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田雞仔把他老爹喝剩下的小半瓶酒一口喝下去:“因為我還記得老爺子曾經告訴我,太聰明的人通常都活不長的。”
02
“趙大有”是間小飯鋪,可是很有名,比很多大酒樓都有名。
“趙大有”的老板既不大,也不胖,甚至不姓趙。
又大又高又胖又姓趙的不是老板,是夥計,“趙大有”這招牌就是從這位夥計身上來的,有很多人都認為他是老板,老板是夥計。
小飯鋪未必比不上大酒樓,夥計的身份未必比老板差,隻看你怎麼去做而已,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這樣子的。
四月十七日。黃昏前後。
“趙大有”今天沒有開門,因為趙大有昨天晚上被折騰了一夜,今天需要休息。
夥計要休息,老板就得休息,夥計如果不幹了,這家店就得關門。
所以夥計要睡覺的時候,就算廚房失了火,他還是照睡不誤,誰也沒法子叫他起床。
可是今天他一下子就被人叫起來了,連屁都不敢放一個。
因為今天叫他起床的,就是昨天晚上那一大一小兩個酒鬼,也就是花旗門和官府都在追緝的那兩個人。
這種人是絕不能得罪的,否則說不定也會像花旗門的王老爺一樣,死在自己被嚇得尿濕了的褲子裏。
所以他們要什麼,他就拿什麼,連半點都不敢耽誤。
趙大有的架子雖然大,膽子卻不大。
這兩個人居然要了八個大菜、八個小菜、二十個饅頭,外加整整一壇上好的蓮花白,而且一下子就吃得幹幹淨淨,就好像吃過這一頓就沒有下一頓了。
吳濤拚命地吃,元寶也拚命地吃。
可是元寶已經有點吃不消了,他從來沒有見過任何人吃得有吳濤一半多。
“睡得好才有精神,吃得飽才有力氣。”吳濤說,“就算你隻不過要去挑糞,都得先養足精神力氣,不管你要去幹什麼都一樣。”
“現在你吃飽了沒有?”元寶問吳濤。
“好像已經有了七八分。”
“你會不會去挑糞?”
“不會。”吳濤說,“我平生隻有三樣事從來學不會。”
“哪三樣?”
“著棋,繡花,挑糞。”
元寶居然沒有笑,隻瞪著一雙大眼睛看著他,又問道:“除了吃飯喝酒外,你還會幹什麼?”
“你看我還會幹什麼?”
“會殺人!”元寶說,“我看你養足精神就是為了要去殺人。”
吳濤忽然大笑。
他平時很少笑,一笑起來就是大笑,就好像開心得要命。
可是他的笑聲中偏偏又帶著種說不出的諷刺和悲愴,而且往往會在突然間結束。
他忽然問元寶:“你信不信有時死人也會複活?”
“我不信。”
“你很快就會相信的。”
“為什麼?”
吳濤倒了一大碗蓮花白,一飲而盡:“因為現在就有個死人快要複活了。”
元寶又瞪著他看了半天,也倒了一大碗酒喝下去,才問他:“你就是那個快要複活了的死人?”
“是的。”吳濤居然承認,“我就是那個死人。”
“可是你還沒有死。”
“你說錯了。”吳濤道,“你應該說吳濤還沒有死。”
“你不是吳濤?”元寶忍不住問。
“有時是的,有時不是。”
“不是吳濤的時候,你是什麼人?”
“是個死人。”吳濤眼睛裏忽然有光芒閃動,“是個快要複活的死人。”
元寶忽然笑了笑:“我不懂。”他說,“千古艱難唯一死,你既然辛辛苦苦地死了,為什麼又要複活?”
“因為有人不讓我死。”
“什麼人不讓你死?”
“仇人。”吳濤又滿飲一大碗,“殺不盡的仇人。”
“既然是你的仇人,為什麼不讓你死?”
“因為我活著比死了有用。”吳濤說,“也因為他們覺得我上次死得太快、太容易,所以還想要我慢慢地再死一次。”
他淡淡地接著說:“隻可惜這一次無論誰想要我死,恐怕都不太容易了。”
元寶忽然用力一拍桌子:“好!我讚成。”
“讚成什麼?”
“讚成你這一次不要死得太容易。”元寶說,“要死,至少也要先殺幾個殺不盡的仇人再死。”
吳濤又大笑,用力拍元寶的肩:“好!我喜歡。”
“喜歡什麼?”
“喜歡你。”吳濤為元寶斟滿了一杯,“再過幾年,你一定也是條好漢子,我敬你一杯。”
元寶不喝,先問他:“現在我難道就不能算是條好漢子?”
“你是的。”吳濤又痛飲一碗,“現在你已經是條好漢子。”
他放下酒碗,拿起雙筷子,以竹筷擊酒甕,放聲而歌:“喝不完的杯中酒,唱不完的別離歌。放不下的寶刀,上不得的高樓。流不盡的英雄血,殺不完的仇人頭。”
悲壯蒼涼的歌聲忽然斷絕,吳濤忽然大喝一聲:“去!”
這個字說出口,他手裏的竹筷也雙雙飛去,“奪”的一聲,釘在門板上。
飯鋪並沒有營業,門還沒有開,這雙竹筷竟穿透了門板,直飛出去。
門外立刻傳來兩聲慘呼,還有人在大叫:“是他,就是他。”
“既然知道是我,為什麼還不進來?”
沒有人進來,沒有人敢進來。
吳濤霍然站起,拉起元寶的手:“他們不進來,我們出去。”
門還是關著的。
吳濤就好像看不見門還是關的,大步走過去,隻聽“砰”的一聲響,門板四散飛裂。
門外長街寂寂,行人都已遠避,因為這家小小的飯鋪竟已被重重包圍。
有兩個人正在呻吟著被他們的同伴抬走,每個人肩上都插著根竹筷。
一根普通的竹筷到了吳濤手裏,竟能穿透門板,釘入人骨,釘入了這兩個人身上的同一部位,距離他們心髒的距離也一樣,就好像用手量著釘進去的一樣。
他們還沒有死,並不是因為他們命大。
他們還沒有死,隻不過因為吳濤從來不想要這種人的命。
這一點元寶看得出來。
可是他不懂,一個人怎麼能隔著一層三寸厚的門板,把一雙竹筷打在不同的兩個人身上的同一部位上。
難道他隔著門板也能看得見?這是不可能的,絕不可能。
難道他隻憑這兩個人的呼吸聲就能分辨出他們身上的部位?
這也是不可能的,卻不是絕不可能。
隻要有一點可能的事,就有人能做得到,也許隻有一個人能做得到。
這一點是平常人看不出來也想不到的,可是除了元寶外,居然還有個人也看出來了。
包圍在飯鋪外的人叢中,忽然有人在鼓掌。
“眼不能見,聽氣辨位,飛花摘葉,也有穿壁之力。”這個人說,“想不到世上真有這樣的功夫,如果我不是親眼看見,龜孫王八蛋才相信。”
這個人說的話很絕。
上半段他說得很文雅,非常非常文雅,隻有前輩儒俠一派宗主之類的人才能說得出來。
下半段的話卻不夠文雅了,尤其是最後一句,簡直就像是個小流氓說出來的。
說話的這個人也很絕。
他身上穿著件又寬又大、用棉布做成的袍子,十二個紐扣最多隻扣上五六個,下麵還露出兩隻隻穿著雙破麻鞋的腳。
可是他腰上係著的,卻是條隻有王公貴族花花大少和暴發戶一類人才會用的腰帶,那種上麵鑲著二三十顆珍珠寶石的黃金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