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重複博弈是交往常態(1 / 1)

一個無條件的行動(不計代價、隻要勝利)可以使這個參與者獲得策略上的優勢,搶占先機,率先出招。即便你並未真的先行,仍然可以通過對一個回應規則提出一個承諾,獲得相仿的策略優勢。雖然你是跟在別人後麵行動,但這個回應規則必須在別人開始行動之前就實施。父母對孩子說:“除非你做完作業,否則不許出去玩。”實際上就是在確立一個回應規則。毫無疑問,這個規則必須在這個孩子跑出去之前就開始實施,並且明確宣布。

從經濟學的角度講,誠信是人們在重複博弈、反複切磋中謀求長期的、穩定的利益的一種手段。而從博弈的角度講,誠信是基於利益需求而做出的一種策略選擇,而不是基於心理需要而做出的道德選擇。

從田紀賽馬,打牌等一些簡單的博弈例子中,我們可以知道信息在博弈中的地位,以及它本身的價值量。並且懂得在一種特定規則下雙人不完全信息重複博弈的均衡點,通過製定規則來確定博弈中所謂“理性”的內涵,並且知道允許犯錯誤的博弈模型下博弈雙方行為以及他們製定策略對博弈結果的影響。

田紀賽馬是我們現在耳熟能詳的故事,講述了戰國時期齊國大將田紀與君主賽馬的故事。“下駟對其上駟,上駟對其中駟,中駟對其下駟”這樣的策略讓原本處於資源劣勢的田紀贏得了比賽。

價值不會無緣無故的流失,這過程裏田紀一定擁有馬之外的其他生產要素。首先來定義一下田紀賽馬的博弈類型。博弈論(gametheory)對人的基本假定是:人是理性的(rational,或者說自私的),理性的人是指他在具體策略選擇時的目的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博弈論研究的是理性的人之間如何進行策略選擇的。從這點來看,好像這並不屬於博弈,因為明顯的齊威王比起孫臏來就是個傻子?曾有小學老師教他的學生學習“田紀賽馬”這一課曾經用到這樣的方法,他課前先和學生打牌,比大小,三局兩勝,資源配置和“田紀賽馬”相當,結果第一次牌更差的老師贏得了比賽,他的學生一下在就跳了起來,說要重來,並且讓老師先出牌,結果可想而知。舉這個例子我隻是想說明齊威王其實是對博弈的規則太輕視了,所以我依舊把“田紀賽馬”歸類於博弈的一種。

坑害齊威王的規則是這樣的:齊威王三次都是自己先出馬,這就形成了信息上的不對稱,田紀獲得了更多的信息。所以這屬於一種不完全信息的博弈。首先我列出完全信息的定義:信息對於雙方來說是完全公開的情況下,雙方在所決定的決策是同時的或者不同時但在對方做決策前不為對方所知的。其實在“田紀賽馬”的過程裏,對於完全信息的前半部的定義:信息對於雙方來說是完全公開的情況下,雙方都是獲知的,如果田紀連怎麼分辨上駟下駟中駟的知識都沒掌握,那他之後的策略完全沒有意義。信息不對稱產生的原因是田紀的決策永遠在齊威王之後,而且永遠是獲知齊威王決策後再進行決策的。

如果雙方在完全信息下博弈,那這個事件就完全隻是幾個概率,賽馬的對陣情形種類N=3*2*1*3*2*1

36,田紀能獲勝的次數為M

3*2*1 3*2

12,則田紀獲勝概率為1/3,齊威王2/3.,在這種情況下,這樣我們能說在概率空間裏投資大的永遠比投資小的獲益高。

另外田紀賽馬屬於重複博弈,重複博弈是指同樣結構的博弈重複多次,其中的每次博弈稱為“階段博弈”。重複博弈是動態博弈中的重要內容,這裏田紀賽馬重複了三次,有三個階段。其實我更傾向於把它當作是兩次,因為第三次根本就沒有信息流動,關於這點我會在下麵的段落裏重點解釋。

當然,賽馬雙方是田紀和齊威王,不存在第三者,所以我把田紀賽馬歸類於雙方不完全信息重複博弈。

在日常的交往中,田忌賽馬故事比比皆是,我們必須采用這一博弈策略保持自己良好的心態,增加自信,並且能夠運用它來在自己總體優勢處於下風時也能取得自己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