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貶黜奸佞(1 / 1)

宋神宗熙寧三年(1070),王安石為相,掌握政府大權,全麵推行新法,並將反對新法的司馬光等人貶出朝廷,相繼起用了曾布、章惇等人。熙寧七年(1074)王安石罷相時,推薦韓絳為相,呂惠卿為參知政事,章惇、曾孝憲等受命繼續根究市易司事。而這些人多謀私利,推行新法甚不得力,政局出現極大困難。無奈之下,神宗隻好請王安石二次出山。熙寧八年二月,王安石複出為相,但呂惠卿、章惇等人不但不協助王安石推行新法,反而打擊排擠王安石,致使改革無法推進。熙寧九年春天以後,王安石屢次提出辭職,至十月,王安石二次罷相,出知江寧府,逐漸淡出政治舞台,而韓縝、蔡確、章惇、呂惠卿等人相繼控製朝政,繼續推行新法。但王安石所強調的“摧製兼並”政策推行顯見不力,弊政叢生。熙寧變法前後推行了十八年,雖也在某些方麵有所收益,但對造成宋王朝積貧積弱局麵的根本問題並未觸及,未能使當時的統治製度發生大的變化。同時,由於王安石之後的新法推行者爭權謀私,使社會矛盾進一步激化。元豐八年(1085),神宗死,哲宗即位,宣仁太後臨朝聽政,起用舊黨。司馬光執政後,遂將蔡確、章惇、呂惠卿等人一一貶黜。

宋哲宗元祐八年(1086),蘇轍由秘書省校書郎升為右司諫。司諫是諫官之職,對於百官的考核、進退均有發言權。蘇轍充分利用手中的職權,努力為朝廷清除奸佞之臣。

當時,宣仁太後臨朝聽政,啟用司馬光、呂公著等人,“欲除弊事。而舊相蔡確、韓縝,樞密使章惇皆在位,窺伺得失,轍皆論去之。”(《宋史·蘇轍傳》)這一年的閏二月,蘇轍即上《乞罷左右仆射蔡確韓縝狀》,不久,蔡確被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陳州;又有《乞罷蔡京知真定府狀》,蔡京先被罷知開封府出知成德軍;五月,又有《論蔡京知開封府不公第五狀》;對於韓縝,蘇轍多次上奏,先有《乞罷右仆射韓縝劄子》,後有《乞責降韓縝第八狀》,同年四月,韓縝被罷知潁昌府;對於樞密使章惇,蘇轍有《乞罷章惇知樞密院狀》,章惇被罷知汝州;呂惠卿更是一個反複無常的小人。他開始媚附王安石,對推行新法十分賣力氣;熙寧七年(1074)王安石第一次辭去宰相時,推薦他為參知政事。熙寧八年,王安石複相後,呂惠卿不擇手段地打擊和陷害王安石,把王安石當成仇敵。對此,世人十分厭惡他的所作所為。哲宗上台,宣仁太後臨朝聽政,啟用司馬光等人,呂惠卿這個風派人物,自知不免被罷黜,於是主動要求“宮觀以避貶竄”。蘇轍多次上疏,以論其奸。五月,蘇轍有《乞誅竄呂惠卿狀》;六月,又有《再乞罪呂惠卿狀》,呂惠卿被責知台州;不久,又有《論呂惠卿第三狀》,呂惠卿再貶為建武軍節度副使,建州安置,且“不得簽書公事”。

此外,蘇轍對知樞密院安燾等人也都有請求罷黜的表狀。蘇轍對這些新法執行者中的佞臣毫不寬恕,力主將他們貶出權力機關,的確表現了一種嫉惡如仇的精神。當然,哲宗親政後,又行“改革”,這些落水的新法派人物,又重新上台執政,章惇、呂惠卿之流對蘇軾、蘇轍兄弟一貶再貶,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也就不難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