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如何實行股份製?
摘要:1.讓在本企業最重要的人物來當大股東,哪怕他沒有足夠的資金;2.讓在本企業股權遠遠大於該企業正常現金餘額的股東或其委托人管錢,哪怕管錢的人跑了也不會給企業帶來重大損失;3.任意的股份組合都不允許出現50%=50%的情況,這有利於意見出現分歧時表決;4.我們所追求的股份製企業是在約束條件下有最佳“優勢總和”的企業。
按照現代企業製度管理的“股份製企業”模式,是當今世界最流行也是最有利於企業發展的企業模式。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的中小民營企業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出來,但有相當多的企業因為沒有實行“股份製”或“股份製”的設計存在重大缺陷而不利於企業的發展,甚至出現股東卷款外逃、另起爐灶、中途散夥及互相殘殺等現象。還有很多很有能力辦企業也很想辦企業的人,因為感到一個人的力量相當弱小而至今沒有創辦起自己的企業。
我根據對中小企業股份製的研究及十餘年實踐的檢驗,總結出一套比較行之有效的股份製模式,對中小民營企業或許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一、“優勢總和”打造優秀企業
我曾反複強調,作為一個辦企業的人來說,“發現得好”比“做得好”更重要。但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很多人在感歎:“現在沒什麼事情好做,要是早幾年的話,擺地攤的人也發財了,開煤礦的人也發財了”。其實,在和平時期,明天的機會總比今天更多,隻要你有能力、有眼光。也許幾年以後,那些感歎今天沒有什麼事好做的人,他們又發現“他們身邊那些從今天開始做什麼的人也發財了,就是我當年沒有發現!”
另外,一個成功的企業需要市場調查的行家、生產的行家、管理的行家、理財的行家、營銷的行家、……對未來市場預測的行家以及熟練的技術工人。如果所有的人都是行家,這個企業肯定是輝煌騰達的;如果有一些人是行家,通過努力是可以取得一些成功的;如果一個行家都沒有,那麼該企業肯定是鬧著玩的。
第三,沒有規模就難得有效益,這就叫“規模效益”。所以,世界上的商品和服務大多是由有規模效益的一方提供給沒有規模效益的一方,反之則是資源的浪費。
正因如此,我主張任何一個企業最好隻做一種產品或一個係列的產品並且實現最大的規模效益。其他的事讓別的企業去做,盲目的“多元化經營”是企業經營之“大忌”。去發現一個市場上最需要的商品相當於寫一篇非常有價值的論文,而把企業做大不斷實現其規模效益隻相當於把寫好的論文複印數遍!複印的成本很低,但複印的論文和原創的論文讓你得到的收獲卻沒有差別。
再者,因為人都是自私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總是向價格高的地方流動,貨幣總是向價格低的地方流動”,誰也擋不住。所以,任何人選購商品時總是選擇價廉物美。如果企業提供的商品和服務是“價廉卻物不美”或“物美卻價不廉”,企業就難以長期生存。
總之,企業的合理存在就必須有足夠的“優勢總和”,否則,這個企業就沒有持續的生命力。所以,隻有通過“股份製”發揮每一個人才的優勢最能實現上述的四點條件,最容易培育出優秀的企業。
二、打倒“平均分配股權”
我國中小民營企業傳統的股份製模式幾乎都是“等額股份製”,即如果是兩個股東時每人占50%的股份,如果是三個股東時每人占三分之一的股份,如果是四個股東時每人占25%的股份,依次類推。這種股份製存在很大的弊端,比方說:沒有核心人物對企業承擔最大的責任,吃大鍋飯現象難以杜絕,出現摩擦時難以表決……
怎樣才能消除傳統股份製的弊端呢?實踐證明,我設計的以下股權分配模式行之有效:
將擬於有合作意向並且企業最需要的人才作股東,股東按他們未來(或現實中)對企業的重要性評估排列為1、2、3、4、5、6……,讓第一重要的做第一股東,第二重要的做第二股東,第三重要的做第三股東……依次類推。第一股東的股權最好為30%至51%之間,最好不要少於30%,這種股權的設計能更好地發揮股東的積極性。
不管怎麼樣,一條原則必須記住:所有股東的股份最好不要相等,哪怕隻相差1%,必須讓所有股東股權的任意組合永遠不能出現50%=50%的情形,否則,在發生意見分歧時難以進行表決。
三、缺錢也可以當大股東
如果擬定的第一股東或第二股東沒有足夠的資本金投資,則可以考慮用縮小總股本的方法來保證他們的股權比例。比方說,企業計劃總投資為500萬元,擬於讓最重要的第一股東占51%的股份,即第一股東必須投資255萬元,而實際上,最重要的股東隻有127.5萬元的投資能力,那怎麼辦呢?這時,我們可以考慮將總股本改設為250萬元,以保證最重要的股東能占到51%的股份。然後讓其他有能力按500萬元總股本設計的比例投資的人,也以250萬元為基數入股投資,其餘的投資能力存在該企業吃利息。利率的高低可以參照資金對企業的重要性由股東協商決定,一般以年利率6%至18%之間為宜,也就是說以參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民間借貸利率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