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芳,女,16歲,她是高中二年級的學習委員,與同班的男生班長來往逐漸密切。她爸爸工作很忙,在家時間較少,媽媽在機關工作,非常關心女兒的成長。女兒有良好的家庭和學校教育環境,因此學習成績良好。可是隨著女兒的長大,媽媽變得越來越不放心了,終於有一天來到心理谘詢中心,向心理醫生谘詢女兒是否過早涉及了戀愛問題。
中學生早戀的原因是進入青春期後,體內性激素增多引起的性生理變化和心理發展,青春期的孩子喜歡接近異性,多數人是一種對異性的好奇、向往和傾慕,甚至“早戀”也隻是一種自然朦朧的愛,是真實感情的體現。但是他們不穩定、不成熟,受感情糾纏多,分散精力和影響應完成的學業。因此我們既要保護他們對異性的純真感情,又要對他們行為進行細致的說服教育,反對采取粗暴態度去狠批和硬拆。要啟發使他們自己認識到中學生社會閱曆少,思考問題較片麵,認識能力低,自控能力差,情感不穩定,經濟沒有獨立,責任不能承擔,尚不具備談戀愛的條件。
心理醫生應該引導學生,現在應抓緊時間學習更多的知識,為未來的工作和戀愛打下良好的基礎。隨著年齡的增長,認識不斷成熟,情緒不斷穩定,學習基礎牢固了,眼界開闊了,自己的修養提高了,也能深入對方的內心世界,再進行深層次的男女交往,才會有美滿的戀愛與和諧的婚姻家庭生活。
談戀愛的年齡早晚,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就現在我國的實際情況來說,是否早戀要以下麵兩個特點來劃定。
其一是生活上的自立程度。一些少年,稚氣十足,生活和經濟尚在父母督促和庇蔭下,還處在學習文化技能的緊張階段,對社會了解的還甚少,就迫不及待地談戀愛,可謂為時過早。似乎十八、九歲的工人談戀愛,人們容易接受。這就是從他們的經濟狀況和社會職業方麵來考慮的。其二是談戀愛的年齡和法定最低婚齡之間的差距。如果已經達到或接近法定最低婚齡,就可不算早戀;如果和法定最低婚齡還差很遠,就應視為早戀。因為法定低婚齡是根據青少年的身體、心理發育而規定的。有以上兩個標準來衡量,那麼高中及高中以下的學生談戀愛,應該算是早戀。因為他們在經濟上尚未獨立,他們的生活還不能完全自立;他們的年齡還離法定的最低婚齡相差很遠:當然他們的心理上也很不成熟。這樣一個身心都在成長中的孩子,如果談戀愛將出現很多問題。
1.影響學習,磨滅理想。每個青年都有自己的理想,都渴望成為社會的有用人才,甚至是棟梁之材:任何理想、抱負的實現部離不開勤奮努力,學習知識。十七、八歲的青春少女,正是為各方麵的成長、發展奠定基礎的最佳時期,可謂黃金時代。這個時期的少男少女,充滿了青春活力,精力旺盛,思想活躍,記憶力強,對於新生事物極力敏感,是學習科學知識,提高各種能力的最好時期。因此,每個青少年都應該全力以赴,專心致誌的刻苦學習,為將來建設祖國、攀登科學高峰,打下堅實的基礎;應該樹立遠大的理想,努力培養和磨煉自己的意誌,塑造美好的心靈,為造福人類,為最大限度地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做好一切準備。如果這個時期被戀愛問題糾纏,必定分散學習精力,浪費大好時光,這無異於置一生遠大前途而不顧。這種所謂的愛情,極可能葬送了青少年的才能、事業和前途,等到以後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