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明稱臣,暗稱雄(2 / 2)

而至龍虎將軍之封,則《清實錄》固未書,《明實錄》亦不見,惟明代諸家記載,皆言萬曆二十三年,加奴兒哈赤龍虎將軍秩,視王台時。馬晉允《皇明通紀輯要》且著其時為二十三年八月,茅瑞征《建州夷考》,沈國元《皇明從信錄》則皆渾言二十三年,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亦敘為二十年之後三年。(孟森:《明清史論著集刊》上冊)

此外,如《山中聞見錄》、《建州私誌》等書,也記載努爾哈赤於萬曆二十三年被加升龍虎將軍。努爾哈赤既表示忠順明廷,便先後多次至北京進貢,據《明神宗實錄》記載:

萬曆二十一年(1593)閏十一月:

建州衛女直夷人奴兒哈赤等赴京朝貢,上命賞宴如例。(《明神宗實錄》內閣文庫本,第21卷)

萬曆二十五年(1597)五月:

建州等衛都督、指揮奴兒哈赤等一百員名,進貢方物,賜宴賞如例。(《明神宗實錄》第310卷)

萬曆二十六年(1598)十月:

宴建州等衛進貢夷人奴兒哈赤等,遣侯陳良弼待。(《明神宗實錄》第327卷)

萬曆二十九年(1601)十二月:

宴建州等衛貢夷奴兒哈赤等一百九十九名,侯陳良弼待。(《明神宗實錄》第366卷)

這次進貢,據載:“建州奴兒哈赤,補進二貢,咬思阿等夷,於三河各驛,索要布匹、鞋襪,倍於正額,鎖拿馬頭、車戶,擅行拷打。”(《明神宗實錄》第373卷)因貢事與明廷爭議,六年未親至京朝貢。

萬曆三十六年(1608)十二月:

頒給建州等衛女直夷人奴兒哈赤、兀勒等三百五十七名,貢賞如例。(《明神宗實錄》第453卷)

萬曆三十九年(1611)十月:

頒給建州等衛補貢夷人奴兒哈赤等二百五十名,各雙賞、絹匹、銀鈔。(《明神宗實錄》第488卷)

萬曆四十三年(1615)三月:

薊遼督撫奏稱,邇日奴酋自退地鐫碑之後,益務為恭順。此番進貢,止大針等一十五名,夫以千五百之貢夷,而減至於十有五名,豈不惟命是從哉!(《明神宗實錄》第530卷)

這次進貢,《明神宗實錄》未載努爾哈赤親往。

綜上,據《明神宗實錄》所載,努爾哈赤曾先後八次親自入京進貢。努爾哈赤在建立後金之前的二十餘年間,平均每三年到北京進貢一次。他一麵向明廷朝貢稱臣,表示忠順;一麵又興兵統一女真各部,稱王稱汗。特別是他多次到京師,“往來窺探,夷險熟知”(《明神宗實錄》第373卷),親見明朝政局虛實,熟悉明代典章製度,了解中原經濟文化,察訪遼東明軍戍守,為實現其對明廷的兩麵政策而往來奔走。

努爾哈赤對明廷的兩麵政策,蒙住了明朝昏主庸臣的眼睛,不僅使明軍三十餘年未對建州軍進行過一次“圍剿”,而且連薊遼督撫到萬曆四十三年(1615),還奏稱他“惟命是從”!努爾哈赤對明朝采取兩麵政策的成功,為他在赫圖阿拉稱汗做了重要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