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明,男,19歲。剛參加工作不久,因失戀而情緒長期低落,下麵是他的自述:

“四年前,我和一個女孩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四年裏,我倆愛得好真摯好熱烈。我們快樂過,也痛苦過,但痛苦隻是一點點,快樂是大多數。我們陶醉在幸福的愛河之中。

但這一切卻被一個無情而又殘酷的事實所打碎。我的精神已幾乎全線崩潰!

有一天她告訴我:五年前她曾和一男孩相戀過,甚至為他獻出了自己寶貴的貞操。後來她發覺那男孩經常使她失望,便主動離開了他。幾個月後她又和一男孩相戀,經不起花言巧語,她又一次獻出了自己的身體。相處不是半年,那個男孩無聲無息地離開了她。直到四年前才和我相遇……

聽完她的話,我的心就像被紮進了一把刀子一樣地淌血,我好痛苦,從不流淚的我流下了傷心的眼淚。

我愛她,四年裏她給了我一個女生所有的關懷、支持與體貼。現在,我又恨她,恨她欺騙了我四年。每一個男人都希望自己的未婚妻清清白白,我也一樣,但命運卻偏偏如此捉弄我。我自問不是聖人,但也是個有情有感,有血有肉的男人。我如何麵對一個曾經把身體交給過兩個男人而又令我心醉的女孩呢!

我想和她分手,但又舍不得她。畢竟我們真愛過。四年說短不短,說長不長,我們共同度過了快樂的日子,我的感情就像一支燃燒著的蠟燭,完全交給了她。我真不知道離開她我會怎麼樣,我自問能以同樣的熱情來麵對第二個女孩嗎?

那天晚上,我們麵對麵喝酒,懷裏的酒更加苦,更加辣。我哭得好傷心,她也哭了。她說:‘這一切都是我的錯,我好後悔,和你相愛,我好想重新開始。我本想永遠瞞著你,但我太愛你了,我覺得真愛就應坦誠。現在,我不值得你愛,我身子不幹淨。我從未如此流淚,不管以前是我主動離開還是被拋棄,我也從未如此傷心。隻有你才會使我流淚,才會使我傷心。如果我們分手,你和別人結婚生子,我會祝福你,會去做尼姑為你祈禱以補償我一生的罪過。如果你還可以接受我,我會比以前更加珍惜,加倍地補償我的過錯。隻要你願意,我可以為你做任何事情,甚至可以死!我好想和你在一起,離開你,我真舍不得……’說完她一口氣把一瓶啤酒喝了個精光。然後,她步履緩慢、一搖一晃地走出了我的宿舍。走到門口時,她甩給我一句話:‘我走了,我不會來找你了。’我呆呆地透過淚水望著她的背影,心裏痛苦極了,但我沒有勸阻她,也沒去拉她,隻是眼淚加苦酒,我醉了,一醉解千愁,但醒來卻更加痛苦……

我丟不下她,我又接受不了她的事情,我實在不知道怎樣處理。後來,我去找過她,幾次她都不見我,她的父母告訴我她不想見我了,叫我去找另外一個比她好的女孩子。可是我……唉……”

失戀是指戀愛過程的中斷。幸福的愛情可以給人以美的享受,並且有益於身心健康,一旦愛情因失戀而受到挫折,精神也會因此蒙受極大刺激,人便顯得煩惱、憂傷、思維遲鈍、精神萎靡、食欲不振,心理學家把這種因失戀而引起的症狀稱為戀愛挫折綜合征。

1.失戀的原因。青少年失戀的原因通常有以下幾個方麵:

(1)戀愛的盲目性或動機不純。有的青少年戀愛動機就是為了消除寂寞,為了證明自己的價值,他們並非真心戀愛,一旦自己的目的達到便終止戀愛關係。

(2)對方見異思遷,移情別戀。由於對方缺乏應有的戀愛道德,不尊重對方的情感,或者對方並非真正的情感,或者對方並非真正把自己作為“心上人”,因此,當發現有更符合自己的戀愛對象時,便主動終止已有的戀愛,而把自己的愛轉移到其他對象身上。

(3)雙方在交往中彼此的思想、個性、情感分歧。

2.失戀的表現。失戀者的症狀表現是多種多樣的,常常出現以下幾種消極心態:

(1)情緒極度悲傷和絕望。其症狀強度與失戀者對戀愛對象的滿意程度成正比。

(2)充滿著難堪和羞辱感,甚至感到羞於見人,無地自容。自尊心越強行,戀愛公開程度越大者,這種症狀就表現得越明顯。

(3)充滿了虛無感和失落感。熱戀時對愛情的存在越肯定,失戀後的虛無感也就越強烈;熱戀時產生的依賴心理傾向越大,得到戀人的溫暖和安慰越多,失落感的表麵就越顯著。

(4)充滿了冷淡和憎惡感。失戀後對平時所感興趣的事物感到索然無味,冷淡待之,而對“薄情郎”或“負情女”則產生出一種憎惡感。

(5)失去理智,產生報複心理,或從此嫉俗厭世,懷疑一切,或從此玩世不恭,得過且過,尋求刺激,發泄心中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