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君子有禮(2 / 2)

一個君子,如果對偶然相遇的陌生人也表示出尊敬,那麼,這種尊敬也就獨具價值。因此,我常常在彼此陌生的公共空間發現真君子。一旦發現,就會駐足良久,凝神注視:正是他們對陌生人的尊敬,換來了我對他們的尊敬。

在這裏,互敬成為一種互饋關係,雙向流動。公共空間的無限魅力,也由此而生。

這種互饋關係,孟子說得最明白:

敬人者,人恒敬之。

《孟子·離婁下》

再說“讓”。

簡單說來,那就是後退一步,讓人先走;那就是讓出佳位,留給旁人;那就是一旦互堵,立即退讓;那就是分利不勻,率先放棄……這一切,都不是故意表演,做給人看,而是在內心就想處處謙讓,由心賦形。

還是孟子說的:

辭讓之心,禮之端也。

《孟子·公孫醜上》

所謂“禮之端”,就是禮的起點。為什麼辭讓能成為起點?因為世界太擁擠,欲望太密集,紛爭太容易。唯有後退一步,才會給他人留出空間。敬,也從後退一步開始。

辭讓,是對自己的節製。一人的節製也能做出榜樣,防止他人的種種不節製。這是《禮記》說過的意思:

禮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以為民坊者也。

《禮記·坊記》

這個“坊”字,古時候與“防”相通。這句話用我的語氣來說是這樣的:

什麼是禮?對人的性情加以節製,從而對民間作出防範性的示範。

說得有點繞。一切還是要回到孔子。在孔子看來,為什麼要禮?為什麼要敬?為什麼要讓?都是為了一個目的:和。君子之責,無非是求人和、世和、心和。他用簡潔的六個字來概括:

禮之用,和為貴。

《論語·學而》

那也就形成了一個邏輯程序:行為上的“敬”、“讓”,構成個人之“禮”,然後達成人間之“和”。

揭示了結論,我還要作一個重要補充:君子有了禮,才會有風度,才會有魅力,才會美。正是謙恭辭讓之禮,使君子神采無限。這是中華民族理想人格的最佳標識,也是東方人文美學的最佳歸結。

現代很多人在這一點上誤會了,以為人格魅力在於寸步不讓,在於銳目緊逼,在於氣勢淩人。其實,正好相反。

為此,我很讚賞荀子把“禮”和“美”連在一起的做法。他在《禮論》裏為“禮”下了一個定義,說是“達愛敬之文而滋成行義之美者也”。這個定義告訴我們,在設計“禮”的時候,不管是個人之禮還是集體禮儀,都必須文,必須美。

再謙恭,再辭讓,如果以拉拉扯扯、推推搡搡、大呼小叫、卑躬屈膝、裝腔作勢的方式呈現出來,那也不是我們所要的禮。君子之禮,與美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