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宿州刺史李直臣坐贓當死,宦官受其賂,為之請,禦史中丞牛僧孺固請誅之。上曰[1]:“直臣有才,可惜!”僧孺對曰:“彼不才者,無過溫衣飽食以足妻子,安足慮!本設法令,所以擒製有才之人。安祿山、朱泚皆才過於人,法不能製者也。”上從之。
“注釋”
[1]上:即穆宗。
“譯文”
宿州刺史李直臣貪汙,根據法律,應當判處死刑。宦官受了他的賄賂,為他辯解。禦史中丞牛僧孺一再請求殺掉,穆宗說:“直臣有才,殺了可惜!”牛僧孺回答說:“那些沒有才能的人,考慮的不過是吃飽穿暖,滿足妻子兒女的要求,對這些人,國家又有什麼可顧慮的!製定法律的目的,本來就是約束那些有才能的人。安祿山、朱泚都才智過於常人,由於法律未能約束,才膽敢發動叛亂的。”穆宗聽從了他的意見。
“點評”
貪官中有愚人,也有聰明有才的人。後者沒有把聰明才智用到正道上。如果因為他有才而寬容他,那就等於鼓勵貪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