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是中國曆史上一位有雄才大略的明君,有“千古一帝”之譽。貞觀六年(632),唐太宗“錄大辟(死罪)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即將三百多名死囚犯放回家,約定日期讓他們自己回來就刑。三百多死囚犯皆如期歸來,唐太宗全部赦免了他們。此事一直被傳為唐太宗的一段佳話。而歐陽修對此卻持不同看法,遂寫《縱囚論》一文,對唐太宗此舉嚴加批評。
《縱囚論》從三個方麵來予以批評。首先,從理論上講,此事是不近人情的。歐陽修認為:“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就是說,死囚犯都是小人中的最惡劣者。而要做到視死如歸,那是“君子之尤難者”。死囚們都如期自歸以就死,“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其次,文章批駁了所謂“感化論”,文章假托有人說,死囚犯們是受到了皇帝恩德的感化而變成了君子,故能如約自歸。對此,歐陽修尖銳地指出:“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詐偽)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複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就是說,如果太宗已料到這些人必定都會回來而放他們,那是太宗以詐偽之情對囚徒;如果死囚們知道太宗必然會赦免他們而按期歸來,那是死囚們以詐偽之心對皇上。這實際上隻不過是皇帝和死囚犯合演的一出戲,是“上下交相賊而成此名”,並非什麼為恩德所感化。歐陽修還進一步詰問:如果不是上下詐偽作秀鬧名聲的話,那麼,“太宗施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施德六年都未能使小人們不犯死罪,而一日之恩就可做到嗎?所以此說也是不通情理之論。最後,文章又從法律的角度加以批評:“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就是說,如果出於統治者的某種需求,這種做法也隻可偶爾為之,萬不可做“天下之常法”加以提倡。文章最後得出結論:“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幹譽。”言下之意十分明白:唐太宗做此事並未學堯舜三王“本於人情”,而是標新立異以為高明,違背人情而獲取聲譽。
《縱囚論》可以說是一篇推翻曆史成案的文字,把曆來關於唐太宗的一段佳話徹底推翻,還其違背人情、違背事理、違背法律、有意作秀而取譽的真實麵貌,其立意是新穎的,批駁是透徹的,而其將批判的矛頭指向曆來公認的明君,也是非常大膽的,其見識和勇氣更是值得稱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