淋。“我去給你買吧。”胡桃說。
胡桃出了飯店的門,拐了個彎,去給齊悅買冰淇淋。走到巷子裏,有個年輕男孩跌跌撞撞地向胡桃衝過來,胡桃沒來得及躲閃,被他撞了一下。
胡桃被撞得不輕,倒吸一口涼氣,還沒來得及說話,對方回過頭,理了理自己的鴨舌帽,惡狠狠地瞪了胡桃一眼,嘴裏嘰裏咕嚕著不好聽的話,然後轉身又繼續跑開了。
胡桃被他攪得一肚子火,卻又無可奈何,人家一溜煙跑遠了,她追也追不上。胡桃隻好自認倒黴,揉著被撞的胳膊,“噝”了一聲。齊悅喜歡吃娃娃頭,胡桃買了三支,她們一人一支。掏錢的時候,胡桃突然反應過來不對勁,她錢包不在了!
動動手指也知道,肯定是剛剛那個男孩偷的。
胡桃氣不打一處來,忽然有人從身後拍了拍她的肩膀。胡桃回過頭,來人穿著黑色 T恤,身材高大,麵目英俊,竟然是周珩。胡桃覺得自己似乎已經很長時間沒有見到周珩了,大二結束以後,他們再沒了一樣的公共課,作息時間也大相徑庭。
胡桃偶爾在學校裏看到周珩,他身邊總有著一群,男男女女,周珩的生活總是多姿多彩,熱鬧非凡。他不主動跟胡桃打招呼,胡桃也覺得他們兩個人確實不太熟。
“你?”
周珩將手裏的錢包拋到胡桃懷裏:“還真不讓人放心。”胡桃接住,是自己剛剛被偷走的錢包。她拿著錢包,十分感激:“謝謝!”
周珩看著胡桃,笑了笑,然後他側開身,胡桃這才看到剛剛撞自己的男孩子,他站在陰影裏,耷拉著腦袋,剛剛還盛氣淩人地罵罵咧咧,現在就歇菜兒了。周珩努努嘴:“過來。”男孩走過來,走到胡桃麵前,“撲通”一聲跪下來:“對不起,姐姐,我錯了。”胡桃被這陣勢弄得哭笑不得,她出門買個冰淇淋而已,怎麼成了這樣?“沒事了,”胡桃說,“你走吧。”“你清點一下,看有什麼東西丟了沒?”胡桃搖搖頭,打開錢包卻沒有數,隻是抽出十塊錢遞給冰淇淋店老板。男孩還跪在地上,看看胡桃,又偷偷瞟周珩。周珩不耐煩,擺擺手:“你走吧,長點眼色。”男孩連滾帶爬,混入夜色裏跑遠了。“你怎麼在這裏?”胡桃問周珩。“剛剛吃完散夥飯,正好看到你一個人,想跟你說說話,就跟過來了。”“什麼話?”胡桃又多買了一支冰淇淋,撕開包裝袋,遞給周珩。周珩猶豫了一下,接過來,一口咬下去:“現在沒什麼了。”胡桃點點頭,也不再多問。周珩順手接過她手裏的塑料袋,走在她旁邊陪著她,把冰淇淋帶給齊悅和項潔潔。項潔潔看了看周珩,又看了一眼胡桃,媒婆之力又在心中翻湧起來,她說:“胡桃,我們等下吃完去唱歌,你去嗎?”胡桃不去KTV,這是寢室裏大家都知道的規矩。倒也沒有別的原因,胡桃不喜歡唱情歌,每一首歌,都讓她想起林向嶼。“不去了,”胡桃果然這麼說,“你們慢慢玩。”項潔潔和齊悅拚命給周珩使眼色,他也不知道有沒有看到,倒是笑著給胡桃鞠了一躬:“走吧,我的公主,讓我送你回去。”胡桃擺手:“不用,我沒怎麼喝酒,清醒著,自己打個車就回去了。”“走吧,”周珩堅持說,他看著胡桃的眼睛,說,“最後一次了。”胡桃欲言又止,想到周珩剛剛還幫了自己一個大忙,妥協道:“那就麻煩你了。”
上一次胡桃和周珩這樣並肩走在路上,他們還在讀大二,她的室友和他的朋友們聯手,請君入甕。那時候他們兩人的緋聞傳得沸沸揚揚,所有的人都以為胡桃死皮賴臉地追著周珩不肯放。
走在路上,天色暗下來,路燈一盞一盞地亮起來,周珩忽然開口同她聊天:“你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麵嗎?”“嗯,”胡桃點點頭,“我們兩個學院打球,我還記得你穿的球衣,10號,對吧?”周珩淡淡地笑了一下:“你還記得啊。”胡桃欲言又止,周珩卻繼續說了下去:“其實那不是我們第一次見麵。”胡桃“哎”了一聲。“我很早以前就見過你,高中的時候,我那時候很叛逆,有次和爸媽吵架,一怒之下買了機票去 C城。我有個關係很好的哥們兒在那裏讀書,我打他電話,打不通,就去他學校裏找他。”胡桃停下腳步,和周珩麵對麵站著,等待他接下來的話。“那天我在學校門口,看到了一個女孩子,她站在郵筒邊,低著頭在讀信。”周珩說完,打開錢包拿出一張拍立得遞給胡桃。胡桃接過來,看到穿著淺藍色襯衫長裙的自己,站在郵筒旁,頭發垂下來大半,沒有陽光,天氣是大雨滂沱前的陰霾,卻更襯托出她側臉的美。“哦,”胡桃想了想,笑著把照片還給他,“那不是信,是明信片。”是林向嶼從北京寄過來的明信片,上麵是他用黑色鋼筆龍飛鳳舞地寫的:但願你的眼睛,隻看得到笑容;但願你流下每一滴淚,都讓人感動。“胡桃,你相信一見鍾情嗎?”胡桃抬起頭看周珩。這世間,有無數種愛情的形態。你相信一見鍾情嗎?怎麼會不信。胡桃想,十年前,她站在學校老舊的圍牆邊,看到了一個男孩,怦然心動。一生就此改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