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子,林海汀、吳拙哉被當成了“社會民主黨”,加以嚴刑審訊。在遭到毒打之後,他們隻得按照審訊者的“提示”,亂供一氣。林海汀“承認”自己是“社會民主黨閩西特委宣傳部長”。既然有“宣傳部長”,當然有“特委書記”。又是一番嚴刑逼供,傅柏翠被說成是“閩西社會民主黨特委書記”。
傅柏翠在1928年領導過閩西蛟洋暴動,因與中共閩西特委產生矛盾,在1930年12月被開除黨籍。這下子,又成了“閩西社會民主黨特委書記”。於是,“順藤摸瓜”,逼出“閩西社會民主黨”的“特委委員”們,逼出各級組織成員們,逼出一個個“社會民主黨黨員”。純屬審查者們子虛烏有的想象,卻在棍子、皮鞭下,變成煞有介事的“第三黨”!李韶九越“肅”膽子越大,甚至想把陳毅也打成“AB團分子”!
總前委曾下達“任務”,要陳毅在二十二軍中“打出”五百名“AB團分子”,而這支部隊總共隻有三千人!
陳毅無法完成“任務”,被說成是包庇“AB團”,而“包庇者”自己也很可能就是“AB團分子”!
於是,陳毅被召去開會。
陳毅自忖凶多吉少。臨行前,對他當時的妻子、二十歲的蕭菊英說:“等到下午6點鍾,你就快走。回你家鄉信豐藏起來。如果我沒事,我會派人把你找回來……”
陳毅走了。馬拉鬆式的會議,一直開到晚上8點。
當陳毅回到家中,已不見蕭菊英。四處尋找,在一口井裏找到她的屍體——她以為陳毅成了“AB團分子”,跳井自殺了!
閩西肅“社會民主黨”之風,也刮到瑞金來。從1931年5月起,中共瑞金縣委書記李添富以為瑞金也有“社會民主黨委”,把原縣委書記鄧希平、縣蘇維埃主席蕭連彬抓起來殺害,縣蘇維埃、縣工會百分之八十的幹部被打成“社會民主黨”!
周恩來一到中央蘇區,便對肅反擴大化來了個急刹車。他到任沒幾天,1932年1月7日,他就主持召開中共蘇區中央局會議,專門研究解決此問題。會議作出了《蘇區中央局關於蘇區肅反工作決議案》。
這一決議案,一開頭便寫道:
中央局在深刻的檢查了過去蘇區肅反工作以後,完全同意周恩來同誌的報告……
決議案指出:
過去對AB團及一切反革命派認識不正確,將AB擴大化了,以為一切地主殘餘富農分子都可以當AB團看待,以為一切從異己階級出身的分子都可能是AB團,把黨的錯誤路線的執行者,和犯錯誤的黨員與群眾都與AB團問題聯係起來,甚至發展到連工農群眾都不能信任了;於是覺得AB團是肅清不了的。有了這認識上的錯誤,更產生極嚴重的對AB團鬥爭的方法上的錯誤,把反AB團的鬥爭簡單化,縮小到“打AB團”的捕獲、審問、處理的範圍內,而忽視積極的去鞏固革命勢力。尤其是完全缺乏的,是反AB團的思想鬥爭與教育工作,結果便發展到肅反為一切工作中心的極危險的觀點。在打AB團中更專憑犯人口供,倚靠內刑,以致造成肅反工作的唯心論……
決議案規定,“蘇區各級黨部必須在接到後立即討論和執行”。
那個引起極大民憤的李韶九,在1932年2月底被開除黨籍,撤銷一切職務。後來,終於被處決。二十多年後,1956年9月10日,毛澤東在中共“八大”預備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談及往事,對於中央蘇區肅AB團,說了這樣一句話:“肅反時我犯了錯誤,第一次肅反肅錯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