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先生最終沒有簽下這個供應合同。一個月後,他確切的知道那家客戶選擇了另一個品牌的產品,而那家公司正是大馮的新公司。夏先生有一種感覺,他養大的孩子被人家抱走了。
其實,夏先生平常還是注意,盡可能用小組拜訪的形式進行客戶開拓,可事實上,象大馮這樣的業務骨幹還是具有相當影響力。現在丟了這個單,也隻是現在的明虧,其他的暗虧還在後麵呢。
夏先生的新擔心還會有,因為公司裏還有幾個象大馮那樣的業務領頭人。他有什麼更好的辦法能夠對付這些“帶著客戶資源跳槽”的事呢?
[小記]
有人說,現在很多公司和員工簽定的“競業避止”協議,不是能夠避免員工離職後的客戶資源以及原企業其他有價值資源的外流嗎?事實上,“跑冒滴漏”還是無法控製,因為那隻是解決問題的一個技術手段。
關鍵還是企業自身建立一種在自有品牌的照耀下,共同作業的係統,讓每一道工序、每一個環節、每一位員工都成為這個係統裏的一個不能獨立發力的“點”,使企業資源成為不可分解、帶離的整體。能夠被人帶走的、分離的,隻是“假性資源”,帶不走的“係統”才是企業真正的“資源”。我們知道,這個係統的建立,對許多發展中的中小企業來說,是很難的一件事,也會有一個很長的過程,但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更好的能真正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呢?
[情景三]羅老板:我隻想做我的生意,不姓“私”不姓“公”,誰的“資源”也不是!
羅老板近來遇到一件兩難的事。
他是一個品牌板材的代理商,負責他這個地區的廠家辦事處經理是老汪,自己能拿下這個品牌的代理,以及現在能做到這麼紅火,這其中真有老汪幫的不少忙。
不過今天,老汪提的一個想法,讓羅老板犯難了。
老汪覺得幫著廠裏幹,總歸是在別人的山上打獵,打得再多也是別人的。想自己幹,可又怕風險大,不敢全身涉入,就“業餘”拿了一個小廠的雜牌子自己做,想通過羅老板的網絡分銷。
老汪:“我知道,這個小牌子你看不上眼,你先順帶做半年,有錢賺大家好,沒市場就收手。”
羅老板:“不是我不幫你,我是怕你們廠裏知道了,還不把我這個獨家代理撤消了啊!”
老汪:“怎麼會知道,我在呢……”
羅老板:“咦,廠裏怎麼會不知道!你們廠又不是隻有你一個人,再說你又不是……”
老汪:“打住!老羅啊,你忘了你那塊‘獨家代理’的授權書還是我送上門的吧?!”
羅老板:“忘不了,忘不了!可你這不是讓我難處嘛。”
老汪:“你羅老板現在是做大了,忘了過去了!”
羅老板:“這樣好不好,我另介紹個人幫你銷?”
老汪:“說實話,現在咱們這地方,就數你不但做得大,而且做得精!我就找你!”
羅老板:“你……”
羅老板感到有點哭笑不得,感覺自己好象成了別人的私有財產。當初做得小的時候,自己像別人的累贅;現在做大了,自己又成了別人爭的“資源”。
他隻懂正常的“生意經”,現在的情形讓他犯迷了。企業把他當成廠家資源,老汪又把他當成私人財產。
屬於“私”,他羅老板明顯不守合約;屬於“公”,他老羅又好象有點不仁不義。他究竟該屬於誰呢?
[小記]
想不到,客戶資源,姓“公”還是姓“私”?在一個具體的案例裏,“羅老板”倒被“老汪”逼成了兩難。問題出在什麼地方?
有銷售人員說,客戶請我吃飯,我欣然入席,因為“我幫他發財”;客戶給我禮品,我收之無愧,因為,還是“我幫他發財”……,當這樣的一切,都變得正常和無所謂時,其實我們已經下意識地把客戶當成了能夠為自己帶來“利息”的“私有資源”。正是這樣的思路,使我們產生了用“公利”和“私欲”兩個標準在同時考量客戶。
如果我們的管理者,還有象老汪那樣攙雜私欲的執行者,都隻從自己的單一利益出發,把客戶想象成固有的私有資源,真的會皆大歡喜嗎?
客戶取舍的原則隻有一條,那就是:他自己的商業原則!
所以,最終兩難的,絕對不會是客戶,因為,他隻“姓”他自己!
客戶資源,究竟姓“公”還是姓“私”?留待更多的職業人在更多的營銷實踐中思考吧……
專家講評:
陳寧:營銷管理專家,長期從事加電、家居、建材等耐用消費品行業的市場研究和銷售管理,現任某外資電器公司西區總監。合著有《最糟糕情況下的營銷》。
後台製度控製前台風險
——由客戶資源的歸屬想到的
誰傷害了誰?
芸芸眾生裏,打工的遠比做老板的多,論人數,老板們似乎是絕對的“弱勢群體”。入了商界,形勢大轉,端別人的碗,自然要聽別人的管,老板的威懾力不僅來自於其控製的資產,也來自於組織賦予他的“公權力”,他以組織管理者的化身,影響甚至左右著麾下的職業生命與收益。企業中,老板與員工、上司與下屬,似乎是一場並不平等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