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忽略了一個現實:在我們死亡過程中,從病痛開始,到最後生命結束,每個人必須獨自走。
我們很多時候執著於自我,執著於自己的身體,執著於周邊的物質,比如“我的車子”、“我的房子”、“我的名”、“我的利”,有一大堆,卻從來沒有想到我們對這一切隻是擁有短暫的使用權。我們總說自己是擁有者,都想爭取擁有權。那麼房子有擁有權還是使用權?如果有人告我們,你沒有擁有權,隻是使用權,隻有70年。我們一定覺得不行,要想辦法搞成擁有權。你已經三四十歲了,再給你70年,活到100多歲——我們有那麼大福報嗎?沒有。可我們不會這樣想,覺得自己一定要先擁有才可以。所以,很多時候我們就為了追求讓它屬於自己,而不會思考我們能不能使用它。
還有爭官場上的權力,覺得這個位置應該是屬於自己的,自己是不能放下的。有的人官位升遷了,忙得精疲力竭,然後退休了。以前門庭若市,突然間沒有人上門來,天天等著有沒有人來敲門;沒有人敲門了,每天都愁眉苦臉的,很快自己就鬱悶死掉了。
官場也好,物質也好,哪個人死的時候能夠帶走一毛錢的?沒有。財富哪能帶得走,什麼都帶不走,連身體也隻是暫時“一輩子”使用,所謂一輩子,長則八九十年,短則一二十年,甚至幾天都有可能。既然是這樣,人就會對必然要麵對的死亡而心生恐懼,原因是現在沒有培養自己。就像我們不工作,不去賺錢,家裏米沒了,肉沒了,菜沒了,錢也沒了,什麼都沒了,你晚上睡覺怎麼睡得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