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在作出全黨工作重點轉移的同時,也製定了關於農業的兩個重要文件,即《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幹問題的決議(草案)》和《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試行草案)》。文件強調放寬農村政策,建立農業生產責任製,允許“包工到作業組,聯係產量計算報酬,實行超產獎勵”。但文件仍規定“不許包產到戶”,並將“包產到戶”與“分田單幹”等同起來。甚至到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屆四中全會正式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幹問題決定》仍明文規定:“不許分田單幹。除某些副業生產的特殊需要和邊遠山區、交通不便的單家獨戶外,也不要包產到戶。”
“包產到戶”仍是一大“禁區”,但也開了一條小縫,畢竟允許了某些特殊的地方可以包產到戶。而事實上,“包產到戶”在一些地方已開始搞起來了。
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報》在頭版頭條位置發表了甘肅省檔案局幹部“張浩”的一封題為《“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應當穩定》的讀者來信。信中說,他最近到河南出差,在洛陽地區看到,不少縣社,已經正在或將要搞“包產到組”,下一步要分田到戶,包產到戶。信中說,如果從便利管理,加強責任心著眼,劃分作業組是可以的,但“輕易地從‘隊為基礎’退回去,搞分田到組、包產到組,也是脫離群眾,不得人心的。同樣會搞亂‘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體製,搞亂幹部、群眾的思想,挫傷積極性,給生產造成危害,對搞農業機械化也是不利的。那些幹部、群眾的擔心是有道理的,頂著不分是對的,應該重視並解決這個問題。”
《人民日報》為“張浩”的來信加了編者按,認為他的意見“是正確的”,要求已經出現“分田到組”、“包產到組”的地方,應當“正確貫徹執行黨的政策,堅決糾正錯誤做法。”同日,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報了這封來信和編者按。
一時,安徽、河南等地幹部群眾議論紛紛,惶恐不安,好似災禍即將降臨。
“張浩”來信不是一個孤立的現象,信中的意見確實反映了當時許多人包括一些部門負責人的思想傾向。3月12日至24日,國家農委邀請廣東、湖南、四川、江蘇、安徽、河北、吉林七省農村工作部門和安徽全椒、廣東博羅、四川廣漢三縣委的負責人座談當前農村工作的一些問題。會後形成了紀要,於4月3日獲得中共中央同意並批轉全國。在這次座談會上,圍繞聯產計酬、包產到戶問題展開了激烈爭論。但反對“包產到戶”的意見是主流:目前多數地方,還是實行分組作業,小段包工,按定額計酬的辦法。不論實行哪種辦法,除特殊情況經縣委批準者外,都不許包產到戶,不許劃小核算單位,一律不許分田單幹。對已搞了包產到戶、分田單幹的地方,要積極引導農民重新組織起來。
麵對“張浩”來信造成的混亂,中共四川省委及時發出了《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生產隊建立健全生產責任製和獎懲問題的通知》,穩定農村政策。萬裏和中共安徽省委堅持不改變已實行的辦法,並指示省委給《人民日報》寫信,回答“張浩”來信提出的問題。
3月30日,《人民日報》在頭版發表了安徽省農委辛生、盧家豐的來信,題目是:《正確看待聯係產量的責任製》。來信尖銳批評“張浩”寫的信和“編者按”給安徽農村造成混亂,批評有人“把聯係產量責任製說得一無是處”和視“包”字為“洪水猛獸”。來信指出,應當相信大多數群眾是有鑒別力的,隻能劃個大框框,不能硬要群眾隻能采取這種辦法,而不能采取另一種辦法。《人民日報》為這封來信加了題為《發揚集體經濟的優越性,因地製宜實行計酬辦法》的編者按,承認3月15日讀者來信和編者按“有些提法不夠準確”,“今後應注意改正”。“編者按”說,各地情況不同,怎樣搞好責任製應和當地幹部群眾商量,切不可搞“一刀切”。為了表示是在討論而不是定論,同一天的《人民日報》也還登載了一篇肯定“張浩”信的來信。
