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花季少女的矛盾心理(1 / 1)

春兒是一名高中生,已經17歲。班裏的多數女同學已開始談戀愛。每天下課,無論是教室內教室外,三五成群地總是議論這類問題,女生談論的重點自然是男生。有同學問春兒:“你為什麼不挑選一個?”春兒搖搖頭一笑了之。於是她們就說春兒一定在外麵搞上了。大家對春兒起哄,非叫春兒把男友領來給她們看看。其實春兒是真的沒有談朋友。不談,並不代表春兒沒有向往,比如春兒對班裏的兩個男同學就很有好感,時不時地老想看他們幾眼,心裏對他們也喜歡。看到他們和別的女同學說說笑笑,自己心裏很不是滋味。毫不自誇地說,春兒是班裏最漂亮的一個,是男同學傾慕的對象,但由於春兒平時比較嚴肅,從不與他們閑聊,也不往男同學堆裏湊,所以他們不敢接近春兒。

最近,春兒暗自喜歡的兩個男同學中的一個,竟然按捺不住,放肆地給春兒寫了一封情書,信中寫了一大堆讚美春兒的詞句,說他如何如何崇拜春兒,春兒看了之後差點兒沒吐出來,從心裏感到惡心、厭惡。不知為什麼對他平時的那種好感一下子一掃而光。春兒沒有回答他,裝作什麼也不知道,心想還是那一個比他強。於是便把過去那種對兩個人喜歡的心理,全集中到這一個男同學身上來,偷視他的現象增多了。不久似乎被該男同學察覺,他開始和春兒打招呼並主動靠近春兒。哪想到,他這麼一來又引起春兒強烈的反感,主動回避了他。春兒就是在這樣的矛盾心理下,不知如何是好。春兒曾打熱線請教過幾個心理醫生,他們異口同聲地表揚春兒,說春兒這樣不交男友的做法對,早戀沒有好處,但誰也沒說出為什麼春兒有如此矛盾的心理。他們不找春兒時,春兒對他們喜歡得不得了,他們一找春兒,春兒又討厭得不得了。誰能否給春兒個滿意的答複呢?

17歲的年齡應該說是大姑娘了,那種少女般對異性的吸引與排斥發號令理應說已經過去。可是春兒卻表現得很突出。任何一個青春少女,幾乎都有過隻準自己偷偷地看、默默地想,而不準別人來進犯自己的體驗。看與想是自我心理上的滿足,真正別人對自己表示興趣,那戒備心便油然而生。戒備心實際上就是一種自我防衛。這有兩個含義:一是防範別人;二是防範自己。防範別人的基於從小的傳統道德教育,尤其是男女有別的性觀念教育;防範自己則是一種矯枉過正的反應。按一般道理說:春兒偷看他幾眼,他發現了,並有所表示,春兒不再看他也就是了。可是春兒不僅對他失去好感,反而感到惡心和厭惡,這惡心厭惡表麵上是對男同學的,其實是對自己的管教和懲罰。說是厭惡別人,內涵是厭惡自己這種偷看男孩的行為。因為隻有厭惡才能打消春兒對他傾慕的心理,所以說惡心是矯枉過正的現象。

固然,春兒不交男友是正確的,因為春兒還小,還有很多事要去做,比如:工作與繼續深造等。但交男友也合乎年齡發展的心理自然規律。所以從這點上來看,春兒顯然要比那些女同學成熟的晚些。

按性心理發展,當進入青春期之初(所謂的性蕾期),少男少女之間一般以排斥為主,而無明顯的吸引感覺(這就是10-12歲小學生在書桌上劃界線以示男女有別的時期);稍長大(13~16歲)則出現吸引與排斥並行的現象;再長大(17歲以後)則應當是以吸引為主了。隻是這時期人的社會意識已發展起來,對自己的性興趣、性引力有相當大的自我約束和調節力,知道什麼是當做的,什麼是不當做的,什麼時候可做了。那些早戀者就是屬於約束和調節力較差的人。否則,即便對男孩有愛慕接觸之心,也會自我抵製得好而不露聲色,以社會的需求來代替本能的需求向生活的更高層次發展。

抵製早戀要靠自覺認識,春兒偷偷地喜歡男孩和厭惡男孩都不能算作有所認識。表麵上春兒的做法是值得讚揚的,但不能認為是最好的抵製方式。正確的態度應該是男女同學間要自然,友愛地接近,這樣可加深異性間的互相了解。不要把接近輕易地和早戀聯係在一起,推波助瀾,一哄而起。春兒不想交男友,不要以厭惡的心態對待他們,因為這樣會在春兒的心理上留下不好的印痕,一旦泛化,將來會使春兒在對異性的交往上出現困難乃至障礙。對別人早戀既不羨慕也不歧視,堅定原則,把握自己也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