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閏月,永昌太守曹鸞上書曰[1]:“夫黨人者,或耆年淵德[2],或衣冠英賢,皆宜股肱王室[3],左右大猷者也[4];而久被禁錮[5],辱在塗泥[6]。謀反大逆尚蒙赦宥,黨人何罪,獨不開恕乎!所以災異屢見,水旱薦臻[7],皆由於斯[8]。宜加沛然[9],以副天心[10]。”帝省奏,大怒,即詔司隸、益州檻車收鸞[11],送槐裏獄[12],掠殺之。於是詔州郡更考黨人門生、故吏、父子、兄弟在位者,悉免官禁錮,爰及五屬[13]。
“注釋”
[1]永昌:郡名。治所在今雲南保山縣。屬益州刺史。[2]耆(qí)年:老年人。淵德:高德。[3]股肱(ɡōnɡ):大腿和胳膊。比喻輔佐皇帝的大臣。這裏是輔佐的意思。[4]大猷(yóu):大道。這裏指重大決策。[5]禁錮:廢置,不許做官。[6]塗泥:卑微之地。[7]薦臻:頻接而來。[8]斯:這。[9]沛然:這裏指恩澤。[10]副:符合。[11]檻車:囚車。[12]槐裏:縣名,屬扶風郡。[13]爰(yuán):連及。五屬:即五服,即斬衰、齊衰、小功、大功、緦麻。
“譯文”
閏月,永昌郡太守曹鸞上書說:“所謂黨人,或是年老德高,或是士大夫中的英俊賢才,都應該輔佐王室,在陛下左右參與重大決策。然而他們竟被長期禁錮,忍辱在卑微的地方。謀反大逆的重罪,尚且能蒙陛下的赦免,黨人又有什麼罪過,獨獨不能得到寬恕?之所以災異經常出現,水災、旱災接踵而至,原因都由於此。陛下應該賜下恩典,以符合上天的心意。”靈帝看完奏章,大怒,立即下詔,命司隸和益州官府逮捕曹鸞,用囚車押到槐裏監禁,拷打而死。靈帝又下詔各州、各郡官府,重新調查黨人的學生門徒、舊時的部屬、父親、兒子、兄弟,凡是當官的,全都被免職,加以禁錮,不許再做官。這種處分,擴大到包括黨人同一家族中五服之內的親屬。
“點評”
曹鸞講真話,結果是嚴刑而死。最高統治者不把王朝的元氣全部摧毀不肯罷休。一個害怕真話、懲罰真話,神經如此脆弱的政權,它的壽命不長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