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的一生,文學上是成功的,政治上是失敗的,而婚姻生活則是不幸的。
柳宗元十三歲時,隨其父柳鎮在夏口李兼幕府生活,因其才華出眾,深受父親同僚楊憑的器重,並將自己九歲的女兒許給了這位“奇童”。
由於是雙方父親作主定下的娃娃親,柳宗元和楊小姐當然還談不上什麼感情。接下來,就是柳宗元隨父親返回長安,父親柳鎮被貶官,柳宗元剛中進士,又遭父親病故,守喪三年,直到貞元十二年(796),柳宗元服喪期滿,出任秘書省校書郎,才得以和楊小姐完婚。他們二人幼年訂婚,中間雖多經分隔,但婚後夫妻感情甚好。柳宗元又考中博學鴻詞,出任集賢殿書院正字,生活理應是幸福的。但楊氏素有足疾,行路不便。婚後雖曾懷孕,但未曾留下子女。就在柳宗元任集賢殿書院正字的第二年,楊氏即因足疾不幸去世,年僅二十三歲。結婚三年,她便拋下二十七歲的柳宗元而去,這使柳宗元極為悲痛,為其寫下了《亡妻弘農楊氏誌》一文,以示哀悼。從此以後,柳宗元再也沒有正式娶妻。
柳宗元此後未正式娶妻,倒不是說明他忠於和楊氏的愛情,而是另有他因。一方麵是他年輕時熱衷於事業,後半生又淪落遭貶,這無疑影響了他對家庭婚姻問題的處理。另一方麵,恐怕也是更主要的原因,是他受傳統的門第觀念束縛,未找到門當戶對的婦女作為正室。柳宗元不是獨身主義者,他後來曾和幾位婦女共同生活過。
柳宗元被貶永州後,在巨大的政治挫折麵前和激烈的思想鬥爭中,也曾有過灰心失意之時,而對無妻無子之事,尤為糾結。他在《與許京兆孟容書》中說:“煢煢孤立,未有子息。荒陬(zōu,山腳)中少有士人女子,無與為婚,世亦不肯與罪大者親昵。以是續嗣之重,不絕如縷……”在《與楊京兆憑書》中,他也毫不隱諱地向其前嶽丈吐露情懷:“身世孑然,無可以為家。雖甚崇寵之,孰與為榮?獨恨不幸獲托姻好,而早凋落,寡居十餘年。嚐有一男子,然無一日之命。至今無以托嗣續,恨痛常在心目。孟子稱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今之汲汲於世者,惟懼此而已矣。天若不棄先君之德,使有嗣續,或者猶望延壽命以及大宥(yòu,指大赦),得歸鄉閭,立家世,則子道畢矣。”在《與李翰林建書》中,他甚至說,自己“惟欲為量移官差輕罪累,即便耕田藝麻,娶老農女為妻,生男育孫,以供力役。”由此足見,柳宗元對於娶妻生子,續柳氏煙火之事是非常重視的。他為無妻室而感到孤獨,他為無子息而痛苦自責。他不是不想娶妻,而是沒有合適對象:一是荒僻的永州“少有士人女子”,二是即使有,也恐人家不願嫁給他這個罪人。至於說願“娶老農之女為妻”雲雲,也隻是說說罷了。他是絕對不會娶一個農家女為妻的。他渴望“立家世”“生男育孫”以盡人子之道,但一直苦於沒有合適的對象。
柳宗元在楊氏去世後,他的母親盧氏一直跟他在一起,照料他的生活。永貞八年(805),盧氏因水土不服而逝於永州,這使柳宗元的日常生活更陷於困境。元和五年(810),柳宗元開始作“甘終為永州民”的打算,於是在冉溪上購得一塊土地,構亭築屋,過上了與農圃為鄰的村居生活。也就在此時,他和一位身份較低的女子結合,並生了女兒。元和五年,他有一個叫和娘的女兒去世,他寫下了《下殤女子墓磚記》,其中說到和娘出生在長安的善和裏,可見其母應為柳宗元在長安時的侍妾,似乎未跟柳宗元到柳州來。柳宗元還有一篇《馬室女雷五墓誌》,其中說到雷五之姨“為妓於餘”,可見這個女人也是他卜居冉溪前後和他在一起的。柳宗元去世時還留下兩個兒子,大的叫周六,時年四歲;小的叫周七,為遺腹子,而這兩個兒子的母親大概是在柳州與柳宗元同居的侍妾,同樣沒有留下姓名。由此可知,在楊氏去世後,柳宗元身邊幾乎從來沒有離開過女人,她們都和柳宗元同居,但又都非“士人女”,所以也都沒有資格成為柳宗元的正妻。
柳宗元在楊氏去世後未再正式娶妻,這完全是囿於當時的等級、門第觀念。我們雖不可苛責於他,但也隻能說是“自食其果”了。好在蒼天有眼,不知哪位同居的女子給他生了兩個兒子,使柳氏後繼有人,香火得傳,柳宗元也可以免去“不孝”之罪名而安息於九泉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