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有雲,世事如棋。生活中每個人如同棋手,其每一個行為如同在一張看不見的棋盤上布一個子,精明慎重的棋手們相互揣摩、相互牽製,人人爭贏,下出諸多精彩紛呈、變化多端的棋局。博弈論是研究棋手們“出棋”著數中理性化、邏輯化的部分,並將其係統化為一門科學。換句話說,就是研究個體如何在錯綜複雜的相互影響中得出最合理的策略。
博弈論是衍生於古老的遊戲或曰博弈如象棋、撲克等。數學家們將具體的問題抽象化,通過建立自完備的邏輯框架、體係研究其規律及變化。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以最簡單的二人對弈為例,稍想一下便知此中大有玄妙:若假設雙方都精確地記得自己和對手的每一步棋且都是最“理性”的棋手,甲出子的時候,為了贏棋,得仔細考慮乙的想法,而乙出子時也得考慮甲的想法,所以甲還得想到乙在想他的想法,乙當然也知道甲想到了他在想甲的想法……
麵對如許重重迷霧,博弈論怎樣著手分析解決問題,怎樣對作為現實歸納的抽象數學問題求出最優解、從而為在理論上指導實踐提供可能性呢?現代博弈理論由匈牙利大數學家馮·諾伊曼於20世紀20年代開始創立,1944年他與經濟學家奧斯卡·摩根斯特恩合作出版的巨著《博弈論與經濟行為》,標誌著現代係統博弈理論的初步形成。對於非合作、純競爭型博弈,諾伊曼所解決的隻有二人零和博弈——好比兩個人下棋、或是打乒乓球,一個人贏一著則另一個人必輸一著,淨獲利為零。在這裏抽象化後的博弈問題是,已知參與者集合(兩方),策略集合(所有棋著),和盈利集合贏子輸子,能否且如何找到一個理論上的“解”或“平衡”,也就是對參與雙方來說都最“合理”、最優的具體策略?怎樣才是“合理”?應用傳統決定論中的“最小最大”準則,即博弈的每一方都假設對方的所有功略的根本目的是使自己最大程度地失利,並據此最優化自己的對策,諾伊曼從數學上證明,通過一定的線性運算,對於每一個二人零和博弈,都能夠找到一個“最小最大解”。通過一定的線性運算,競爭雙方以概率分布的形式隨機使用某套最優策略中的各個步驟,就可以最終達到彼此盈利最大且相當。當然,其隱含的意義在於,這套最優策略並不依賴於對手在博弈中的操作。用通俗的話說,這個著名的最小最大定理所體現的基本“理性”思想是“抱最好的希望,做最壞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