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潔一直在看著我,以至於她忘記了去和林易和夏嵐打招呼。我朝她點了點頭,她的臉頓時就紅了。

林易隨即過去輕輕抱了她一下,然後對她說道:“我們也走吧。”

想到她剛才那一直在看著我的眼神,我的心裏暗暗地擔憂。一方麵我本身對董潔沒有那樣的想法,另一方麵林易也曾經非常明確地告訴過我,他不希望我和董潔產生感情。

其實我很理解他,畢竟董潔是他的親生女兒,而我是什麼樣的人林易非常清楚,他不可能同意自己的親生女兒嫁給我這樣的人。

一定要保持和她的距離。我心裏這樣想道。所以,我現在也後悔了,我後悔自己不應該答應董潔把莊晴介紹給她的事情。這次就食言了吧。我這樣在心裏對自己說道。

在車上的時候我問孩子,“圓圓,這次出去好玩嗎?”

我不想讓孩子的心裏產生任何的陰影,所以就有意地這樣引導他。

孩子高興地回答我道:“好玩。爸爸,我看到大海了,我喜歡看大海。”

我頓時明白,孩子這次沒有受到任何的委屈。其實本來也應該會是這樣,施燕妮本來就是真心地在喜歡他,怎麼可能讓孩子受到絲毫的委屈呢?

此刻,我覺得施燕妮真的很可憐,她喜歡我的孩子,但是我卻不能讓她帶走。對於這樣的事情我也沒有辦法,因此,我在心裏並不恨她。一點也不。

對了,還有一件事情,莊雨的事情。

莊晴希望我能夠幫一下她哥哥,可是這件事情我一直沒有去辦,因為我覺得自己出麵不大好,而且後來孩子的事情也讓我完全忘記了此事。直到現在我才忽然想起。

也許是董潔的那個請求讓我的腦子裏忽然記起了這件事情來,也可能是因為孩子已經回到了我身邊才讓我的內心完全得以輕鬆的緣故。

市區堵車很厲害,於是我借這個時間給童瑤打了電話,“童瑤,孩子接回來了。謝謝你。”

她說:“我已經知道了。馮笑,難道你不擔心我問你孩子是怎麼找回來的這個問題嗎?”

我回答道:“其實我也不知道是怎麼找回來的,我沒有問。現在孩子在我這裏,這對於我來講就夠了。你說是不是?還有就是,我覺得你們警方在有些事情上也用不著那麼較真,不管怎麼說我也是受害人,包括夏嵐和林易。”

她隨即就歎息著說道:“馮笑,你還是副市長呢。怎麼這麼沒有原則?難道法律在你眼裏就形同兒戲?”

我說:“法律無外乎人情,如果真的事事都按法律辦事的話,我們國家就不是如今這樣的狀況了。在我們目前這樣的體製下有些事情是可以法外施恩的,而且這樣的事例在我們國家還不少。當然,如果完全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去思考這些問題肯定是不應該的,不過我還是那句話,法律,無外乎人情,我說的人情不是關係,而是情有可原,也就是你們經常說的有從輕處理的因素。比如,兒子長期虐待父母,父母在實在無法忍受的情況下殺害了自己的兒子,這樣的情況難道也必須判死刑嗎?這其中的道理是一樣的。”

這時候我兒子忽然地對我說了一句:“爸爸,你要殺我啊?我很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