這時還隻是就“包產到組”的爭論。但隨後就開始了對包產到戶的爭論。
1980年第2期《農村工作通訊》發表了《分田單幹必須糾正》一文,批評“分田單幹”違反黨的政策,導致兩極分化。緊接著,該刊第3期又發表了《包產到戶是否堅持了公有製和按勞分配?》,批評“包產到戶既沒有堅持公有製,也沒有堅持按勞分配,它實質是退到單幹”。在1980年初召開的中央農業部門會議上,“包產到戶”受到一些人的懷疑和批評。
在一些人看來,搞大集體是走社會主義的“陽光道”,而搞“包產到戶”則是走資本主義的“獨木橋”。
“包產到戶”落了戶
正當“包產到戶”遇到重重阻力的關鍵時候,鄧小平又一次站出來講話了。1980年5月31日,鄧小平同中央負責工作人員就關於農村改革問題發表了重要談話,他說:
農村政策放寬以後,一些適宜搞包產到戶的地方搞了包產到戶,效果很好,變化很快。安徽肥西縣絕大多數生產隊搞了包產到戶,增產幅度很大。“鳳陽花鼓”中唱的那個鳳陽縣,絕大多數生產隊搞了大包幹,也是一年翻身,改變麵貌。有的同誌擔心,這樣搞會不會影響集體經濟。我看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
鄧小平指出,總的說來,現在農村工作中的主要問題還是思想不夠解放。他還強調說,從當地具體條件和群眾意願出發,這一點很重要。
鄧小平在關鍵時刻的談話,對於打破一些人的僵化觀念,消除一些人的恐懼心理,推動包產到戶的穩固和發展,起了重大的作用。
根據鄧小平談話的精神,並經過幾個月的深入調查研究,黨中央於1980年9月召開了各省市自治區第一書記座談會,討論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製問題。會後,中共中央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業責任製的幾個問題的通知》。
《通知》規定:“在邊遠山區和貧困落後地區,長期‘三靠’的生產隊,群眾對集體喪失信心,因而要求包產到戶的,應支持群眾的要求,可以包產到戶,也可以包幹到戶,並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保持穩定。”
針對幹部群眾中對包產到戶、包幹到戶問題的爭論,《通知》對“雙包製”的性質作了肯定回答,指出:“就貧困地區的具體情況來看,實行包產到戶,是聯係群眾、發展生產、解決溫飽問題的一種必要的措施。就全國而論,在社會主義工業、社會主義商業和集體農業占絕對優勢的情況下,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實行的包產到戶是依存於社會主義經濟,而不會脫離社會主義軌道,沒有什麼複辟資本主義的危險,因而並不可怕。”
針對集體經濟比較穩定,生產有所發展,群眾對生產責任製比較滿意的一般地區,《通知》指出:“這些地方領導的主要精力應當放在如何把集體經濟進一步加以鞏固和發展,就不要搞包產到戶,已經實行包產到戶的,如果群眾不要求改變,應允許繼續實行。”
這次座談會,動搖了多年來深深植根於我們黨自己以及廣大群眾中的“包產到戶”等於分田單幹、等於資本主義的僵化觀念,是黨對“包產到戶”問題認識的重大轉折和突破。當然,這次會議也還有所保留,隻承認“包產到戶”是依存於社會主義經濟,不承認它是社會主義經濟的一個組成部分。盡管如此,這次會議的紀要作為文件下發後,對“包產到戶”的推行還是起了重大推動作用。到1980年底,實行包產到戶、包幹到戶的生產隊已從1980年初的1.1%上升到14.9%。“雙包”責任製推動了農業生產的發展,農業生產的發展又反過來加速了“雙包”責任製的推行。到1981年6月,全國實行農戶家庭承包的生產隊已占生產隊總數的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