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盡量減少爭訟,以維持和諧的人際關係(1 / 1)

“卦名及卦辭簡釋”

訟卦下坎上乾,乾為天為剛,坎為水為險,剛、險相碰故發生了訟:

訟卦象征爭訟,但目的卻是要告誡人們不可爭訟,《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做事謀始,”意思是:天與水是逆向相背而行的,象征著人們由於意見不合而打官司,所以君子在做事前要深謀遠慮,從開始就要消除可能引起爭端的因素。

《易經》認為,爭訟的產生是由於誠信被滯塞、心中有惕懼、心中存險惡、行動太剛躁。因此對於所訟之事,應當持中不偏,不久纏於爭訟事端,安分守已。這樣即使敗訟,也可退而獲“無眚”(沒有災害),也可悔悟而獲“安貞吉”(安順守正)。相反,如果窮訟不已,哪怕是逞強得贏,也不值得敬服,甚至或可招致“終朝三褫之”(一天之內多次被剝奪)的可悲下場。所以《訟》卦的《象》強調“君子做事謀始”,即在做任何事情之初,就要先防訟於未然,以避免訟事的發生。在生活中,我們要盡量減少不必要的爭論,努力從別人的立場和角度去考慮問題。下麵的這個故事足以讓我們引以為戒。

有這麼三個人,性情愛好各不相同,又同住在一間屋子裏,常常為一些事情爭論不休。

一天,甲從外麵回來,由於在外麵趕路便覺得燥熱,一進門便嚷著屋裏太悶太熱,隨手將門窗全都大開。乙在家呆了一天,哪裏也沒去,正覺渾身寒冷,便責怪甲不該打開門窗。

兩個人互不相讓,一個要開,一個要關,一個說悶,一個說冷,為一點小事鬧了好半天。丙從外麵回來,一聽甲、乙各自的說法,心裏便清楚是怎麼一回事了,可是甲和乙都認為丙這個人天性愚笨,因此根本聽不進丙的勸解,都認為隻有自己才是對的。

又一次,乙從集市買回一隻紙糊的燈籠,一進門便遭到甲的反對,甲責怪乙沒買綢罩的燈籠,綢罩的燈籠又好看又高貴;乙則說紙糊的燈籠點亮後一樣漂亮,價錢卻要比綢燈籠便宜好多:甲說紙燈籠便宜但不如綢燈籠耐用;乙說買一隻綢燈籠可買十隻紙燈籠;甲說寧買一隻綢燈籠也不要十隻紙燈籠;乙說十隻紙燈籠可變換花色品種……丙夾在兩人中間,一會兒勸甲,一會兒勸乙,可是依然不能使甲和乙停止爭吵。

甲和乙在爭吵時總是強調自己的理由,隻注意自己對的一麵,卻看不到自己的偏激。而丙,雖然比甲、乙要笨一些,但由於他沒有參與爭吵,所以他能較客觀地看問題,所以他能判斷誰是誰非。

為人處世不能隻站在自己的立場上,從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主觀偏激,固執己見,而是應該客觀冷靜,換一個角度思考一番,看看別人的想法是不是也有一些道理。這樣才能減少爭訟,維持和諧的人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