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抒寫高峽出平湖!宣告神女確無恙(9)(1 / 3)

三峽工程投資基數較大,但資金投入流程長,發電前資金需要量為總量的一半左右。發電後的建設資金相當部分可以靠發電收入自籌。據測算,在建設期間可以發電4300多億千瓦/時,創利稅近400億元。在工程開始發電以後靠自身和葛洲壩電站的發電收入基本上能滿足建設資金的需要。因此,三峽工程建設資金籌措的關鍵,是解決發電前近300億元(1990年價格)的建設資金問題,平均每年投入25億元至30億元,約占1992年全國基本建設總規模5700億元的53左右。除適當提高葛洲壩電站發電電價所得收入和征收水電建設基金外,所需資金還可以通過社會各方麵籌資,如債券、股票、貸款以及利用外資等來解決。隻要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采用多渠道籌集,建設所需資金是能夠解決的。

考慮到三峽工程規模巨大,需要資金最多,因此,正式開工建設的時間,還要根據國民經濟實際情況和國家財力物力的可能來確定。

關於水庫移民問題,鄒家華說明:

三峽水庫移民,量大麵廣,據1985年統計,淹沒區人口725500人,淹沒耕地356900畝,涉及川鄂兩省19個縣(市)。安置區經濟不發達,土地資源有限,移民安置又涉及社會、經濟以及生態與環境問題,這是興建三峽工程中一個關鍵的和困難的問題。中央和地方對此都十分重視,社會各界也很關注。

為探索解決三峽水庫移民安置的途徑,1985年國務院決定在三峽庫區進行開發性移民試點工作,改變過去一次性賠償的辦法,實行開發性移民方針。六年多來,川鄂兩省有關縣、市進行了開發性移民試點工作,在農村移民安置、城鎮及工廠搬遷和人才培訓等方麵作了探索,受到了庫區領導幹部與群眾的歡迎和支持。試點經驗表明,開發性移民大大優越於過去的賠償性移民,利用移民計劃的投資,作為發展當地經濟的資金,合理地開發利用當地的資源,積極發展第一、二、三產業,努力拓展移民環境容量,同時安置好移民,使移民的生產和生活得到較好的安排。試點的成功,大大增強了各級領導做好移民工作的信心。

從目前的情況看,做好移民安置工作,也還有一些有利因素:一是54%以上是城鎮居民,基本上可從事原來的職業,農村移民的數量不到總數的一半;二是農村移民和被淹的土地,分散在庫區周邊2000公裏的範圍內,淹沒土地占有關縣市的比重小,沒有一個鄉全淹,庫區資源較豐富,生產門路較多,大多數移民可以就近後靠安置;三是全國的支持。即使如此,由於三峽工程移民安置量大,任務十分艱巨,對存在的問題要有充分估計,因此,切不可有任何鬆懈。要搞好三峽工程移民安置,必須繼續認真貫徹中央確定的開發性移民方針,做好移民安置規劃,製定切實可行的政策,調動各方麵積極性,加強管理,加強領導。國務院已成立三峽工程移民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部署移民試點的各項工作。當前要繼續做好擴大移民試點的工作,使得試點地區移民的生產和生活得到合理穩定的安排,並嚴格控製庫區淹沒線以下的基本建設和人口增長。

關於生態與環境問題,鄒家華指出:

國家對三峽工程的生態與環境問題極為重視,從50年代開始就組織力量進行研究。80年代以來,研究工作更加廣泛、深入,並列入了國家“七五”科技攻關計劃。最近,有關部門編製的《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已通過了主管部門的預審和國家環保局的終審。

三峽工程建設對生態與環境的影響,既有有利的方麵,也有不利的方麵。有利的影響主要有:可以有效地減少洪水災害對中下遊地區生態與環境的破壞,減緩洞庭湖的淤積和萎縮;增加中、下遊枯水期流量,改善大壩下遊枯水期水質,並可為南水北調提供水源條件;與火電相比,可減少大量廢氣、廢水、廢渣對環境的汙染。

不利影響主要在庫區,如水庫淹沒、移民和城鎮遷建,若處理不當,會加劇庫區原已緊張的人地矛盾,可能產生新的水土流失;泥沙淤積對庫尾會有影響;庫區部分水域水質汙染會加重;部分文物古跡被淹沒,三峽自然景觀會受到一定影響;對水生生物和珍稀物種也會有影響等。