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人質不救(1 / 1)

“原文”

玄幼子遊門次[1],為人所劫,登樓求貨;玄不與。司隸校尉、河南尹圍守玄家,不敢迫。玄瞋目呼曰[2]:“奸人無狀[3],玄豈以一子之命而縱國賊乎!”促令攻之,玄子亦死。玄因上言:“天下凡有劫質[4],皆並殺之,不得贖以財寶,開張奸路。”由是劫質遂絕。

“注釋”

[1]玄:即橋玄。門次:門口。[2]瞋目:瞪目,怒目。[3]無狀:無可名狀。[4]劫質:劫持人質。

“譯文”

橋玄的小兒子在門口玩,被匪徒劫持。劫匪登樓要求錢貨作贖金,橋玄不給。司隸校尉、河南尹派人將橋玄的家宅包圍守住,不敢進逼。橋玄怒目大喊說:“奸人的罪惡無可名狀,我豈能因一個兒子的性命,而讓國賊逃脫法網?”催促他們立即進攻,橋玄的兒子也被殺害。橋玄因而向朝廷上書說:“天下凡是有劫持人質的,應該同時誅殺,不準許用錢財寶物贖回人質,為奸邪開路。”從此,劫持人質的事件絕跡。

“點評”

人質不救,使綁架者失去利益驅動。這是解決人質問題的另類思維。如果大家都這麼想,世界上早就沒有綁架這回事了。索馬裏海盜也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