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方劑的組成原則(1 / 2)

方劑的組成不是單純藥物的堆積,而是有一定的原則和規律。古人用“君、臣、佐、使”四個部分加以概括,用以說明藥物配伍的主從關係。一個療效確實的方劑,必須是針對性強,組方嚴謹、方義明確、重點突出、少而精悍。

(1)現將“君、臣、佐、使”的含義分述如下:

①君藥是針對病因或主證起主要治療作用的藥物,一般效力較強,藥量較大。

②臣藥是指方中能夠協助和加強主藥作用的藥物。

③佐藥是指方中另一種性質的輔藥。它又分:

正佐:協助主藥治療兼證。

反佐:對主藥起抑製作用,減輕或消除主藥的副作用。

④使藥有兩種意義

引經藥,既能引方中諸藥至病所的藥物。

調和藥,既具有調和方中諸藥作用的藥物。

例如一病人惡寒發熱、無汗而喘、頭痛、脈浮緊。其辯證是風寒表實證。擇用麻黃湯治療,方中之麻黃,辛溫,發汗解表,以除其病因(風寒)而治主證為主藥;桂枝,辛甘溫,溫經解肌,協助麻黃增強發汗解表之功,為輔藥;杏仁,甘苦溫,助麻黃宣肺平喘,以治咳喘之兼證為佐藥;甘草,甘溫,調和諸藥為使藥。

簡單的方劑,除了主藥外,其它成分不一定都具備。如芍藥甘草湯,隻有主、輔藥;左金丸,隻有主藥黃連和佐藥吳茱萸;獨參湯,隻有主藥人參,複雜的方劑主藥可有兩味或兩味以上,輔、佐、使藥也可有兩味或多味。

(2)方劑的運用(變化)

方劑的組成既有嚴格的原則性,又有極大的靈活性。

①藥味加減的變化

是在主證未變的情況下,隨著兼證的變化,加入或易去某些藥物,使之更合乎治療的需要,也叫“隨證加減”。例如麻黃湯主治風寒表實證,假如外感風寒所傷在肺,症見鼻塞聲重,咳嗽痰多,胸悶氣短,苔白脈浮者,當以宣肺散寒為主,在麻黃湯中易去炙甘草,加上生薑組成三拗湯,使肺氣宣暢,自然諸證皆除。

②藥量加減變化

這種變化是指組成之方劑的藥物不變,但藥量有了改變,因而改變了該方功用和主治證的主要方麵。例如,四逆湯和通脈四逆湯,二方都由附子、幹薑、炙甘草三味組成,但前方中薑、附用量較小,主治陰盛陽微而致四肢厥逆。惡寒卷臥,下利脈微細的證候,有回陽救逆的功用。後方中薑、附用量較大,主治陰盛格陽於外而致四肢厥逆,身反不惡寒,下利清穀,脈微欲絕之證候,有回陽逐陰、通脈救逆的功用。

③劑型更換的變化

中藥製劑種類較多,各有特點。同一方劑,由於劑型不同,其治療作用也不相同,例如,理中丸由幹薑、白術、人參、甘草等量組成丸劑,治中焦虛寒、自下利、嘔吐腹痛、舌淡苔白,脈沉遲之證。若治上焦陽虛而致胸痹,證見心中痞悶、胸滿、脅下有氣上逆搶心、四肢不溫、脈沉細等,即用上四味藥煎成湯劑分三次服(即人參湯)。這是根據病位有中上之別,病勢有輕重之異,所以一取丸劑緩治,一取湯劑急治,臨床上經常將湯劑改成丸、散、膏劑,或將丸、散方藥改為湯劑,主要是取緩急不同之意。

(3)常用劑型(製劑)

劑型是根據臨床使用中草藥治療各種疾病的需要,將藥物製成一定大小或不同形的製劑,中草藥劑型很多,並隨著中西醫結合的不斷發展,中草藥的劑型日益增多,傳統的劑型在質量上、工藝上也有很多改革,現將常用劑型介紹如下:

①湯劑把藥物配齊後,用水或黃酒,或水酒各半浸泡後,再煎煮一定時間,然後去渣取汁,稱為湯劑,一般作內服用,如麻黃湯、歸脾湯等。湯劑優點是吸收快,療效快,而且便於加減使用,能較全麵地照顧到每一個病人或各種病證的特殊性,是中醫臨床最廣泛使用的一種劑型。

②散劑是將藥物研碎,成為均勻混合的幹燥粉末,有內服與外用兩種。內服散劑末細量少者,可直接衝服,如七厘散;亦有粗末,臨用時加水煮沸取汁服的,如香蘇散。外用散劑一般作外敷、摻散瘡麵,或患病部位,如生肌散、金黃散;亦有作點眼、吹喉外用的,如冰硼散。散劑有製作簡便,便於服用攜帶,吸收較快,節省藥材,不易變質等優點。

③丸劑是將藥物研成細末,以蜜、水或米糊、麵糊、酒、醋、藥汁等作為賦型劑製成的圓形固體劑型。丸劑吸收緩慢,藥力持久,而且體積小,服用、攜帶、貯存都比較方便,也是一種常用的劑型。一般適用於慢性、虛弱性疾病,如歸脾丸、人參養榮丸等;亦有用於急症,如安宮牛黃丸、蘇合香丸等。臨床常用的丸劑有蜜丸、水丸、糊丸、濃縮丸等數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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