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詭異的,我從小就這麼覺得,但是讓我有了深切認知的,還是源於我一場場的相親經驗。
我遇到過至少四五次,不同的男人跟我吃了一頓晚飯,回去就發微信告訴我他愛我,希望跟我進一步發展。假如中秋節我倆第一次一起吃飯,國慶就可以回去把證給領了。
我從小就是“眼鏡狗”,青春時代還長得黑不溜秋,現在學會擦粉了。當然,我從小就寫得一手好文章,然而,我習慣用我的天賦替其他男生寫情書給別的女生。
我的朋友老趙,每次我倆同時認識一個男人,對方追的肯定是她,不是我。唯一一次有人先挑我,理由是:好看的管不住——呃,那還是挑你吧。
正當年的時候,尚且運氣慘淡,當我邁入大齡相親市場的時候,忽然那麼多人跑出來跟我吃頓飯後,就爭先恐後地“愛”我了——難道30歲的時候,我家祖墳上冒青煙,頭頂上閃金光,身體每個細胞都沒前兆地散發著驚人的人格魅力了嗎?
不合理,這不合理!
薑文拍的電影《陽光燦爛的日子》裏,馬小軍迷戀米蘭,大雨傾盆,他衝到她家樓下,雨淋得他像落湯雞,他有許多許多的話想說,可是,最後——
“米蘭,我喜歡你。”
“你說什麼?”
“我……我的車翻溝裏去了。”
馬小軍自始至終沒有說過他愛米蘭,但是所有人都知道那個少年當年慌慌張張的戀愛。甚至,不是少年如此,薑文老了也是這樣:電影《一步之遙》裏,馬走日麵對完顏英永遠不正經,無論對方怎麼威脅壓迫,哪怕連槍都掏出來了,他還是嬉皮笑臉,但是麵對武六,他不知道該說點什麼。
馬走日讓完顏英迷戀,不是因為他帶著她抽大煙,開小車聽著京戲《嫦娥奔月》要直奔月球——雖然這很浪漫,而是他尊重她,如果他不會百分之百愛她便不肯娶她,哪怕她動了刀槍。愛這個詞,是什麼時候開始變得這麼廉價的?什麼時候能對著一個陌生人張嘴就來的?你剛弄清了我家裏幾口人,你就確定你已經愛上我了?我三圍多少,體重多少,有沒有暴力傾向,這些你都沒問,你已經開始愛我了?
憑什麼啊,你有這個誠意,我都沒有這個自信!
愛是一種感覺,跟一切身外之事無關的感覺。
別拿這話跟我狡辯,這種虛無的感覺隻發生在一種人身上——年輕的美人。我年輕那會兒,都沒人跟我談愛情的感覺,現在倒是來了一票人跟我談虛無的“愛”了。這種相親的人超級惡心,沒錯,就這詞:惡心!
你不愛那個女人,不熟悉她的氣味,聽不出她的聲音,甚至也許三五小時後你就忘記她長了一張怎樣平凡無奇的臉,你不關心她心裏想什麼,也不在乎她對你的態度,你說你愛她,想她,要娶她……
“萬一不滿意,日後咱還能換呢!”何其歹毒!
人與人,沒有一起經曆過生活的狂風巨浪,有臉說什麼愛與誠?
愛,可以莽撞,不可以廉價,嘴裏說出來之前,心裏已經想了一千遍一萬遍,你說出來的不及你心中的1%,這才是“愛情”真實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