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詩經》、《禮記》中反映的先秦時飲食原料(3 / 3)

我國人工種植瓜菜,從新石器時代起,到商、周時不斷發展。當時不僅有長年固定的菜圃,還有季節性的菜田。《詩·國風·七月》:“九月築場圃,十月納禾稼。”注釋稱:築場圃意思是“築場於圃”。就是說秋收時所用的打穀場,在春、夏之際是被用來種瓜菜的園地。但從《詩經》、《周禮》等書中可以看出,野菜、野果在人們飲食原料中占很大的比例。“參差荇菜,左右流之”(《詩·國風·關雎》),“於以采蘩,於沼於沚。”“於以采砢,南澗之濱”(《詩·國風·召南》)。荇、蘩、砢都是野生的水菜。“陟彼南山,言采其蕨。”“陟彼南山,言采其薇”(《詩·國風·召南·采砢》)。蕨菜是一種營養價值較高,滋味很美的山間野菜,今天仍為人們所食用;薇據說其子可食。“誰謂荼苦,其甘如薺”(《詩·國風·穀風》)。荼是苦菜,《詩經》中提到的野菜、野果還有葑(蔓菁)、唐(蒙菜)、芑(芑萊)、菲(土瓜,莖可食)、莫(莫菜,始生可以為羹)、砤({音續,據說係水菜)、蘞(音簾)、藿、葍(仲春采之可食)、砨(音逐,一作牛砪,仲春采之可食)、水芹、堇、蒲(菖蒲)、筍、茆(鳧葵,堪為菹、醬)、鬱、砫、萇楚(一名銚戈,又稱羊桃)、桑葚、栗、榛(一稱蓁,子可食),棘(酸棗)等數十種。

上述這些野菜、野果,在當時並不隻是下裏巴人的食物,其中大部分也是士大夫乃至天子、諸侯日常生活及宴賓、祭祀時所用的菜肴原料。在春秋戰國以前,還沒有植物油,也沒有炒菜,當時吃菜的方法,一般是煮之為羹或製成菹(酢菜、醃菜)、齏(細切的醃菜)等。天子、諸侯們的宴會上講究陳列十多個乃至幾十個豆(盛菜肴的高腳盤),豆中所盛的主要是醢、菹、齏。而這些菹、齏大多是用野菜製作的。如《周禮·天官·醢人》:“掌四豆之實”。其中所列的“昌本”就是把菖蒲根切為約四寸長醃成的菜;“菁菹”就是醃蔓菁,“茆菹”就是醃鳧葵,連苦菜、薺菜、水芹等都是天子,諸侯們用以製菹、烹羹的原料。

西周以來,人們烹製食品越來越重視調味品的使用。天然的調味品原料逐漸被人們認識和利用,人工製造的調味品也顯著增加。鹽是人們最早使用的調味品,在周代人們更重視區別它的品質和用途。周室的天官塚宰下設有“鹽人”,專管鹽之政令,以供百事之鹽。如祭祀時,選用“苦鹽”、“散鹽”;宴客時則用“形鹽”和“散鹽”;王之膳羞要供“飴鹽”。據說“飴鹽”質量最好。當時對植物性調料使用範圍也擴大了。《詩·唐風》中提到椒聊,即花椒;《禮記·內則》常提到薌,薌就是紫蘇;《詩·秦風》:“采苓采苓”,苓即甘草,當時也作為烹調中的原料;此外像茱萸、桂皮、薑、韭、蔥、蓼等在春秋時菜肴烹製中都是常用的植物性調味品。當時的烹飪大師們對這些調味品的不同性質都很熟悉,烹什麼食品該用什麼調料,都有講究。如蓼這種香料,在烹製“八珍”中的“肝膋(音遼)”時,堅決不能使用,而在烹製小豬、雞、魚、鱉時,卻必須用蓼。

人工製造的調味品主要有醋和醬兩大類。大概在殷商以前,人們還不會釀醋,《尚書·說命》中說;“若作合羹,爾維鹽梅”,就是說用酸梅來增加酸味。而周代釀醋技術已列入議事日程,天官塚宰下設有專職官員叫做“醯人”(醯即醋),專管釀醋(也包括醃菜)。醬也是周代新興的調味品。《周禮·膳夫》:“凡王之饋……醬用百有二十甕。”可見對醬的重視。《禮記·內則》中規定,烹製雞、魚、鱉等都要用醬,吃魚膾必用芥醬。孔子說:“魚膾,非芥醬不食。”與《禮記·內則》的記載是一致的。至於烹製甜食,當時距離人工製造蔗糖還很遠,主要用蜜、飴,也用棗、柿等來代替。

需要附帶提及的是,當時人們業已懂得用冷藏的辦法防止食物腐敗。天官的屬官“淩人”就是主管冷藏肉類食品原料的。《詩·國風·七月》:“二之日鑿冰衝衝,三之日納於淩陰。”淩陰就是冰室。他們把天然的冰塊鑿下來,放於背陰的冰室,用以冷藏肉類,延長貯存時間。這是我國最早的冷庫。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