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破鏡”應該“重圓”嗎(1 / 1)

小香,女14.歲下麵是她的自述:

我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我和班上一個男生相互喜愛,花費了不少時間和精力,導致我成績下降;而且由於暗戀那個男生的女孩有不少,她們因此嫉妒我,所以我也失去了許多朋友。我感覺這樣下去不好,就跟那個男生提出分手,沒想到他一時想不開竟離家出走了。我現在很內疚,想和他恢複“關係”,穩定一下他的情緒,以免他再做傻事。可是我又怕回到老路上去,耽誤了自己。誰能告訴我該怎樣麵對這件事情?

首先,在你這樣的年齡就陷入感情糾葛是否合適,不用我多說,事情已經很清楚了。其次,既然你結束這種關係的決定是明智的、正確的,那就不必內疚,因為他本身已不是小孩子了,如果他因想不開而做出什麼過激的事,那隻是他一錯再錯,應由他自己和他的監護人去承擔責任,與你沒有任何關係。如果你因心軟或“戀舊”而答應恢複關係,那無疑是再度把感情的枷鎖套在了自己脖子上,致使你不但學習和人際關係會繼續受到影響,而且你的這一軟肋暴露,將有可能成為他在今後鉗製你的一個“殺手鐧”,使你越陷越深,難以自拔。因此,你所要做的就是堅定你結束這場感情糾葛的決心,盡早回到你正常的學習生活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