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濟學的角度講,誠信是人們在重複博弈、反複切磋中謀求長期的、穩定的利益的一種手段。而從博弈的角度講,誠信是基於利益需求而做出的一種策略選擇,而不是基於心理需要而做出的道德選擇。
對於“誠信”,其實是一種價值取向,是一種道德規範和行為原則。從經濟學的角度講,人的社會行為的基本動機是謀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誠信也是一樣,它是人們在重複博弈、反複切磋中謀求長期的、穩定的利益的一種手段。
從博弈的角度講,誠信是基於利益需求而做出的一種策略選擇,而不是基於心理需要而做出的道德選擇。為什麼這麼說呢?下麵我用博弈論中一個簡單的例子來給大家分析一下。
假定A是一名生產商,B是一名銷售商,雙方約定做一單100萬的生意,那麼雙方博弈後會出現四種情形:
1.雙方都講誠信,A按時交貨,B也按約付款,這樣兩人都會得到100萬的利益。
2.A講誠信,按時交貨,而B不講誠信,未付款,這樣B會得到最大的利益,得200萬,而A吃了虧,得到-100萬的利益。
3.A不講誠信,收了錢不交貨,那麼A會得到最大的利益,得200萬,而B吃虧,得-100萬的利益。
4.雙方都不講誠信,互不信任,生意泡湯,各自得到0的利益。
從分析中可以看出,為了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雙方都希望對方能夠講誠信,而自己則不願意講誠信,因為隻有在不講誠信的時候才有機會實現利益的最大化,講誠信的人很有可能要吃虧,於是,雙方都會選擇不講誠信,最後不歡而散。出現這種結果的前提是,雙方做的都是“一錘子買賣”,即這種博弈隻進行一次,A和B都無法根據這一次的博弈結果再組織一次博弈,再做一次選擇。比如在旅遊景區的商店,商品價格往往非常貴,偏離商品實際價值,就是因為他們做的基本都是“一錘子買賣”。可假如這種博弈是重複的、連續進行的,這時,如果A與B想保持長期的合作關係,無論是A還是B都知道,如果有一次不講誠信,將會失去以後長期合作的機會,這樣,為了獲得更長期、更穩定的利益,雙方都會理性的克製投機行為,A會按時交貨,B會按約付款,雙方都會選擇誠信與合作,於是必然出現了第一種博弈結果。這時雙方的綜合利益最大化,實現了策略上了“合作均衡”。
由此看出,要想使誠信成為博弈者的主動選擇,一次性的博弈與重複性博弈是非常關鍵的。那些專注於一次性博弈的人,肯定是不講誠信的,比如現在大家經常收的手機中獎短信,你會天天中獎嗎?不會,這就是一次性博弈,那麼大家都肯定會選擇不講誠信,所以你不會按照短信的要求彙錢,同樣對方也不會兌現短信中的承諾。不過現實中,企業之間的生意,則基本上都是重複性的博弈,這樣為了獲得更長期、更穩定的利益,企業之間必然會選擇講誠信,而那些不講誠信的企業,或許會一時獲得較大的利益,可長遠看來,它失去了與其他企業合作的機會,是不會生存下去的。
毫無疑問,誠信是企業的一種無形資產,是企業能夠長期穩定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它雖然不像有形的物質財產那樣能給企業帶來直接的市場份額和利潤,但是作為企業一種良好信譽的象征,它卻能贏得良好的客戶資源以及合作夥伴的信賴和尊重,從而節約和降低交易成本,縮小交易範圍,它是企業的一筆重要的無形財富。相反如果一個企業不講誠信或許能使企業在短期內獲得一定的利益,但最終必將失去客戶的信任和合作夥伴的維護和尊重,作為一個市場主體也必將難在市場中立足,最終損害的也必定是企業自己的利益。
以上對於誠信與企業之間的分析,同樣適用於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合作。總而言之,誠信也是一種博弈,一種看是無形,實際能夠帶來巨大效益的博弈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