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初,武後能屈身忍辱,奉順上意[1],故上排群議而立之;及得誌,專作威福,上欲有所為,動為後所製[2],上不勝其忿。有道士郭行真,出入禁中,嚐為厭勝之術[3],宦者王伏勝發之。上大怒,密召西台侍郎、同東西台三品上官儀議之。儀因言:“皇後專恣,海內所不與,請廢之。”上意亦以為然,即命儀草詔。左右奔告於後,後遽詣上自訴。詔草猶在上所,上羞縮不忍,複待之如初;猶恐後怨怒,因紿之曰[4]:“我初無此心,皆上官儀教我。”儀先為陳王谘議[5],與王伏勝俱事故太子忠[6],後於是使許敬宗誣奏儀、伏勝與忠謀大逆。十二月,丙戌,儀下獄,與其子庭芝、王伏勝皆死,籍沒其家[7]。戊子,賜忠死於流所[8]。右相劉祥道坐與儀善,罷政事[9],為司禮太常伯,左肅機鄭欽泰等朝士流貶者甚眾,皆坐與儀交通故也。自是上每視事,則後垂簾於後,政無大小皆與聞之。天下大權,悉歸中宮[10],黜陟、生殺,決於其口,天子拱手而已[11],中外謂之“二聖”。
“注釋”
[1]上:即高宗。[2]動:動輒。[3]厭勝之術:詛咒製勝的邪術。[4]紿(dài):欺騙。[5]陳王:李忠由陳王立為太子。谘議:即王府谘議參軍。在左右備詢問。[6]故太子忠:被廢黜的太子李忠。[7]籍沒:查抄沒收家產。[8]流所:流放之地。[9]政事:即參知政事。相當於宰相。[10]中宮:指皇後。即武後。[11]拱手:無所事事。形容其無權的情況。
“譯文”
當初,皇後武則天能屈身忍辱,順從唐高宗的旨意,所以唐高宗排除群臣的異議,立她為皇後;等到她得誌之後,恃勢專權,唐高宗想有所作為,動輒為她所牽製,唐高宗非常憤怒。有個叫郭行真的道士,出入皇宮,曾施行詛咒害人的“厭勝”邪術,太監王伏勝揭發了這件事。高宗大怒,秘密召來西台侍郎、同東西台三品上官儀商議。上官儀於是進言說:“皇後專權自恣,天下人有許多議論,請皇帝廢黜她。”唐高宗也認為應當這麼辦,立即命令上官儀起草詔令。皇帝左右的人跑去告訴武後,武後趕忙來到唐高宗處訴說。當時廢黜的詔令草稿還在唐高宗處,他羞慚畏縮,不忍心廢黜,又像原來一樣對待她;恐怕她怨恨惱怒,還哄騙她說:“我本來沒有這個想法,都是上官儀給我出的主意。”上官儀原先任陳王諮議,與王伏勝都曾事奉已被廢黜的太子李忠,武後於是指使許敬宗誣奏上官儀、王伏勝與李忠陰謀背叛朝廷。十二月,丙戌(十三日),上官儀被逮捕入獄,和他兒子上官庭芝以及王伏勝都被處死,家財被查抄沒收。戊子(十五日),賜李忠自盡於流放處所。右相劉祥道因與上官儀友善,被免去相位,降職為司禮太常伯,左肅機鄭欽泰等朝廷官員被流放貶謫的很多,都因與上官儀有來往的緣故。從此以後高宗每逢臨朝治事,武後都在後邊垂簾聽政,政事無論大小,她都要參與。天下大權,全歸於武後,官員升降生殺,取決於她一句話,皇帝隻是無所事事、作陪襯而已,朝廷內外稱他們為“二聖”。
“點評”
武則天為人,未曾得寵時非常能忍,一旦得勢,便飛揚跋扈。恰好高宗怯懦,為其所製。所謂“二聖”,其實隻是一聖,高宗說了不算。封建社會裏,天無二日,哪來二聖!高宗沒有一點男人的血性,所以為武則天所挾製。皇帝柔軟如女,皇後強悍似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