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悟性·責任·行動(1 / 1)

如今是一個過度消費的時代。物質消費的確能夠帶給人們更多的存在感:穿一套高級時裝,會讓自己煥然一新;用昂貴的化妝品,能夠讓自己看上去更漂亮;開著新買的豪華跑車,世界似乎盡在掌握。但物質消費卻不一定能夠代表生活的品質和內心的幸福感。

過度消費的現象之所以屢見不鮮,緣於人們內心普遍缺乏安全感,需要用外在的、物化的依托和提升來確認自己的生命價值。但究其本質,消費於我們隻是錦上添花,絕不是雪中送炭,一個人不可能從奢侈品、豪宅、華服中獲得生命價值的全部支撐。

我們所追求的東西應該是有生命活力的,應該是素樸真實的,應該是我們發自內心願意相信的,應該是創造型的幸福,而不是依賴型的幸福。

最近幾年,媒體總在問:你幸福嗎?所謂幸福,其實就是熱愛生活,熱愛生命,對這個世界保持熱情和好奇。當一個人保持著自足的力量,就會對生活葆有永不衰竭的熱愛。

豐子愷先生曾經說過:“我以為人的生活,可以分作三層:一是物質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靈魂生活。”可如今人們的生活現狀是:物質生活很重要,精神生活可有可無,靈魂生活似乎遙不可望。我們太信任理性邏輯,反而將心智的力量看低了。其實,內心的力量,可以與頭腦的力量構成一種平衡。頭腦的力量給我們理性,幫助我們抉擇、判斷;內心的力量給我們智慧,讓我們有幸福感。頭腦決定了意義,心靈帶來意思。當意義和意思相遇並且平衡時,幸福感就產生了。

我常常覺得,我的母親和女兒是兩個最幸福的人。小孩之所以會幸福,是因為她什麼都相信,天真、浪漫、有夢想;老人之所以會幸福,是因為她經曆過苦日子,對當下很知足。再看看身邊的朋友、同事、學生,從二十多歲到五十多歲的人,幸福感普遍比老人、孩子弱很多。為什麼?因為壓力大、責任多、工作繁忙、角色多元。

從母親和女兒身上,我發現幸福有兩個規則:第一,幸福和成長有關。有未來,有憧憬,有希望,有夢想,就會有幸福感。這是女兒給我的啟示。第二,幸福和知足有關。看到現在比以前好,對當下有感恩的心,就會有幸福感。這是母親給我的啟示。盡管現在的成年人壓力很大,但若能像孩子一樣保持成長,像老人一樣懂得知足,幸福感就會多一點。

如何得到幸福?我認為主要有四個層麵。

第一個層麵是信念。相信幸福,這一點很重要。如今,太多的人在糾結——我幸福嗎?我能幸福嗎?其實,在質疑幸福時,你就已經不相信幸福。相信幸福是得到幸福的最簡單的辦法。電視劇中的貧嘴張大民就過著幸福的生活,盡管他是一個下崗工人,盡管家裏有病人要照顧,盡管家裏的房子不夠住,但是這都不妨礙他獲得幸福。

孩子是快樂的天使,因為他們篤信幸福。孩子相信童話,相信月亮姐姐每天會對自己微笑,相信太陽公公每天普照大地,相信大海裏真的有美人魚。因為相信,所以幸福。我們為什麼不能從孩子身上學會簡單的相信呢?無論怎樣,我們都應該心懷對幸福的信念。

第二個層麵是悟性。你如何看待自己的生命,就會帶給自己怎樣的幸福。有人說,幸福像飛舞的蝴蝶,你拚命追逐,它若即若離;你停下喘氣,它卻飛上了肩頭。幸福如此奢侈,又何等單純,全靠我們的覺悟。每個人都隻能享受屬於自己的那份幸福,就像吃魚之於貓咪是一種美味,但對山羊來說就隻會被魚刺卡住喉嚨。幸福,不在比較中產生,而在體味中沉澱。

第三個層麵是責任。有很多女人認為,如今不再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了,如果實在過不下去,我可以離婚,所以我幸福;不結婚也無所謂,我享受單身的快樂,所以我幸福。這種感受太過輕盈,並不是真正的幸福。當一個人能夠給他人以承諾時,這樣的生命是從容、遼闊、柔軟的。都說男人要有責任心,其實女人的責任心更是與生俱來的。小時候,男孩玩打仗,女孩玩的卻是過家家和布娃娃。女人有天生的母性,充滿包容心和責任心。當一個人具有責任心的時候,他才為幸福做好了準備。

第四個層麵是行動。當我們相信幸福、願意承擔責任之後,還需要去執行。如果你想幸福,就要追隨自己的心去行動,否則,幸福隻是一個偽命題。當夢想隻是夢想時,它是脆弱的;當夢想轉化為理想時,它才是有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