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懷仁堂新政府成立!開國大典千古勝事(2)(3 / 3)

雖然氣候炎熱,但參加新政協籌備工作小組的代表們仍照舊緊張忙碌地工作著。

隨著新政協召開的日期一天天臨近,他們的工作也就日益緊張。

8月18日,中南海勤政殿,新政協籌備會各單位首席代表會聚在這裏,座談關於參加新政協的代表名單問題。

出席會議的有李濟深、彭澤民、陳其尤、馬敘倫、周建人、張奚若等近30人。

當時任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的李維漢就《政協代表名單協商經過情形》發了言。

他說:“新政協任務大,籌備會規定了參加單位45個,另設一特邀單位,範圍很廣,這是由於:(一)此次會議是首屆會議,是一個曆史的總結的會議,故其範圍包括一切參加奮鬥的方麵,直到最後對地方性的和平解決有貢獻者均包括在內;(二)這次會議要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要製定憲法性的綱領與組織法。由於整個革命戰爭的發展具備了今天的條件,在去年的情況下,召集像今天這麼大規模的會議是較困難的。今天革命形勢的發展,要求我們開這個包括各方麵、各地區,範圍很廣的會議,這是根據政治環境的發展和需要來決定的。”

會場裏雖然悶熱,但仍是靜悄悄的,大家聚精會神地聽著李維漢對兩個月來新政協代表名單協商經過情形的報告。

商定參加新政協的單位及代表名額和名單,是一件很複雜、很繁重又繁瑣的工作。它由新政協籌備會第一小組具體負責。

第一小組組長是李維漢,副組長是章伯鈞。組員有李濟深、沈鈞儒、黃炎培、馬寅初、馬敘倫、彭澤民、曹孟君、譚平山、蔡廷鍇、陳其尤、聶榮臻、李立三、朱富勝、陳叔通、曾昭倫、許德珩、馮文彬、蔡暢、黃振聲、羅叔章、天寶、陳其瑗等人。秘書為於剛。

實際上,這項工作從1948年下半年就已開始。

在中共中央發出“五一”口號,得到各民主黨派和各界人士響應。而且第一批民主人士到達解放區後,即商議於1948年底或1949年初在哈爾濱召開一個規模比較小的政治協商性質的會議,擬由30個單位,每單位6個人,共180人參加;然後再召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新中國。

隨後,由於人民解放軍進行遼沈、淮海、平津三大戰役,消滅了國民黨軍隊的主力,革命形勢迅速發展,所以原來的設想也就不能適應新的情況了,形勢的變化迫切需要召開一個具有更加廣泛的代表性和更加隆重的全國性大會,製定共同綱領,組織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新中國。

這樣,經過各方麵協商,決定在北平召開新政協,並由它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新的方案要求新的政協的陣容必須擴大,具有相當的廣泛性,足以代表全國各民族、各民主階級、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一切愛國民主力量的大團結。

1949年6月19日,新政協籌備會和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了《關於參加新政治協商會議的單位及其代表名額的決定》。

這個決議確定,參加新政協的單位及其代表的名額,定為45個單位,代表名額510名。它包括:

黨派代表142人,其中中共、民革、民盟各16人;其他11個單位(中國民主建國會、無黨派民主人士、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人民救國會、三民主義同誌聯合會、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分別為12人、10人、8人至5人不等。

區域代表102人,其中西北、華北、華東、東北、華中等解放區各15人;華南解放區8人;內蒙古自治區6人;北平、天津兩直屬市6人;待解放區民主人士7人。

軍隊代表60人,其中人民解放軍總部及海空軍共12人,第一、二、三、四野戰軍各10人;華南人民解放軍8人。

團體代表206人,其中中華全國總工會、各解放區農民團體各為16人;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全國工商界、中華全國文學藝術工作者協會、中華全國科學會議籌備委員會、全國教育界、全國社會科學工作者、海外華僑民主人士等單位各15人;中華全國民主青年聯合總會、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籌備會各12人;自由職業界民主人士和國內少數民族各10人;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上海各人民團體各為9人;宗教界民主人士為7人。

6月19日通過的這個決議還規定,凡參加新政協的各單位,其代表名額滿10人者,得推選候補代表2人;不滿10人者,得推選候補代表1人。候補代表得列席新政治協商會議。

另外,還確定除已列的45個單位外,另設一特別邀請單位,其代表資格、名額與人選,均由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委會商定。

新政協籌備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後,籌備會工作小組在李維漢的組織下,馬上開始了緊張的工作。

在8月18日的座談會上,李維漢還介紹說:“按照新政協的章程不能有反動分子參加,此為一原則性的界限,必須嚴格尊重。我們在工作中也極注意此問題,雖然現在的名單中,仍有個別的人,被人舉出帶政治性的材料,如果確切,自當送請其所屬單位考慮,我們希望參加的每一代表,不至有此種問題,名單最後還須請常委會考慮與選擇。”

“在上述原則下,我們盡可能照顧到各方麵,使能較適當配備。例如區域單位當中,中共和政府領導人,隻有一二人參加。其他名額,包括有工會、農民、婦女、文化、財經、私人工商業、民主人士等各方麵。軍隊單位高級領導人很少,盡量照顧到兵團的指戰員、戰鬥英雄及後勤衛生人員等,並注意起義的方麵;又如農民團體,照顧到各地區、待解放區,照顧各省的分配。關於華僑單位,我們同陳嘉庚先生商定,已照顧到各地名額的配備。又如少數民族的代表,實際上共有28位,按整個比例來說,還是少了一些……宗教單位原想物色一個天主教方麵的,但始終找不到合適的人。無黨派單位,如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學藝術等方麵的代表,他們本身也是根據照顧各方麵的原則,來推選代表的。”

李維漢介紹完有關新政協代表名單協商經過情形後,參加座談會的各單位首席代表紛紛發言,進行了熱烈的討論。

新政協籌備工作開展以後,全國各地各方麵要求參加新政協會議的來函達28件之多。對此,新政協籌備會第一工作小組以及籌備會常委一一作了處理。

關於民社黨革新派是否可以參加新政協的問題,1948年10月高崗、李富春等同沈鈞儒、譚平山等民主人士商討時,就有不同的意見,因此沒有提出明確的意見。

1949年6月11日新政協籌備會第一次會上,各方麵對這個問題作了協商,認為民社黨革新派不宜作為一個政黨參加新政協。

6月中旬,民社黨革新派代表汪世銘自香港來到北平,通過李濟深、章伯鈞和陳叔通三人致函周恩來和李維漢,轉交了《民主社會黨黨內鬥爭經過》和《告全黨同誌書》,要求參加新政協。

在新政協籌備會全體會議期間,第一小組又研究了民社黨革新派的要求,提出了處理意見。

6月19日,李維漢在籌備會全體會上作了《關於參加新政治協商會議的單位及其代表名額的規定(草案)》的說明,報告了第一小組的意見,指出民社黨革新派內確實存在民主分子,但就整體來說,確實成分複雜,不必作為一個單位參加政協,必要參加的民主分子,可以考慮個別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