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是歲,釋之為廷尉[1]。上行出中渭橋[2],有一人從橋下走,乘輿馬驚;於是使騎捕之,屬廷尉[3]。釋之奏當[4]:“此人犯蹕[5],當罰金。”上怒曰:“此人親驚吾馬;馬賴和柔[6],令他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7]!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當是也。”其後人有盜高廟坐前玉環[8],得;帝怒,下廷尉治。釋之按“盜宗廟服禦物者”為奏當棄市[9]。上大怒曰:“人無道,乃盜先帝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10];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11]。”釋之免冠頓首謝曰[12]:“法如是,足也[13]。且罪等[14],然以逆順為差。今盜宗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一[15],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16],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帝乃白太後許之[17]。
“注釋”
[1]釋之:即張釋之。廷尉:官名。掌刑獄。[2]中渭橋:渭橋中路。[3]屬:交付。[4]奏當:處其罪。[5]犯蹕(bì):侵犯皇帝車駕經過的道路。[6]賴:依賴;幸虧。[7]錯:措。[8]高廟:高祖廟。[9]棄市:在鬧市處死示眾。[10]族:滅族。[11]共:恭。[12]免冠:脫帽。頓首:磕頭。多用於書麵語。[13]足也:夠了。[14]等:同,相同。[15]萬分一:萬一。[16]長陵:高祖之墓。一抔(póu):一捧。[17]白:稟告。
“譯文”
這一年,張釋之被任命為廷尉。文帝出行經過渭橋中路,有一人從橋下跑出,驚動了為皇帝駕車的馬匹;於是,文帝令騎士追捕,並將他送交廷尉處置。張釋之奏報處置意見:“此人衝撞了皇帝的車駕,應當罰金。”文帝發怒說:“此人直接驚了我乘輿的馬,幸虧這馬脾性溫和,假若是其他的馬,能不傷害我嗎!可廷尉卻僅判他罰金!”張釋之解釋說:“法,是天下公有的。現在的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加罪重判,法律就不能取信於民眾。況且,在他驚動馬匹之際,如果皇上派人將他殺死,也就算了。現在已把他交給廷尉,廷尉是天下公平的典範,稍有傾斜,天下用法就可輕可重,百姓還怎樣安放自己的手腳呢!請陛下深思。”文帝思慮好久,說:“廷尉的判決是對的。”其後,有人偷盜高祖廟中神位前的玉環而被捕,文帝大怒,交給廷尉治罪。張釋之奏報處理意見:按照“偷盜宗廟服禦器物”的律條,案犯應當在街市公開斬首。文帝大怒說:“此人大逆不道,竟敢盜先帝器物!我將他交給廷尉審判,是想將他滅族;而你卻依法判他死罪,這是違背我恭奉宗廟的本意的。”張釋之見皇帝震怒,免冠頓首謝罪說:“依法這樣判,已經足夠了。況且,同樣的罪名,還應該根據情節逆順程度區別輕重。今天此人以偷盜宗廟器物之罪被滅族,若萬一有愚昧無知之輩,從高祖的長陵上取了一捧土,陛下將怎樣給他加以更重的懲罰呢?”於是,文帝向太後說明情況,批準了張釋之的判刑意見。
“點評”
張釋之從國家的長治久安出發,維護法律的尊嚴,不惜違抗皇帝的旨意。君權至上,憑一時之喜怒,不顧法律,不利於國家的穩定。但君王的體麵又是必須充分照顧的。這就是一個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