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明成了毛澤東的“替罪羊”(1 / 2)

“新官上任三把火。”博古來到中央蘇區,第一把火燒的便是那個羅明。

在中共黨史上,凡是稱為“××路線”的,那代表人物必定是中共中央舉足輕重的人物,諸如“立三路線”、“王明路線”等等。可是,博古來到中央蘇區不久,便大張旗鼓地批判“羅明路線”,頗為令人困惑。羅明,又名羅善培,最初是中共廣東黨、團區委派往廈門的特派員,後來成為中共福建省委代理書記,連中共中央委員都不是,怎麼忽地有了一條“羅明路線”呢?這,最初連羅明本人都納悶莫解,蒙在鼓中。

其實羅明挨批,無非是他在汀州福音醫院聽了毛澤東的長談,便把毛澤東的一套主張在福建加以貫徹。博古礙於毛澤東在中央蘇區的影響和威信,不便直接批判“毛澤東路線”,抓了羅明當替罪羊!

據博古自雲,“羅明路線”是他“一手發現”的!這樣,批判“羅明路線”,也就由他一手導演。

不過,批判羅明的第一炮,是博古以中共蘇區中央局名義發出的。那份《中央局關於閩粵省委的決定》,是在1933年2月15日下達的。《決定》指出;“中央局在檢查了福建省委工作之後,認為省委處於一種非常嚴重的狀態中。在省委內部的一部分同誌中,顯然形成了以羅明同誌為首的機會主義路線。”

為此,中共蘇區中央局作出一係列決定:

在黨內立刻開展反對以羅明同誌為代表的機會主義路線的鬥爭;

省委對於這一路線的腐朽的自由主義態度,必須受到嚴厲的打擊;

立刻撤銷羅明同誌省委代理書記及省委駐杭永岩全權代表工作;

“公布這一決定,並在各種黨的會議上與黨報上解釋這一決定”。

這一決定一經公布,2月20日中共蘇區中央局立即響應,作出《關於開展反羅明路線鬥爭的決議》,指責福建團委書記陳榮在反羅明鬥爭中“缺乏布爾什維克”的“徹底性和頑強性”,號召“在全蘇區團內開展反羅明路線的鬥爭”。

緊接著,2月24日,撤除羅明職務後組成的中共福建臨時省委作出響應中央局決定的決議,斥責了劉曉(解放後任駐蘇大使、外交部副部長)為代表的“對羅明路線的腐朽的自由主義態度”。

兩天後——2月26日,博古以《擁護布爾什維克的進攻路線》為題,在瑞金作長篇政治報告,“深刻揭露”了“羅明路線”的“實質”,號召全黨投入反“羅明路線”的“偉大鬥爭”。這樣,幕後的“導演”跑到前台來了。

中共中央的機關報《鬥爭》,像炒豆一般,接連發表啪啪作響的批判文章:《什麼是羅明同誌的機會主義路線?》、《什麼足進攻路線》、《反對腐朽的自由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