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帝聰明能斷,善用人,行法無所假貸[1]。隆慮公主子昭平君尚帝女夷安公主[2]。隆慮主病困,以金千斤、錢千萬為昭平君豫贖死罪[3],上許之。隆慮主卒,昭平君日驕,醉殺主傅[4],係獄[5];廷尉以公主子上請。左右人人為言:“前又入贖,陛下許之。”上曰:“吾弟老有是一子[6],死,以屬我[7]。”於是為之垂涕,歎息良久,曰:“法令者,先帝所造也,用弟故而誣先帝之法[8],吾何麵目入高廟乎[9]!又下負萬民。”乃可其奏,哀不能自止,左右盡悲。待詔東方朔前上壽[10],曰:“臣聞聖王為政,賞不避仇讎,誅不擇骨肉。《書》曰[11]:‘不偏不黨[12],王道蕩蕩[13]。’此二者,五帝所重[14],三王所難也[15],陛下行之,天下幸甚!臣朔奉觴昧死再拜上萬壽[16]!”上初怒朔,既而善之,以朔為中郎[17]。
“注釋”
[1]假貸:寬假,通融。[2]隆慮公主:景帝的女兒。尚:娶公主稱“尚”。[3]豫:預先。[4]主傅:公主的保姆。[5]係:關押。[6]弟:女弟,即妹妹。[7]屬:囑咐,囑托。[8]誣:歪曲,破壞。[9]高廟:高祖的陵廟。[10]待詔:官名。漢代征士出色者待詔於金馬門。上壽:祝賀。[11]書:《尚書》。[12]黨:阿附,偏私,結黨。[13]蕩蕩:坦平。語出《尚書·洪範》。[14]五帝:傳說中的五位遠古帝王。[15]三王:指夏禹、商湯、周武王。[16]昧死:冒死。[17]中郎:近侍之官。
“譯文”
漢武帝聰明,有決斷,善於用人,執法嚴厲,毫不容情。隆慮公主的兒子昭平君娶了漢武帝的女兒夷安公主。隆慮公主病危時,進獻黃金千斤、錢千萬,請求預先為兒子昭平君贖一次死罪,漢武帝答應了她的請求。隆慮公主去世後,昭平君日益驕縱,竟在醉酒之後將公主的保姆殺死,因此而被逮捕入獄。廷尉因昭平君是公主之子而請示武帝,武帝身邊的人個個都為昭平君說話:“先前隆慮公主又曾出錢預先贖罪,陛下應允了她。”漢武帝說:“我妹妹年紀很大了才生下一個兒子,臨終前又將他托付給我。”武帝淚流滿麵,歎息很久,最後說:“法令是先帝創立的,若是因妹妹的緣故破壞先帝之法,我還有何臉麵進高祖皇帝的祭廟!同時也對不住萬民。”於是批準了廷尉的請求,將昭平君處死,但仍然悲痛難忍,周圍的人也一起跟著傷感不已。待詔東方朔上前祝賀漢武帝說:“我聽說聖明的君王治理國政,獎賞不回避仇人,懲罰不區分骨肉。《尚書》上說:‘不偏向,不結黨,君王的大道坦蕩平直。’這兩項原則,古代的黃帝、顓頊、帝嚳、堯、舜五帝非常重視,而夏禹、商湯、周文王三王都難以做到,如今陛下卻做到了,這是天下的幸運!我東方朔捧杯,冒死連拜為陛下祝賀!”開始,漢武帝對東方朔非常惱火,後來又覺得他是對的,將東方朔任為中郎。
“點評”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這是古今中外共同的理想。東方朔所謂“賞不避仇讎,誅不擇骨肉”。其實,嚴格地說,這種理想在人類曆史上從來沒有實現過。等到人類有條件實現這種理想的時候,恐怕就不需要法律了。武帝的流淚,是陷入了親情與法律的矛盾。但是,這也隻是偶然的一時的覺悟。法律真正要維護的,是統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