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觀點,我想大多數老板和上司們,不會欣然接受。因為在人們不在意的另一麵,老板比員工承擔了更多的風險,上司比下屬承擔了更多的壓力,並且其中有些風險和壓力,就來自不良員工的行為,而非市場因素。就象客戶資源的歸屬問題,在企業眼裏,會認為是不必要的爭論,因為,正是諸多企業資源的前期消耗,才換來客戶資源的積累。對於成果,企業自然是所有者,員工隻是執行人。而出現客戶資源的人為流失,則應視作不良員工的惡劣行經。
筆者傾向於客戶資源的“公有”,但又不能不置疑,在我們周圍,特別是內資企業中,為了維護“公有”、防止“侵吞”,管理者們所采取的種種“留”住資源的手段,是否真的體現了公平,還是成為對員工變相的傷害……
這麼一種留法
先舉一例。劉先生是上海某中央空調製造企業的客戶經理,負責華南地區的業務開拓,他日常的業務活動是市場走訪、客戶信息搜集、采購方拜訪、產品方案提供、合同洽談、貨款回籠以及售後協調等等。象劉先生這樣的銷售骨幹,自然是公司訂單的主要獲得者,客戶關係也主要依靠這些人來維護,其工作態度與業績水平的好壞決定了項目的成敗。
如何留住這些人、管住這些人、留住他們擁有的客戶資源,是讓企業主傷腦筋的事。
劉先生在這家公司工作得並不愉快。入職第一天,人力資源部經理就告訴他,必須找一位有公司注冊地本地戶籍的親友,擔當劉先生的擔保人,擔保範圍很籠統,總之讓劉先生感覺,就是得找一個公司能夠找到的人,對他未來的行為負連帶責任。為了飯碗,劉先生找了一位朋友,但心裏還是不爽,認為這明明就是建立在不信任基礎上的用工嘛。
上崗後,劉先生還知道了這家公司的另一條土規矩,“業務人員月度銷售提成的15%,將作為職業道德保證金暫扣,無違規行為情況下,在年終統一發放。”,若幹違規行為中,就有關於客戶資源管理方麵的,如:不得將公司客戶信息(包括已成交和未成交)透露給競爭品牌,不得將潛在訂單轉讓給競爭品牌、不得因消極或惡意的行為造成合同的人為流失等等。劉先生覺得,這些本就是幹項目銷售的人應具的職業素質,你用克扣銷售獎金的做法,反而是對員工應得權益的變相傷害。公司說客戶信息的“歸公”,劉先生想:你的態度既然這麼明確,可為什麼招聘我們的時候,又把“有不少於三年的同業經驗”和“有客戶資源者優先”同時作為錄用標準呢?作為企業,你真實的價值觀到底是什麼呢?
具體業務操作時,劉先生也感到很多障礙,他常年在外跑市場,為了滿足客戶需求,常常需要及時、快速的得到公司相關部門的支持與響應,而事實上客戶對這些部門的服務並不滿意,最後還是他來化解衝突。公司的管理現狀,常常造成了隻有他一人在對客戶真正負責,他成了一個孤獨的戰士、一個逃不掉的“替罪羊”。長期這樣,在有些地區,也就難怪客戶隻認他,不認公司。“客戶資源跟著我走,是你企業造成的!”劉先生這樣想。
後台製度控製前台風險
透過劉先生的遭遇,我們從起初 “客戶資源究竟屬於誰?”的思考轉變到“企業如何留住客戶資源?”。象劉先生所在那家公司的管理方法,長期延續,出現銷售人員“外賣”客戶信息或離職後帶走客戶資源的情況,自然不足為怪。並且可以預料,會產生更多爭議和矛盾。
如何留住客戶資源?如何留住掌握客戶資源的人?專注於企業營銷領域問題研究的“合智谘詢”給我們提供了一些建議:
1,招募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記錄的人員,以符合法律的方式錄用,並給以尊重;
2,富有競爭力的薪資,並非留出銷售精英的唯一方法,相反,內部的不公平比外部的薪資落差更傷害員工積極性;
3,執行合理且相對穩定的業務獎勵政策和客戶獎勵政策;
4,為銷售人員建立由產品、技術、財務、市場、銷售服務、售後等多部門組成的“工作支持平台”,來整體分解銷售人員麵臨的客戶壓力;
5,適合規模的企業建立電子化的“客戶關係管理係統”,科學管理客戶資源、分析客戶價值、響應客戶需求;
6,盡可能以多種方式表達對客戶的重視和尊重,如專題研討會、客戶聯誼會、市場聯合推廣、客戶信用升級、中高層定期互訪等等。地區銷售人員的單打獨鬥,往往是未來造成客戶資源流失的重要原因;
7,設立專門銷售小組(項目組)服務關鍵客戶和大客戶,讓客戶適應與“銷售小組”打交道的習慣。企業實際表明,簽定“競業避止”文件並不能避免員共離職後,可能給企業造成的傷害,特別對於行業性、專業性強的人員,在同業中二次就業幾乎是其唯一選擇。銷售小組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個別成員離開後訂單風險。
對企業主而言,有些風險不可完全駕禦,就象客戶資源的流失,如果指望用非人性、有損公平合作的的製度來控製風險,隻可能事與願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